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要分清敌与友,要努力结交同志,商场也一样,谁都不敢保证自己的公司永远会一帆风顺,拉拢几家像样的公司作后盾,是很有必要的事。
跟别的公司称兄道弟,有时是要付出点感情和实际行动的,光喊喊几句口号绝对不行,如果你的同盟公司出现了困难,就立马确诊人家没救了上门逼债生怕别人逃了,这种事情做不得。但这种救济不能盲目,别情况都没摸清楚,对方吼几句兄弟啊兄弟之类的,就真跌到了头搞几千万过去,然后被对方用那种旁门左道的商业手段套走,留下几间破产了的办公室给你,那真是找块豆腐一头撞死在上面的时间到了。
天才上一个项目经理借出一笔三百万的费用现在还没有收回,当时天才的某盟友公司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天才的项目经理以公司的名誓借给他三百万,据当时的情况说三个月后会分期偿还。结果托到项目经理走人了到现在还见不到他们的一分钱。
现在由我接手做这个项目经理,稳定好于小漫后,我开始插手以前天才的那笔帐目,就算天才工厂解体了,把那三百万分成五份,分解后的天才现在也可以拿到六十万。
当初那个项目经理与当时那个盟友公司老总签定的约定和收据几经周折现在落到了我的手里,我的想法是如果经过他们四个公司同意,我可以将这三百万全额收回。
我打电话分别给天才工厂分解后的那些公司,那几个公司接到我的电话后纷纷表示诧异,好像根本忘了这码子事,经我提醒才恍然大悟。
只是恍然大悟而与,他们的兴趣并不大,他们现在还为分解后的各个公司因为分配不均在争蝇头小利,没时间理会我手头上这点更加蝇头小利的钱,没有在我拟定的那张由现在天才负责收回全额欠款的单子上签字。
三百万对现在的天才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能拿回这笔钱,这可是可以作为公司的一笔纯粹的周转资金
我决定亲自出马去要回这笔钱。
我之所以选择去要这笔钱,也并非我的斤斤计较,而是旧日的盟友现已经飞黄腾达,正所谓饮水思源,就算不图他们有什么回报,当初的诺言总该兑现了,不算他们的利息,本金总该归还的。
但他们拒绝归还,他们拒绝的理由是以前的天才现在分家了,那三百万他们不可能单独给谁。
我的意思是既然天才这个公司的名称都划分给现在的天才,由现在的天才继承这三百万不算过份。
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说不行,他说这笔钱是向以前的盟友天才借的,并不是向现在的天才公司借的,如果要归还,必须请其他四个公司的老总联合来一趟签字确认。
要请另外四个公司的老总凑在一起来签字是不可能的,如果还能凑到一起,也不至于分家,我干脆退一步,我说我只想拿回属于现在天才的一份,六十万。
那个公司的老总说那也不行,他说这个钱我以前是向你们的总公司借的,现在你们分家了,我不可能分成五分来偿还,我必须见到你们另外四位老总的签字,一次偿还给你们,至于你们是分成五份还是归最大的一家,由你们自己私下去决定。
说到后来,我都感觉那小子有点不太看得起现在的天才,也难怪,现在天才名誓上是以前天才的五分之一,如果按实力和资产之类的来换算,最多只能算十几份之一。
一个只有以前十几分之一的公司代表以前的总公司上门,是难免会被人看扁,那个老总的意思归根结底是无论这笔钱是全额还是分散成五份,他都不能单独地给现在的天才。
我无计可施,只能撤回去再别的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