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在外,所以更新得晚了……大家投票啊)
阿飞要交给士兵们的第一课,是生存。
“杀人者,首先要保存好自己。”
士兵们深以为然,他们已离开基地三十公里。雨林的路不好走,雪后的雨林,雪花并没有飘到雨林的地上,而是停留在枝干、叶子上,然后化成水,滴滴答答落下。
雨林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有水,则让路便得更加难行,深一脚浅一脚。他们还得留心那些隐藏在腐殖质下面的沼泽。除了阿飞仍整洁干净得像刚出门外,其他人,都已脏得仿佛从泥坑里爬出来。
真胥是个清秀的小伙子,刚从矿坑里被脱出来洗干净的他,甚至有点白嫩像,他过去的同行,现在的同袍们笑话他是“花姑娘”。
他已经摔了三跤,浑身脏兮兮的,甚至还有一次走错地方,踏在一个泥潭上,然后径直沉了下去,若非手快,死死抓住旁边一根树藤爬了起来,否则已死在沼泽地里了。
衣服是防水保暖的战斗服,但鞋子里进了水,真胥冷得直哆嗦。
他羡慕地望向阿飞,年轻的老板穿的只是普通军服,但在雨林中,他就像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一样,他总能轻易避开那些雨林的天然陷阱,稳当而轻巧地走着,就像在林中漫步――没错,就是漫步,那种洒脱劲儿,仿佛他进行的不是一次越野,而是饭后出门散步。
什么时候才能这样……潇洒……这个词蓦地在真胥脑子里蹦了出来。
是的,潇洒。
真胥是一位神州男子与本地土著女子所生的孩子,但那个神州人父亲,却在幼年时便丢下了他,说要去末日海峡那边发财,但一去不复返。留下孤儿寡母,艰难过日。
他十四岁就到矿上工作,贴补家用。但传承了那个神州人基因的他,因为容貌清秀,屡屡被人轻视。每天,他都在为每一斤晶矿,每一块马尼而拼命。
他虽容貌清秀,肤色白皙,但那是因为常年在矿下工作,不见阳光的缘故。他的双手长满了硬得跟铁疙瘩似的老茧,他总是咳嗽,肺里仿佛沾满了粉尘。
幸好,他的力气大,动作灵活,而且还会读书识字。当十九岁这年,那个头发花白的和蔼老人来到矿上。
他被那些美妙的构想所打动了。
要有那么好的收入,那母亲就不用再冰冷的天气里去摘菜,不用一个人耕耘那十多亩荒地,那哮喘的老毛病,也可以有钱去医治了……
当那老人表示人已招满时,他几乎哭出了声来,他抱住老人的大腿,喊他爷爷,他大声诉说自己的痛苦和无奈,他想要挣更多的钱,是的,更多的钱。
于是,那个老人在他胸前画了一个圈,拍了拍肩膀,露出一个和蔼的笑:“那你跟着来吧,只是,得挤货运列车啊!”
他一生从未出过那么远的门,货运列车,大卡车,车轮停在了一个颓废的小镇。他听到了不好的消息,老板似乎不要这么多人。他惶恐不安,因为他出门时,把所有钱都给了母亲,现在他一无所用。
当年轻的老板,对众人喊话后,他的一颗心,才落了下来。
他被选到了死亡一组。
因为那个肌肉健硕得简直不像人的家伙说,这组人,是要去杀人的。后来,他才知道,那家伙叫龙九,是他们的长官。
训练,每日不停地训练。太阳还没升起,他们就被那家伙从床上叫了起来。稍慢一刻,便是皮鞭。
跑步、负重越野、跨栏、射击……
深夜时候,他也曾被冷水淋湿,冻得从床上一下蹦了起来,然后继续重复那些科目。
他们不准随意走动,但他听人说,基地旁边种了迷幻草。那玩意儿他知道,以前挖矿太劳累时,也有人用自家种的迷幻草,混合烟草碎末,卷成烟来吸。他也嗅了一口,飘飘欲仙,但他也知道,这东西老贵,而且还是gdi禁止的。
他还见着了小巨人一般的大地,第一次看到时,他真的吓坏了,但那个巨人似乎总是乐呵呵的,也不见得如何恐怖,有人猜测他是末日海峡那边过来的,也有人猜测是基因改造人。
但真胥并不在乎这些,一个穷人,你不能奢求他关心更多的东西,比如人类的福祉,譬如遗弃世界和无辐世界的仇恨和战争。
很累,很累。
这些天,他一躺上床,便酸痛得一根手指也懒得动。想着,就这么一直躺下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