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玫瑰_迦陵频伽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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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玫瑰(1 / 1)

如此这般过了一阵子,具体有多久我还真不记得了。总之老莫和琪琪结婚了,婚礼的片子当然是我拍的,大家还是很好的朋友,只是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之间的鸿沟开始显露,我们都无能为力;薇薇到底上了那家以理科见长的高中,可怜的孩子,她非常地不快乐,时不时会给我写一封长得吓人的电邮,并不在意我的回信简短空洞;我的前任女友再升一级,成功地把“执行主编”前面两个字去掉了,虽然我觉得她的工作好像并没有因此有什么不同;老许的设计工作室与我合作频繁,我发现这厮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即使是朋友,该给的钱他也很大方;据悉易芳菲小姐有意进军演艺圈,后来又没什么动静了,不知有何内幕;静怎么样了,我不知道;贝蒂,贝蒂是谁?

我还是老样子,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买了一辆小得不能再小的车,每回坐进去都要把自己折三折。还有一套片子得了一个什么奖,但是那种行内人都不大注意的芝麻绿豆大小的奖,我也不好意思细说。惟一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我的器材都是徕卡,我甚至在快门上装了一个徕卡的金属环,这小玩意要4000块钱,惟一的作用是好看,用快门线时还要把它卸下来,不知多麻烦。每到这种时候,再想到它的价钱,我就痛感自己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

不过这些也没什么,人生就是这样。

直到某一天,我在地铁里帮一家画报拍一组片子,那种所谓的二维实验电影,讲一个困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还是女鬼的荒诞故事。是一群学生策划的,个个都是才华横溢心地纯真的大好青年。尽管报酬不怎么样,拍起来也比较麻烦,我还是很愿意和他们合作。只是我不知他们炮制这么一个故事,到底要表达什么――当然,这也不关我的事。

女主角长得很有点不羁的味道,头发留得极长,脸色不好――事实上应该说很糟,那种暗淡憔悴的苍白,让人觉得她应该好好睡个三天三夜再说,不过倒是满适合她要演的角色。

开始她穿一件白色的宽身长裙,头发直直地垂下来,大家,包括我在内,一致反对,因为看上去像极了《午夜凶铃》里的贞子。正式拍的时候,她穿的是一条颜色和花纹都很奇妙的大布裙子,最简单的式样,无领无袖,裙摆上缝着四个大口袋,戴一顶同样质地的帽子,非常适合她,只是很难在地铁站那种光线下表现出来,我试了好几种办法都不太理想。

天气已经很有点冷,穿夏装的女主角显然有点吃不消了,来往的乘客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我觉得自己在犯罪,于是建议休息一下,立刻有人把她裹进军大衣。

正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了她――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黑色手提包,上班族常用的那种,好像很有些分量,从里面斜斜地伸出一支红玫瑰,包在一张报纸里。拎包的女孩子一身黑,皮鞋、长裤、衬衫、套头毛衣,连鬈曲的黑发都用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结卡住,却越发衬出那支玫瑰红得惊人,在黑压压的等车的人群中,简直像个小小的奇迹。

我被这一幕迷住了,愣了一会儿才举起相机,只拍了几张车就来了,红玫瑰和黑衣的女孩子消失在某节车厢里。忽然,说不清为什么,我一下子意识到了她是谁。车门正在缓缓地关闭,我冲过去,抢在最后一秒挤进了地铁。

不是上下班的时间,地铁里还是有不少人。我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找过去,心里不是不疑惑的,你究竟看清楚了没有?我问自己,你怎么肯定就是她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只得继续寻找。

当然没找到,穿黑色的女孩子不少,头发鬈曲的女孩子不少,拎黑色公文包的女孩子也不少,但是没有那朵红玫瑰。

我走到头,又往回走,一节车厢又一节车厢,没有人注意我。人们在地铁里冷漠得出奇,也许是这惨淡的灯光,也许是这狭长的空间,也许是这催眠一样的有节奏的晃动,如果真有一个穿着不合时令的大布裙子的女孩子,在地铁里来来去去,恐怕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我在寻找一个女孩子,黑压压的人群中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是我的幻觉,也许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是幻觉,我想要这样一个人,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但等我要抓住她的时候,她又不见了。我向车窗外看去,地铁站黄色的椅子上好像搁着一朵玫瑰,不过我知道,那只是我的幻觉。

那天回去,我又上了5460网站上那个留言版,发现多了一条帖子,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家伙发的:“大家,我回来了。”没有谁理睬他,看看时间,已经是一个多月前了。

我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不过也没什么,我在他的帖子后回了一句:“欢迎回来。”

“迦陵,”我接着写道,“今天我在地铁站拍片子,看到一个人,非常像你,手提包里插一朵玫瑰花,正是你行事的风格……我想,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或者说我们缺少的,就是那么一朵小小的玫瑰。”

“p.s,”我补充到,“我和一群孩子在拍一个二维实验电影,关于一个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的故事,开始我不明白他们想要表现什么,可是现在,我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像这样上去写几个字,渐渐成了我的习惯。“迦陵”,我总是这样开头,然后是我做了什么,看到什么,或者想到什么,当然有点无聊,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谁也不会注意到。

我告诉她因为我做出的那番“惊人之举”(女主角这么说的),他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剧本改了。现在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故事:一个小男孩,总是在地铁里看到一个奇怪的女孩子,穿着不合时令的裙子,他曾经好奇地跟踪过她;然后他长大了,她还是那个样子,他开始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便和所有的人一样装作看不见她,直到终于看不见她;后来有一天,不知为什么,他又想起了她,一下子觉得非常想念她,一站一站地去找她,不停地找下去;这时,在地铁站外,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孩子,走在灿烂的阳光中……

依然荒唐,不过其中有点什么让我颇有感觉:小男孩贴着车窗的稚嫩的脸、女孩子铺散在座位上的长长的黑发、初涉社会的男生寂寞疲惫的眼睛、冬天的人群中一个夏天的身影……幻觉,都是幻觉,我和这些孩子们一起制造出来的幻觉,但我相信其中必定有些什么,能够迷惑那些看到它们的眼睛。

片子出来的那天,我对女主角说,这是至今为止我自己最满意的一套片子。

她说:“我也一直觉得,你是能够把我们要的东西表现出来的摄影师。”

“为什么?”

“为什么?这很难说,凭感觉吧,不过也可能因为你全副行头都是徕卡。”

使徕卡的人都知道,遇到一个识货的人是什么心情,我立刻折服:“多谢多谢,不知多少人以为我使的是海鸥。”

她会心一笑:“要赢得一个摄影师的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夸他的相机,这比夸他的老婆还管用。”

说得有道理,至少她立刻赢得了我的心,我心痒难熬地把行头们一一拿出来献宝,她还真不是装懂,几句奉承话说得不知多么到位,让我心花怒放。当然,遇到那只快门上的金属环时,她终于卡了壳。

“这我真不知道是什么了?”她把它套在手指上,“徕卡和你的订婚戒指?”

亏她想得出,我笑起来,如此这般她演示了一番,她还是没明白:“可是做什么用的呢?”

这下可戳到我的痛处了,我沮丧地告诉她,没有什么作用,纯粹为了好看。

“哦,好看就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作用了。”她安慰我,“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你的灵感所在,就像魔戒一样。”

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有几分像,那时魔戒首部正在轰轰烈烈地上映,我一高兴,便请她看了一场。

她看得异常投入,连带我也聚精会神起来。结果我被凯特·布兰切特扮演的精灵女王迷住了,她当然迷的是奥兰多·布鲁姆――每个女孩都迷他。我们都喜欢老甘达尔夫,为他的死感到深深的悲伤,不过她告诉我在后面的故事中他又活过来了。她看过魔戒三部曲,把后面的剧情介绍了一遍,夹杂着一些妙不可言的议论,为了听完这个故事,我顺便请她吃晚饭。晚饭时聊到我们刚拍完的电影,她又激动起来,说自己还有很多策划,一一讲给我听,听得我也兴致勃勃,结果我们又找了一间酒吧继续聊。我从摄影的角度给了她一些建议,她从中得到灵感,又想出新的点子,都是些不知哪年哪月才拍得出来的东西,但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像就是明天的事儿,我不曾和人这样尽兴地聊过这么好玩的东西,实在是有些着迷,和她越聊越投机。她高兴起来,跑上台去唱了一支歌,“送给刚刚和我成为好朋友的朋友”,因为没有别人和她在一起,所以我只得谦虚地认为那就是本人。

是一支我没有听过的英文歌,好像非常冷门,那伴奏的哥们也不熟悉,弹得磕磕绊绊的,她唱得却是热情洋溢――唱得非常好,至少在我听来是人间绝唱,但不仅仅是这样。她苍白的脸染上了一层红晕,眼睛和嘴在灯光下几乎接近紫色,声音是流泻而出的,整个人却因这样的声音得异常脆弱,像是某种易碎品。我忽然有一点奇怪的感觉,觉得这孩子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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