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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买最贵的(1 / 2)

西方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帝国,随着200多年前一场远征的失败、一场宫廷内乱和接踵而至的民间起义的爆发分崩离析。

这个由兽人组成帝国,被他们一直以来视为无能软弱的贱民‘人类’所击败消失在大陆的历史前进的洪流中。帝国虽然消失了,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兽人却活了下来。他们一直占据着大陆西部广大的平原,积蓄力量等待反攻的机会。

在这样的形势下人类和兽人的战争已经持续了近200年。西方大陆上的各个帝国也通过协议建立了连盟,共同防御来自大陆西部兽人的反攻和来自东方大陆强大帝国的威胁。

利箭如雨般的洒下,身边的许多同伴都在这第一波攻击中,永远的倒下了。洛克用木盾挡住几支射向自己的利箭,眼角撇了一下,被自己踩在脚下,那些倒下的同伴尸体。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一个多月来每天都在重演着这样的情况他已经习惯。现在要留意的是敌人第二波的攻击。兽人残暴的化身。他们胳膊下夹着俘虏、身上挂着人头,追杀逃跑的对手。野蛮的兽人离野兽只有一步之遥。面对残暴、野蛮且实力强悍的对手。

这是西方大陆,西部边界的一幕。洛克则是大陆人类联盟边境部队的一名轻步兵。洛克身上穿着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战刀,左手一块木制的盾牌。轻步兵的装备就是这样的。因为轻步兵都是平民和犯人组成的军队,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气力的工具。所以每次战争都冲在前锋的。

洛克来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这场边界的战争好像永远打不完似的,但却消耗了无数步兵的生命。今天攻击敌人,明天则防守敌人的攻击。1个多月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呆在后方。这也算是战争吧,但却是没有目的的战争。

第二波攻击敌方出动了长枪兵,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洛克深深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上次战斗中捡来的战刀。这样的战斗中无论你是谁都很容易死掉。但人的本能是会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1个多月来,其他东西没学到,却学会了怎么在战场上生存下来并且怎么杀人。

兽人嗷嗷叫着的冲上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丑陋的脸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瞄准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敌人穿个透心凉。洛克没有时间理会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兽人还一脸可惜表情的时候,洛克的刀已经砍入了他的脖子。

这个兽人刚倒下去,接着马上有一柄长枪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来,那是后面的后面的兽人士兵。战场上,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没有敌人,根本不会去理会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冲锋的时候。洛克一个是侧闪,险险的躲过这致命的一击,没有理会被划破的衣服和小腹上那不深不浅的口子,顺手把刀刺入那兽人的头颅。看也不看对方,抽出刀,又迎上了面前的一名兽人士兵。

这一个多月里,有三分二的时间洛克就是这样度过的。杀人,被杀,双方战士的生活就只有这两样,洛克已经开始对这样的生活开始麻木了。

洛克已经杀了12个兽人了,不过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那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头颅的,危急中洛克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当然被刺中的同时刀也进入对方胸口。直没至柄,刀身从兽人的后背透出,刀尖还流淌着兽人的鲜血。

这时兽人方面已经响起了退兵的号角,洛克已经懒的去思考其中的原因了,因为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那些兽人士兵马上退回边界了。洛克没有去参加追击溃退的兽人,1个多月来都是这样的,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后,另一方就马上退回去。然后那好像胜利的一方,在不久之后就开始入侵敌人的边界,再在敌人的主力出动后,开始退回来。就是这么不断的重复着。

洛克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飘浮着的白云。叹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喜欢上看天空,看那蔚蓝的颜色,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看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虽然不知为了什么,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心情就十分舒适、安详。

洛克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他没有欢呼,只是俯身低下头,没有去拔那把已经满是缺口而且已经出现裂纹的刀,而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完好的战刀,插回刀鞘回营地了。他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虽然军中是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的功绩。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他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的。

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只有洛克一人昂首走着,显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没有理会,拼命的捡着武器,因为那代表自己赏银多不多,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不但配备了重型的装甲,锋利的武器,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可以更安全,二来更多的薪金。

洛克知道地上这些倒下尸体,不论是同伴或是敌人的,都不会有人去处理的。只有刚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尸体时,才会有可能拖去埋掉。不过大部分脸孔都被人踩烂,而且满地的尸体,如何辨认呢。这些满地的尸体虽然没有人去处理,但还是会消失的,因为自然界有他自己的清洁工。

洛克抬头看了看在天空盘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好手上的伤口。他不是那种会去尸体上撕衣服的人,就算身上这身是自己现在唯一的衣服了。

他慢慢的走回自己所属的营地,一个营有500人,有10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基本单位。跟自己一队的人早在几天前的战斗中,就消失汰尽了。按理和按功劳,他已经该当小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从不巴结巴结长官,二来自己也没有关系。所以现在他仍然只是一名士兵。

在营地门口,书记官处,已经有一夥抱着许多兵器的士兵在等着登记自己的功劳。洛克没有挤上去,他现在要去军需官那里要点止血药,好止住手臂和小腹伤口那不会停止的出血。

他刚想进去营地时,被人喊住了:“洛克,你这次杀了几个呀?”不用回头也知道叫他的人就是那个书记官。几日前的一次敌袭时,刚好救了他一次后,以后他老是在战后问自己的功劳,也不用拿武器给他看,自己说多少他就写多少。

洛克连身都没有转淡淡的说道“:12个”两字就径自走入了营地。

围着的一个士兵看到书记官在本子上写了个十二,不由不满的叫道“:你怎么不验一下他的兵器,就写上啊!”

书记官不屑的看了那人一眼,没有说话,那人看到书记官的神态,有点怒火上身,刚想开骂,就被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你是前几天才来的?”

那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大汉正狠狠的盯着自己,看到他那眼神,不由吞吞口水“:是,……是又怎样?”

“:哼!那就怪不得了,洛克从不捡敌人的兵器。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呃……那谁能证明他的确杀了12个人啊?”那个新来的有点不忿。但他没想到这句话会惹起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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