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阅读_我和母亲的情人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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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阅读(2 / 2)

我渴望拥抱,渴望我的爱人能感知我的存在与爱意。

当宝宝拐进她所住的平房院子时,我才放下心来。

我向另一条路奔去。我听到了马蹄声,它们从逶迤古老的城墙边飞过;我看到了沙尘暴,它们蝗虫般遮天蔽日,为了更快前进,它们扔掉了翅膀;我尝到了来自嘴角边的一缕血丝,这血腥,诱惑我一定要到达刑场。

我要穿越要去找寻源头。

这个夜里,我准备去看一看我的爱人钟新。

我留恋尘世的幸福。

在我的身体之花枯萎之前,我渴望如花瓣,得到哪怕一滴露水的滋润。

我渴望爱情,钟新的爱情。

尽管他对我一无所知。

现在,我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他的家,还有他的卧室。多年来,“家”这个词在我眼里没有血肉,除了深夜醒来能偶尔听到自己的心跳。透过玻璃窗,我看见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离他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个女人,短短的头发,圆圆的脸。还有一位老人,好像在说着什么,述说着属于这个家庭的琐碎。

钟新——

忍不住,我在窗外轻唤了一声。钟新起身,向我走来,鼻尖几乎贴在玻璃上,雾气很快淹没了他眼里异样的光茫,一切,很快消失了。在窗边他停顿片刻,有些失望,然后离开。接着,他走进厨房,卷起袖,洗碗。

我和母亲的情人第6章(5)

他的额头新添了许多皱纹,手掌长满老茧。他面前堆放着白亮的还粘着细小泡沫的瓷碗。

我静静观望,在他世界的对面。

客厅里电视热热闹闹放映着生活。希区柯克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偷窥者;一种是被偷窥者。”而我说:这个世界只有一种生活,那就是,被偷窥者偷窥。

我长时间盯着玻璃窗那边的他,贪婪地,想念着这个世界上唯一让我震撼的肉体,尽管它已呈衰老之势。他的眼睛,曾那么近的在我面前,如一条深藏在密林里的河流,写满沧桑而又清澈无比,那种清澈,不是懵懂的羞涩,而是灵动的智慧。我的手指,曾滑过他每一寸肌肤,那平凡质朴的土地激发了我拷问的潜能。在我眼里,肉体不再是肉体,它是思想,滲透于我;它是蜜糖,为我熔化;它是酒心巧克力,把我变成了搂在怀里的一盅甜香。

我曾清晰见证这个男人从幼稚走向成熟。

衣襟被风撩起,一个声音说:女人,你的家呢?跟我走吧!我想走,可是脚却被风兜着牢牢钉住。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钟新离开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我看到惊人的一幕:他,从椅子上慢慢搀扶起那个年迈女人。那女人蹒跚着,腿,完全不受大脑控制。他们的动作缓缓的。男人的缓,是因为他手里有一尊瓷器,价值连城而又容易破碎;女人的缓,是因为血液的缓慢,当她的手渴望抬起时,血液所驱使的力量还远远不能达到,但他们把彼此的缓搀扶在了一起,先一步的,在前面等着,后一步的,努力向前,这种融合无疑是世界上最温馨的画面。看过许多影片,没有哪一部能有如此令我感动的慢镜头。

我想哭,又想笑。这就是陌生屋檐被掀开后的真相,眼前,瓦砾横飞。这个老女人是谁?不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已经去世。在此之前,我从未听说他家里有什么偏瘫病人。这么说,她是他的岳母了。岳母,是的,我见过她,她到过我住的地方,给过我一些忠告。她的眼神是一场杀气腾腾的追杀,令人害怕。

卧室里有一张硕大无比的床,柔软芳香。我脑海里一遍遍演练着他与他妻子同床共枕的甜蜜,虽然此时看不到,但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夜晚到来的时候,也是人世间所有隐秘如同花苞绽开的时候。

他有一个幸福的家。

校园里传来保安巡逻的脚步声,我挟着紧裹周身的寒气,仓皇而逃。

远远的,我观望到我的肉体坚硬起来,它坐在他家门外的台阶上,等待着永远不可能有的结果。那个肉体已没有了柔软的力度,固执而任性。千年的城堡、古老的宅院,还有坚固的石狮,都没有如此决心。

这个肉体,曾沐浴过寒冬里的阳光。

我曾与钟新探讨过有关灵魂与肉体的问题。

我说我们的肉体经常被灵魂质问,比如为什么活着或者为什么要爱。肉体不能回答,它只能移动抑或静止下来,听任灵魂的折磨。灵魂不让它好生歇息,它便不能歇息,灵魂要它行走它就不能停留。肉体,成了灵魂的奴隶。肉体得到了很多。华美的衣袍,外加一两只虱子。我们的肉体异常坚韧,肉体可以诞生肉体,因为婴儿的降世,肉体徘徊在死亡的边缘。肉体在冬天或者夏天,都能平静地接受寒冷与酷热。我们的肉体就这样一天天年轻,又一天天衰老。表皮与肌肉变得貌合神离,血液变得消极怠工,白发从肉体里钻出来,藏在不多的黑发中间,极力掩藏自己的苍白。就是连牙齿,也不顾惜昨日那份唇齿相依的情怀,想走就走地逃脱了。

肉体还剩些什么呢?老态龙钟、风烛残年……它就这样守望着死亡而又惧怕死亡。灵魂呢?它好像很忙。它爱着或者恨着,在不为人知的夜里,它转侧难眠。它曾不止一次地叛离肉体,要逃脱肉体,但在无数次的挣扎和自救后,又乖乖地回来了,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而更多的时候,灵魂是同情甚至可怜肉体的,它觉得它活得太可悲。它的食道,曾经通过过那么多被污染的食品和空气,还有大自然狂风暴雨的抽打,虽然它也得到过一两个来自另一个肉体的抚摸与亲近,但那又算什么呢?没有灵魂的指挥与感觉,那只是动物的交配。灵魂高傲地说:我思故我在。而肉体却不以为然,它认为灵魂一生都生活在虚幻之中,更是可怜。它说:你无法逃脱我的魔掌,我是你一生的囚笼。我俗故我在。灵魂与肉体就这样一直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有关平凡与非平凡、伟大与非伟大,庸俗与非庸俗等问题之间进行了几十年的争论。终于有一天,它们累了。它们听见穆罕默德说:“谁认识了自己,谁就认识了安拉。”它们还看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化作的一对形影不离的蝴蝶,以及卡夫卡《变形记》中因为生活重压而变成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于是,它们决定握手言和。灵魂说:让我安歇在你的身体里吧。肉体说:睡吧,我的孩子。瞧你自己折磨自己,就这样过了一生。肉体说完,眼里流出几滴眼泪,它知道:灵魂还没有睡着。

我和母亲的情人第6章(6)

以上这些,我甚至忘却了哪是他说哪是我说,只记得钟新曾对我说:小莹,我的灵魂睡着了。

而我说:我的,还没有睡着。

77

宝宝起得很早,这令我吃惊。

这个夜晚,我行走了整整一夜。从北京城的东面赶到西头。路,异常空旷而格外遥远,寒冷,无处可藏。桥墩下,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肮脏着。尘埃积攒在油腻的衣服上,衣襟因为风霜雨雪的鞭笞早已成为剃头匠刀下的牛皮带。他们身上绑满了奇怪东西,抵御寒冷或者收藏。

路灯在深夜白亮亮的,把自己仅存的热量送给需要温暖的漂泊的人。也许是我脚步匆匆惊吓了他们,这些流浪汉盯着路面,眼里闪过几丝紧张戒备,然后,从怀里掏出大把毛角票一张张不厌其烦地数着,数一会儿,用食指沾沾唾沫,再继续下去。黑暗发光的脸庞写满幸福,我确信这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在暂时属于自己的空间,盘点财富。

里面,有为数不少的老人,身边靠着与他们的腿一样瘦骨嶙峋的拐杖。胡须因为风颤抖不止。他们缩作一团。

也是在这样的天桥边,我曾见到遛狗的老人和他们的狗。狗穿着小花棉袄,撒欢儿,牵着主人。狗穿着衣服,况且,也不能掰开其大腿偷窥,所以,不知道公母,但这似乎并不重要,总之,狗是幸福的。到成年时,它们的主人会为它们寻找异性配种,以生下后代。

幼年,我曾在外婆家稻场上,谷垛旁边,看见相叠的狗,它们在阳光下赤裸裸交配,在母狗幸福的呻吟中,偶尔能听到村里男人和女人在家门口端着锅巴稀饭打情骂俏。乡村就是这样,动物,还有人,本色地活着,谈不上幸福,也无所谓痛苦。剪开的麻布袋当茅房门帘,土砖缝里塞了些褪色的报纸,小解的女人或男人总是不等到掀开布帘就解开裤腰带。尿臊味儿混合着田野气息,很快就消散得无影无踪。路边开满牵牛花,还有蛇头果,淡紫的、血红的,这些色彩书写着乡村最原始的欲望。

我不知道当我行走在举世闻名的大都市时,脑子里怎会浮现出乡村的种种记忆。乡村已经远离我好多年。我营养不良,是一个失去灵魂的女人,即使体体面面活着的时候。我琐碎地活着,妄图以琐碎来扼杀浪漫;我虚伪地活着,以虚伪来展示所谓幸福,尽管我的双脚在婚姻的鞋子里鲜血淋漓。

就像此时,没有人能感觉我的存在,我的爱人、我的亲人。我奔走在他们之间,但是,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到底需要些什么。

我终于又赶到了宝宝身边。在异乡,没有什么比能看到宝宝更令人幸福。我趁宝宝在水池边刷牙的工夫,想在她床上歇一会儿,我确确实实累了!

我的手伸进褥子,单薄没有弹性没有灵魂的棉,它们盖在宝宝身上,宝宝……我不知道宝宝是如何度过漫长黑夜的。

宝宝从来没有睡过这样的床。

我不知道宝宝为何要睡这样的一张床,还有这沾满细菌和灰尘的被子,傻孩子,为什么这么折磨自己?钱不够吗?再怎么不够,也不能去买这种黑心棉哪!要知道,这些肮脏的东西是紧贴着皮肉啊,宝宝!小傻瓜。长到22岁还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都怪以前让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

以前,大冬天你什么时候洗过冷水?热的太烫,都是妈妈热水里掺凉水,把温水放在洗漱台上。瞧你的手冻得通红……怎么,牙出血了,吃过水果么?没有维生素,女孩子会老的。你还没有找到男朋友,如果老成一个太婆,看你怎么嫁出去!

宝宝的脖子上缠了条围巾,淡黄的,上面有点点黑色花纹。这围巾是我笔会时从新疆带回的,纯正的羊毛,细腻柔软,宝宝一直没戴它。现在,它在宝宝脖子上,颜色鲜活娇艳。在我乡下生活的记忆中,那是一片长满野菊的山坡,一小朵一小朵羞涩的野菊举着金黄的盏与太阳碰杯。

……宝宝,今天你胸有成竹,能告诉我你要去哪儿吗?

我和母亲的情人第6章(7)

没有声音能回答我。

除了跟随宝宝,我别无他法。

78

这是个诡谲的清晨,我有一种不祥预感,总觉得有一种预谋中的事情即将发生。

我看见宝宝直奔车站,踌躇满志。

车站站满了戴眼镜的大学生。还没站稳,一辆新款夏利里下来一个男人,身上落满灰尘,他对宝宝说:美女,去哪里?宝宝说:我坐公汽。他说:坐公汽?去哪里?宝宝说:去大望路。男人说:25,怎么样?宝宝把脸侧过去,不看他。我以为那司机会离开的,没想到听他说:算我倒霉好吧,不要你的钱,我正好去那边有点事,把你带过去行吧?宝宝一听,有些不解,说:为什么?给我一个理由好吗?司机说:没什么,就想找人唠几句。宝宝相信了,上了车。我没想到宝宝这么轻率,这么容易被花言巧语的男人哄骗。我从车窗里钻进了后排,倒要看看这个可恶的男人要玩什么花样。

他们一路聊起来。宝宝问垡头的房价,他说:平房200多,楼房七八百,一个月。宝宝说:那买呢?他说:五千多一平方。他听说宝宝想租房,侧头看了一眼,说:美女,就住我那儿,反正,我一个人住。我屏息狠狠盯着那男人的手。宝宝说:谢谢,孤男寡女,没安全感。他说:那你可以找个女孩一起住啊。不过,你一个人在外面,我就不信你没有生理需要。宝宝面无表情地说:没有。他然后自言自语地谈到了垡头,说垡头有三千多小姐。宝宝很吃惊,说:那……那垡头还剩多少干净男人?他笑笑,说:什么为干净的男人?宝宝说:能看得出,你的个人生活比较混乱,请恕我直言。他笑起来: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多少干净的人。不过,话说回来,那些女孩子,想开了,也没什么。再说,那些单身男人在外面,也有需要,这也彼此拉动了经济。宝宝冷笑一声:下半身经济。

果然如此。

我从他与宝宝的谈话了解到:他开的是黑“的”,以前在物业部门做,公司许诺两年后薪水要从1500涨到2000的,可是,承诺没有兑现,于是,就把工作辞了,专门开车。因为与爱人不和,离了婚,孩子归前妻,他每月掏500元抚养费。多话的宝宝问他前妻现在又结婚没,他说:结了,还不如我呢,那男人什么也没干,在家闲着。宝宝说:那你前妻养得起啊?他说:还行,她买了两个柜台,一个柜台都十几万呢,那都是我们以前的钱,我全给她了,离婚时抽身走人。宝宝笑着说:那一定是你犯错在先。那房子呢?他说:房子是我单位分的,当然归我。宝宝说:难怪,你要大头儿了,她那十几万现在也不能买个房子呀。他说:这倒也是。上个月交的28万房钱人家还给她退回来,买不上了。宝宝问他现在是什么心态,对于生活,能不能作个描述,他长叹一声:没着没落。宝宝说:有安全感吗?他说:没有。

……听到这些,我很生气,女孩子,孤身一人在外面,不应该这么多话,该学会保护自己。而且,更可笑的是,竟然宝宝问他有没有安全感。我靠在车椅后背,微闭着眼,却竖着耳朵静候其变。如果这个臭男人想对宝宝打什么鬼主意,我要让他车毁人亡。

隐隐约约传来开门声,宝宝准备下车了,这个男人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接着听到宝宝说谢谢司机师傅。看来我太紧张过头了。在他与宝宝挥手再见时,我连忙下了车。

宝宝走在我的前面,一直没回过头,我的眼睛长时间停留在她的腰部,感觉她至少瘦了三斤。

79

大望路地铁口,宝宝从我视野里消失的时候,我意外发现了钟新。

他永远那么忙碌,手里提着一袋白菜。

这个被我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个子不是很高,虽然40多岁,但额头已有不少皱纹。相貌很平常,甚至像个小老头儿,走在街上绝对不会被人看第二眼。

但我偏偏爱他,疯狂的。

他没有钱,每个月的工资以前直接被在学校当会计的老婆领走。后来,有了银行卡,工资直接打在卡上,他老婆领工资更方便了,想什么时候取就什么时候取,因为卡就在她手里。如果要买菜,他需要从老婆那里领款。买完菜,兜里的零钱被他一古脑儿地抓出来放在桌上,这时,他老婆会对照着菜一件件核实。清点完毕,他老婆用怀疑的眼光盯着他,说钱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至少相差人民币五元。此时,我所爱的这个男人脸色很难看,马上暴风雨来临的样子,他老婆也就不再唠叨了,把桌上的钱揣进兜里,进房去了。

我和母亲的情人第6章(8)

当然,这些小事都是他后来告诉我的。虽然是些萝卜白菜的家常小事,但我很爱听。平素我最烦别人谈这些家长里短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却听得津津有味,我爱与他有关的一切,甚至他的老婆。

他曾无意提起这样两件事:一件是他老婆半夜从外面回来时,自行车忘在车站了。他连忙穿衣出门帮她骑回来。二是他老婆病了,他半夜把她弄到医院。当我听完这两件事,真诚地对他说:你其实很爱你老婆的。他说:那不是爱,只是家庭责任,我除了没给爱她,什么都给她了。自行车属于家庭财产,我当然要去帮她骑回,还有看病,如果不去看,小病拖成大病,又需要一笔大的家庭开支,损失是我们双方的,这里有个家庭的经济成本问题。当时我听了,觉得有些道理,同时也感觉他与他老婆之间的关系是战略伙伴关系而非夫妻关系。

我想到钟新的那句“我除了没给爱她,什么都给她了”,自己也糊涂了,我觉得“爱”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不是想给谁就能给谁的,也不是想从谁那里得到就从谁那里得到的。当然,我明白钟新此句话里“爱”字的另外一层含义,也许,就是它的本来意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不和老婆做爱了。

我们经常以平静的语气讨论起他的家庭。我问他老婆长什么样,是否漂亮,他从来没正面回答过,我猜测他的心态是:说老婆漂亮吧,怕我不高兴;说老婆不漂亮吧,又怕掉自己的形象。毕竟,他是个大学教授。

说实话,自从我从筒子楼搬到大学校园里后,对这类人一点儿也不感到神秘,他们其实是比普通人还普通的那一类人。心底里,我甚至有点儿瞧不起他们,当然包括我的丈夫郁大勇。比如音乐学院,很多教授都自己带着学生,给学生讲两个小时就赚150,心也够黑的;而花起钱来,也没比人家老百姓大方到哪里去。就拿我家说吧,家里是三居室,我住一间、郁大勇住一间,宝宝住一间,另外的大客厅就是郁大勇专门家教的,那上课的情形使我想起一句歌词:请把我的歌儿,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微笑留下……歌儿是带到我家了,可学生们的微笑并没留下。我喜欢写作,一上视唱,就没有了写作环境。而对于学生而言,这句歌词改为“请把我的歌儿,带回你的家,请把你的钞票留下”更为合适。

我很少对钟新谈起自己的家庭,他也很少问起。这使我产生了他并不关心我的感觉。但每每我心里一萌芽这种感觉时,他好像有所察觉,轻轻把手搁在我脑袋上,然后,手顺着头发滑下来,这一举动触及到我灵魂深处,心霎时变得柔软起来,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紧紧搂着我,宽厚的手掌在我后背轻轻拍打着,有时,也滑落到我的腰肢和臀部。我喜欢被他这样轻轻拍着,不想离开。

他的手很调皮,终于不安分起来,右手从我后面探到前面,慢慢伸进衣服里,然后,到纹胸,捏住了一只乳房,仍然是轻轻的。此时空气变得紧张起来,我把他搂得更紧,我相信我的那双丹凤眼充满情欲,我微微张开眼,见他眼睛微闭着,而嘴唇微微张着,在寻找着我的唇。我赶紧也闭上了眼睛。我们的唇很快交合在一起,舌头,还有牙齿,都成为亲密的武器。然而,亲吻还很不够很不够,不足以表达我对他、或者他对我的感情,我们很快倒在床上。他很认真,从来没强迫过我,我们在床上相拥着,好久好久。他总是闭着眼,深深陶醉的样子,这是我最喜欢的。而我们相互占有的一刹那,他的眼睛睁得很大,面部表情异常严肃,专注使他变得性感无比,我让他把头埋在乳沟里,接着,听到他温暖如春的呼吸。

……

这就是我与他的点点滴滴,如此让我沉醉与痴迷。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看到钟新,我脑子里的欲望与记忆就会全部复活。换一句话说,见到钟新之前,我是一个人,而见到他之后,我是一个女人。

闭着眼,我愿意一直就这么幸福回忆下去。

我和母亲的情人第6章(9)

北京是宽容的,车站和地铁有无数对情侣相拥相吻,没有谁大惊小怪。事实上这个世界就看你怎么看待它:如果你把它当作战场,它就是战场;如果你把它当作温柔乡,它就是温柔乡。

我全然没有注意到现实中的钟新已经走出好远。他穿着一件黑色棉袄,远望如一团漂浮的乌云。

而再次出现在我视线里的宝宝却朝着另一个与他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

站在人行道上,我犹疑了,我不知道到底该追随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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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秀人才很多,说不定宝宝能在这儿碰上她的白马王子。现在,某种程度上,婚姻大事比工作更为重要。宝宝缺的并不是工作本身,而是环境,这样,宝宝就有结交男朋友的机会。我从来就不否定嫁得好比干得好要好的理论。

我一直以为宝宝是来北京找工作的,也从未怀疑过自己的猜想。然而,当我随宝宝走进这家保姆公司时,着着实实愣住了:即使我的想象力再丰富,也没料到宝宝会来找一份保姆工作!真是天方夜谭!令我啼笑皆非!

我迷茫了。宝宝脑子里为何会冒出如此奇怪的念头?这个念头化为的行动如一记耳光,把我扇得眼冒金星。我不能想象宝宝那双会弹钢琴的手去洗刷人家的碗筷,又是怎样把一桌子菜做好摆在餐桌上。

无法想象。

宝宝喊老板为周姐。

我蜷缩在周姐房间里,这个稍微干净一点的地方。整整一个星期。随着宝宝来到这家保姆公司,我对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产生了浓厚兴趣。首先,她看上去很年轻,有美好的身段,还非常能干。可惜的是,她没有男人。我不明白这样一个优秀女人为什么会没有男人。很显然,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多年的写作生活使我对女人和男人了如指掌,他们内心的隐秘与种种挣扎,他们的情欲与爱情,甚至包括他们的性生活。我在黑暗中静静站立着,一直观察着她,我要看到一个女人、一个孤独女人在深夜里最隐秘或者说最见不得人的一面,那才是她们最真实的和最想要的东西。

夜,是一面镜子。

周姐平躺着。没有睡着。靠近胸脯的地方微微起伏。她的眼睛很大,以至于把整个房间都照亮了。白天,她曾在客厅里和保姆们夸夸其谈,骄傲地谈到在哈佛的女儿,我还看到了她女儿的照片。与她一样,非常漂亮。长发、直发,穿着时尚。她说女婿与女儿在大学校园里一见钟情,后来,女婿为了女儿的学业,竟陪她去哈佛读书,女婿是高干子弟,结婚的别墅和宝马车已经买好了,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只等着女儿大学毕业回国结婚。说完这些,周姐脸上并没有多少喜悦成分,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说的次数多了,没有了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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