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沈丽丽这种正统与非正统之争还不算没完,潘虹令人拿着像机在大厅拍摄证据,把沈丽丽那伙人整乱大厅的事实全部拍了下来,作为应付沈董事的证据。
从事件的性质来讲,我的事情还是属于大名的家事,过了一天,潘虹要我出面去把沈丽丽等人保释出来。
我虽然反对去惩罚沈丽丽,但让我去保她这个事我十分不愿干,说实话这种非主流的代表,我是能永远不见,最好永远不见。
我抱着不太耐烦的态度把沈丽丽等人保释了出来,沈丽丽因为闹了一个晚上的情绪,连声音都变了,沈丽丽说:你们有本事别保我出来,让我死在里面啊,我看他妈的你们怎么向我爸交待。
我无言以对。
沈丽丽在后面骂道:奸夫淫妇。
我无语地走在前面,沈丽丽道:你们就是两条野狗。
我突然抓住她一只手重新走进公安局,沈丽丽挣扎不断,大叫非礼,旁边的警局里冲出几个警察,一看就是刚才来保那批的人,停止行动。
我把沈丽丽拉回警局,我指着沈丽丽说这个人我刚才保错了,她已经犯了绑架罪,我有二十多个人证可以证明此事。
沈丽丽再次开始在里面呆着,当时的沈董事在北京,听了这个消息后立马赶回来。沈董事叱咤风云,龙颜大怒,给我跟潘虹劈面而来一顿大骂。
我没有说话,当然我也不打算说话,我是懒得去解释。
但潘虹拿出了沈丽丽在销售大厅作乱的照片,并附上了这十几的月绩报表,月绩报表上的数目是零,也就是说在被沈董事的女儿折腾了大半个月里,销售部的月绩是零蛋。
沈董事看了月绩报表和那些照片后气氛不已,考虑到事情的恶劣,态度也温和了许多,但沈董事说这个事把她送了一次公安局作为警戒就够了,为什么出来还要把她第二次送进去?
这时我突然说话了,我说:这个事与潘虹无关,是我私自把你女儿送进去的。
这个事确实与潘虹无关,潘虹本要保他们平安出来,却未料到我再次把沈丽丽送回去,知道我坏了大事,急着亲自再来保释的时候,可惜那时警察已经不相信我们反复无常的口供了。
离开沈董事,潘虹说:这种低等自作聪明的非主流,你没必要跟他们计较。
我说:我能说什么呢,这是你们的家事。
潘虹说:这个我要表明立场,我从未当她是我的妹妹,只要我有她足够的把柄,我总有一天会把她赶出去。
出了这个事后,沈丽丽被沈董事领着李烦亲自去保出来的,为了显示公司规矩严谨,沈懂事责令其女向我与李烦当场道歉。
我故意推脱说不要,但内心坚定。沈丽丽拒绝,沈董事坚持,沈丽丽再拒绝。
沈董事当场给了他非主流的女儿一个耳光,当然这个耳光并不一定显示出他的规矩有多么严谨,而是如果其女拒绝道歉脸上又没挨个耳光,我想沈董事对其女的宽容相当时扇了大家一个耳光,而扇了大家一个耳光的结果是可能有大部份的人都不想替公司卖命了。
沈董事也忌惮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想因小失大,或者说为了减小不良影响,只能如此。
通过沈董事保沈丽丽出警局一事,可以看出沈董事并没有对沈丽丽完全绝望,只是有望女不成凤的遗憾。
如果沈丽丽的态度稍作收敛,潘虹与她这种正统与非正统之争,未必稳操胜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