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香港发生了一宗极为轰动的伦常惨案,被看作是包二奶引发严重社会后果的标志性事件。
是年,香港男子陈健康的妻子,因不满丈夫长期在内地包养二奶,并将微薄的薪水全部花在二奶身上,某日在香港天平邨天明楼将10岁及6岁的两个儿子从14楼抛下,继而跳楼自杀身亡。惨剧发生后,陈健康对妻儿的死丝毫不感到悲伤,不但拒绝为他们安排后事,还继续前往内地寻欢,并在媒体上大肆发表性爱言论,引来香港社会一片哗然,并被媒体称为“现代陈世美”。
陈健康事件之后,林依丽走上了呼吁香港政府立法禁止“包二奶”的漫漫长路。1998年她参选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在政纲中提出立例禁止港人包二奶的建议。
“我留意香港新闻,发现本港平均每周都有两三名女性因丈夫包二奶而自杀,情况真的很严重。”
香港死因庭2001年公布的一项统计支持了林依丽的观察结果:香港家庭主妇自杀人数从1998年起不断上升,1998年为98人,1999年116人,2000年达到157人,即平均每两三日就有一名家庭主妇自杀身亡。
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也显示,香港自杀率在全球属中等水平。但男性自杀率远低于欧美、日本,女性自杀率却较其他地区偏高。
“很明显,这已经不单纯是私人感情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有责任立例解决。”除了参选人大的政纲外,每年林依丽都通过各种途径促请政府拿出解决方案,“写信给中央,写信给特首,在立法会议员选举的政纲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节选自《香港特色,“二奶”的天空》作者:甄静慧来源:南风窗日期: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