温正凡只是觉得心口有些堵,眉间紧锁,他的语气很低很低,“瑾萱,你怕我吗?”
“没有呀,你不是我丈夫吗,既然这样,那我为什么要怕你。”
得到叶瑾萱的回答,温正凡似乎觉得更是安心了,这段时间他过得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做出些什么举动会让她突然恢复,于他而言,现在这个状态就已经很完美了,她很依赖他,他很喜欢这种被依赖的感觉。仿佛这个时候的她跟十八岁那年的她是没有任何差别的。
当他找到她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让她离开自己了。然而他亦是知道一个问题,如果叶瑾萱突然恢复记忆了,那么她肯定是要离开的,而那时候,他就已经没有任何立场去阻止她了。
这段时间,他陆陆续续的换掉家里面的佣人,连同家具,家具摆放的位置都给换了,他希望这里的一切一切都是崭新的,他不希望她会通过任何的东西恢复记忆。
无数次的夜晚温正凡都是被吓醒的,他总是会梦见,有一天叶瑾萱突然恢复了记忆,然后决然离开。
今天竟然让她撞见习风,他一直都很想问,到底习风跟她说了些什么,但是看见她现在这个样子也没有什么差错,所以便想着或许习风什么都没有跟她说。
身边的人早就沉沉入睡了,失忆后的她,更容易入睡了,失忆前她经常会失眠,虽然那一年里面他们每次都是剑拔弩张的相处,但至少在她身边呆着,总是知道她的一些情况。
“瑾萱,就这样吧,一辈子都这样吧,好不好。”
每次看见她很是迷茫的看向自己,他也会觉得心痛。曾经她看向自己的眼神是那么的炽烈,而现在是那么的淡然。她看向自己的眼神跟看向别人的眼神是一样的,甚至有些时候他会感觉她是怕着他的,这样的认知让他的内心觉得很是不愉快。
有时候他会很矛盾,一方面希望她能够想起来,像从前一样爱自己,一方面又希望她永远都想不起来,这样也就偷得半刻的温馨。
——
虽然叶瑾萱极力反对,但是温正凡最终还是送她到y市读大学,这点让她很是不满意,然而她却是没有任何发言的权利,这天去学校的路上,叶瑾萱一直坐在车里嘟着嘴不说话。
“瑾萱,我已经在这边置好了房,过段时间就可以搬到这边来了。”
这些日子来温正凡是铁了心要脱离过去的一切,他斟酌着退选的事情,就连温天华出面也扭转不了事实。他只希望快点退位,快点来到y市,他只愿以后和叶瑾萱两个人能够相依相守。
如果她一辈子都醒不过来,那么他会尽心的对她,将这一年欠她的还回来,但是关于那个杀父仇人,显然的叶瑾萱误会了自己,她的父母,哪里是他杀的,当初就是因为准备好了复仇,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所有人已经不在了,对于这个认知,让他觉得有些不满。所以他才会拼了命的把这些怒气往叶瑾萱身上发,有时候他也是承认着,其实他根本就不是人。
叶瑾萱没有看向温正凡那满是宠溺的眼神,而是将头扭到窗外,只是淡淡的道,“好。”——
养妹成妃
男人,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个道理,叶凌芊终究懂得太晚。当看到男友再一次和另外一个女人在床上抵死缠绵之时,她终于领悟了那句话。本想游湖散散心的,结果还是跌入湖内,再次醒来,已是另一个世界。
六岁的时候,他带人走进她的家中,杀死了她的父母和兄妹。
七岁的时候,他领养了她,从此她叫他哥哥。
十五岁的时候,他爱上了她,对她说,“慕容云溪,你只能是我的,这辈子别想逃。”
然而,当她再一次在他面前失声哭泣喊他哥哥的时候,当她为了一个男人挡下那支箭而流掉他的孩子后,他说,“你跟他走吧,从此以后,不要再回来。”
片段一:
“溪儿,外面风大,你为何站在这儿?”
“等哥哥。”
他眸眼全是宠溺,“下次在屋内等,可好?”
慕容云溪点点头。
“溪儿,好似我喜欢上你了,这该如何是好。”
“溪儿也喜欢哥哥。”
他忽的沉下脸来,“我的喜欢,跟你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溪儿,以后在外人面前,不要再叫我哥哥。”
她突然哭了出来,“溪儿哪里做错了?惹得哥哥如此生气,哥哥告诉溪儿,溪儿改就是了。”最后只能将她抱在怀里,他的溪儿,何时才能长大。
片段二:
他为她梳头,过了好久缓缓放下木梳。“溪儿多大了?”
“14了。”
他喃喃自语,“14了,14了好。”
他等了那么多年的溪儿,该是要长大了。
“哥哥!”意乱情迷之时,她唤他哥哥,希望能唤醒他的理智。但是他非但没有停下来,动作也更是粗暴,“溪儿,我不是你哥哥!”
这回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多年前他会说,以后在外人面前,不要叫我哥哥。
怪可惜的疤痕
y市。y大。
秋天时节,艳阳高照,蝉儿不愿其烦的叫着,叫得人的心都跟着毛躁起来了,天气热得可以闻到植物烧焦的味道。
开学时节,学校很热闹,到处都是欢迎新生的横幅,校门口和校道铺满了盆花,林荫道下摆满了一个又一个学院的摊点,某某学院迎接新生来着,而商业区那边则到处都是卖棉被卖盆卖窗帘等等,好不热闹。
学子们的脸上或是明媚的笑容或是苦着一张脸,有些人兴致高昂的跟在学长学姐的身后询问学校的一切,有些人则是哭丧着脸,眼睛都快要滴下泪水来。
而叶瑾萱显然的就是后者了,她不喜欢这座陌生的城市,不喜欢这里的一切一切,她的那些孤独没有安全感在这里体现得更是明显些。
走在林荫道里,叶瑾萱拉拉温正凡的衣角。
“我觉得,带我来这里,对恢复记忆是不利的。”
“恩,可是在这里也是有好处的,见不到熟悉的东西,你也就不会经常常头疼了。而且,我以后的工作重心也是在y市的,再过些日子我就搬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