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伯是和联胜社团里的元老,也是社团的前几届话事人,现在吹鸡做了社团话事人,邓伯就退居幕后,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只有一些重要场合,关系到社团利益的时候他才会现身说法。
这次的开庭审判,让虹海百分之六十的社团大哥都聚集于此,可谓史无前例的,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在虹海雄居一方的霸主居然全都为了这名罪犯一人而来。
然而更奇怪的是,这次的审判在江湖上根本无人知晓,除了当日参加的几名社团大哥,在这几人中,共同签署了一份合约,谁透露了风声,便要灭门。为了做到最安全,当天审判的法官等人,第二日就被人发现各自在家中被杀。诸多秘密被彻底掩埋,一直到十多年后,才渐渐浮出水面。
正文:
2001年初
这个社会再怎么和谐,再怎么融洽,总有黑有白。只是政府为了让百姓都安居乐业,没少花钱在掩盖黑社会这方面,尤其是虹海市。
我叫王莫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流氓,在社会的最底层胡乱混着,但至少也能落个酒足饭饱,还能每天和狐朋狗友一起花天酒地,不醉不归。看谁不爽就揍谁,看谁漂亮就上谁。这几点我很是满意,有时候心想做为一个黑社会份子,有什么不好?无非就是老大叫咱去砍人,咱就去砍人,表现好了还有机会上位,运气不好,就横尸街头。但我一向认为死没什么可怕的,一条狗命,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的老大叫牛逼,这名字说出去我都觉得丢人,所以在众人面前我尽量不提,有一次我给人揍了,他们要我报上老大的名号,我感觉希望来了呀,嚣张道:“小子,说出来你别吓的大小便失禁,我老大叫牛逼!”
结果硬是让人又狠揍了一顿,揍我最凶的那个实在忍不住笑道:“我操你妈的,什么牛逼,象逼,我看你就是个二逼!”
我的老老大叫大熊,听名字有点像机器猫的男主角,不过真人我可没见过,只听牛逼老大说过。如果哪天正巧我喝醉了,在街上又碰见他,看他不爽,把他狠狠修理一下也说不准,谁让我没见过他呢。揍不揍的过那是另外一回事。
再上去的老大对我来说,已经属于传说了,我把他们都视为崇拜的偶像,如果能在他们手下做事,就算是第二天就被人砍死,那也值了。至少我到地府还能和比我早死的弟兄吹嘘一把,某月某日,我和某某大哥一起去砍人,这话在小弟眼中绝对拉风。
忘了介绍我混的社团叫和联胜,具体在虹海市排第几,我也没怎么弄清楚,但绝对是数一数二,一手遮天的社团,不然我做人也不可能这么拽啦。
每天的晚上十一点过后,我和几个要好的弟兄总会聚在一起喝酒吹牛,现在我所处的地点是马来街一家只有到了晚上才营业的酒吧。和我一起的两人又百般无聊的商量今晚的邪恶计划。坐在我左边一脸彪悍,但奶大无脑的家伙叫钢筋,可能是因为身体太过强壮,感觉胸部就像是两块加厚的大钢板,以前也在建筑工地干过,所以就联想到了钢筋。
在我右边喝着闷酒,无精打采的叫花仔,看的出他又被女人抛弃了。这两位可以算是我在道上关系最好的哥们了,几乎是无话不说,无屁不放。
钢筋猛灌了两口威士忌,擦了擦嘴巴道:“小莫啊,等下不如去一楼一凤?那里我认识几个小妞,服务态度极好,技术也够劲,我介绍去了还能打折。来个4p,5p都没问题啊!”
对这种事我是来者不拒,何况听钢筋说的这么诚恳,不去试下还真对不起自己。“行行,你请客?”
说钢筋奶大无脑不是没理由的,不管什么情况只要自己有钱就能请客招妓,此时又是一口答应了。“没问题,小花,你去不?”说完用猥琐的眼神看向花痴,我只觉得每当招妓的时候他的两眼都能像放光一样闪亮。
花仔一口把啤酒饮尽,显然已经醉了,完全无视了我们两个。自言自语道:“妈的,臭婊子敢甩我,好歹我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钱,可连一次都没干过,操!既然你不仁就别怪老子不义。等我叫十几个非洲猛男干死你!”
喝醉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声音有多大,刚才那段话让酒吧里的每个人都听的一清二楚。人人都用好奇的眼神望向这边。
在社会底层打滚多年的我,已经练成了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对着众人道:“看看看,看什么看?这么爱看,回家看你妈怎么换奶罩去!”
快接近午夜十二点了,在酒吧里喝酒的能有几个好人。此话一出,便引来几个好事者。
一个头发花花绿绿的家伙带着两个人朝巴台这里走来,“喂,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像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流氓,上街一抓就是一大把。虽然我也是小流氓,但已经在江湖上打滚好多年了,江湖阅历不比一些社团大哥少,只是自己总得不到老大的赏识,可以说是埋没了人才啊。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最重要。
三个小流氓用一种幼稚而又嚣张的态度面对我,接下来的一幕在我眼里并不出奇。
花仔不由分说,迅速抓起巴台上的一个陶瓷烟灰缸,瞬间拍翻一人,其余两人惊鄂之际,又出拳哄向一人面门,门牙当场飞了两颗,身体晃晃悠悠飞出两米多远,挣扎了几下,倒地不起了。剩下一名混混,嘴里啊的惊叫一声,破门而出,逃的飞快。
仅仅三十秒内,花仔干倒两个,吓跑一个,完全看不出这家伙已经喝醉。只见他作无辜状,两只眼睛里闪着无数星星,道:“人家最讨厌苍蝇在我耳边吵了啦。”
我和钢筋瞬间从椅子上翻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