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_深夜与早晨的周记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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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 / 2)

他是土木工程师,人长得高大健硕,工作成绩很不错,外形又好,是很能讨女人欢心的那类男人。他本来移民到费城,也在那里找到工作,只是他不喜欢那城市的拘谨和严肃,于是南下加州看看。

三藩市是一个容易令人爱上的地方,他逗留了一星期,就决定找一份工作留下来。当决定了不再走之后,乐建宁遇上他的妻子。

霍屧从台湾来三藩市读大学,留学费用由父母向亲友借来,她念的是艺术,正在读一年级。家人千辛万苦要她放洋读书,却又阻止她修读实用的科目,理由只有一个,他们一心一意希望她有那从外国留学之名,然后嫁得好些。读艺术便好了,不太辛苦,没那么容易因读书而被摧残。

父母一直栽培她,由小至大,借钱供她学钢琴学芭蕾舞,她两样都学得不好,但却又沾染了高贵淑女的气质,一向,她也明白父母的意愿。

到了美国之后,她的我生更加有使命感。

霍屧长得非常漂亮,是典型的美女,修长,高雅,轮廓分明。她读书不是太有天分,英文底子并不好,但算是勤力,过了半个学期,也算捱得住。

住在学生宿舍的她,也有中外的追求者,有书生型的,亦有富家子弟。然而似乎又不是那回事,他们送花送礼物,却打动不了她的芳心。

虽然所走的路被父母所摆布,她也有她的心愿和喜好。

一直心不动,直至遇上乐建宁。

一个明媚的午后,霍屧在露天茶座吃朱古力饼和喝咖啡,她一边享受她的下午茶,一边想着昨天看见的那条粉红色裙子,究竟买抑或买。如果买下它,下个月的伙食钱便没有了,要捱白面包。

是的,少女的心很简单,脑袋没装着太复杂的事情。

然后,身边靠右的那张台,来了一名中国藉男子,很高大,与洋汉一样高大,坐下来之后,便遮挡了大部分的阳光。

她下意识的一望,见他长得好看,便朝他一笑。

乐建宁回报她一笑,接下来是攀谈他说:“你有没有试过吃蛋糕喝香摈?我指是在这种时分,午后吃蛋糕喝咖啡,太普通了。她想了想:“是吗?”

他便为她叫来一杯香摈。这是她第一次喝香摈,那感觉很好,冰冰甜甜的,有点意外的性感。

然后他开始介绍自己,他说他来自香港,在香港是土木工程师,移民费城,工作也找到了,住了半年之后却喜欢,所以到三藩市看看。

霍屧问:“如果三藩市不喜欢呢?”

“那么我又走到别的州。”他说得很自然。

然后,他又说着对三藩市的观感,“阳光很好,也有艺术气息,地方清洁,只是,华人太多。”

“那有什么不妥当?”她问。

他反问:“你喜欢华人多的地方吗?”

她想了想:“嗯,也是。”她原来也不太喜欢。

说不了两句,他又问:“我想到要塞区那边的palaceoffineans走走,听说那里很漂亮,你愿不愿意与我一起去?”

霍屧有点愕然,这么快便约会她了。她说:“也好的……我在这边半年也未去过,而且我读fineans,去看看也好。”

“你正在修读些什么?”

“文艺复兴。”她显得有点腼腆。

他便说:“如果你要问功课,你可以问我,我都懂。”

霍屧客气地笑着,因为他这一句,她有点佩服,其实她也相信他的话,她不觉得他自大,他有一种懂得很多,而且个性好强的气质。

这是一个她喜欢的气质。他强而有力,会为身边的我出主意,这使一个女人感觉幸福。

晚上,她回到家后,把这个街上偶遇的陌生我想了又想,一边想一边微笑,她觉得已有点喜欢他。

翌日,他们真的到了要塞区,他们看见了金门大桥,也到了乐建宁要到的艺术馆,入内参观之后,霍屧和他到艺术馆的湖边休憩,她喂天鹅,他则看书,那感觉,似已相恋已久的情侣。

离开这区之后,乐建宁便牵起她的手,带她去吃野蘑菇比萨,这一晚,也是喝香摈。霍屧的眼睛已有点醉了,加上手上这杯液体流动的星光,她的双眸更闪烁迷幻如满天的星垦。

她觉得好浪漫啊!

乐建宁说:“你喜不喜欢芥茉花?”

“芥茉花?”她未看见过。

“一大个山谷的小黄花,在纳帕谷之中漫山遍野的开,一定很美丽。”他说。她便立刻有了憧憬,一地的黄色小花,衬在翠绿的山谷中,还有蓝天的衬托……

“想不想去?”他问,深深望进她的眼睛。

她笑,然后问;“你怎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我在三藩市半年也不知道。”

乐建宁便说:“以后你不知的,全由我来告诉你。”

她听罢,心好甜。

“我会令你很幸福。”他告诉她,拉住她的小手吻了一吻。

一点错愕加三分酒醉,霍屧突然狂笑起来,花枝乱坠,双手往台上拍,忽尔的狂放,令她性感得很。

乐建宁忍不住,就这样把臂一伸,搂住她便吻下去。她仰起的颈,他抚摸着,她伸前的手,他又紧捉着,总之,他要她动弹不得,她的四肢她的身体都在他掌心中。

这是霍屧第一次被吻,一直以来她都没有与男人这样亲密过,而这样的吻,感觉真的好。

好得令她认为,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

后来,他们接着相见了两天,乐建宁便回费城去,他是认真的,他要由费城搬到三藩市。霍屧很挂念他,每天给他写一封信,信的内容好长好长,三张纸五张纸,她从不知道她有那么多的话想说。

本来一直挂念台湾的家,现在半分这种感情也没有,爱上一个男人之后,她便忘却其余的所有感情。

为什么会爱上他呢?在寂静的宿舍内,她想着这回事,他不富有,甚至生活不算安定。但他英俊,而最吸引她的是,他充满男子气概,他带领着每一步,她喜欢在这种男人跟前,做一个听话的女人。

父母希望她嫁得荣华富贵,生了一个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儿,父母十分有期望。但她不特别渴望金钱,她渴望的,是男人的气势,以及从这些男人身上带来的爱情。

她知道,她要嫁给他。

她告诉台湾的好朋友,她结识了男朋友,而他的气质像极马龙白兰度。那时候,马龙白兰度是最野性强悍的明星,性感极了。

其实,霍屧与乐建宁只在三藩市相处了数天便天各一方,但霍屧已经称他为男朋友,因为她爱上了他,所以她认定了他。

三个月之后,乐建宁真的搬来三藩市。工作他早找到了,在一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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