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记对审讯的人说:“这种人不要动粗,这要看是什么人。我相信他从事犯罪的非凡才能!先什么也不要审,关了起来再说,压一压他的狂傲……把窗户用黑布蒙上钉死,经常把时差颠倒,不叫他知道外面的事,我相信他会撑不住的。到时候,你们跟他打开天窗说亮话,告诉他杨县长已经调去了,他一定会趴在你们脚下痛哭流涕,这些人都属狗骨头的。这一个人当他对我们认罪时,就是他处在精神堕落之时……你们要从他的私生活入手,那是人最脆弱的地方。”
这办法真灵,在颠倒阴阳的日子里,在绝望和痛苦侵袭他的意志里,没有出二个月,他主动要求交代,最后依照三条罪判了他五年。一是重婚罪,他把自己的老婆(本地人)、女儿弄回上海后,跟他小姨子(他老婆的堂妹)同居生了一个男孩;二是贪污受贿罪,县政府建大楼和乡企局盖楼时,收了包工头五万元和用假票据冒领了四千元工程款;三是财产来源不明罪,有十八万元钱说不出来源。这样数罪并罚,判了他五年。
在县里,很多经济案并不是按法律去判,而在法庭上只是走过场,一般都要根据县委书记的意思先就定好。很多案子还没有判,被告关在看守所就知道自己是判了缓刑。
黄强在法庭上说他自己站错了队,对官场发表了些精辟的见解,他没有上诉;黄强的有些经济上事,多多少少牵涉到谷治民,这些就是现在的自然法则,有时却比国家法律更为有效,更为人所运用;这案子市法院的同志做了相当的工作,林育德更受到王书记的赏识(主要还是一种亲情关系)。说起这事来,都是一些荒谬绝伦的,令人费解的事。生活本无永恒的真理,都是在权力下做一种平衡,正义不过是争夺利益的手段,或是幌子。很多事只要生在其中,就能一目了然地知道官场里的奥秘!谷治民市长在这次交锋里没占到便宜,被调回家乡去做政协副主席。他这一个占居上风的政治集团被彻底瓦解了,这意味着王学韬和谷治民之间的平衡将被彻底打破,他们之间的竞争随之结束。从此意味着谷治民在江阳市的权力生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