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诚实,你回来!”林嘉在身后气得脸色发白,嗓音中隐隐带着怒意,“你就不怕把我爷爷再气犯病了?”
别把我当蒙娜丽莎,对谁都微笑。
我头都懒得回,只是抬手对他比了比中指。
气犯病?你当是演肥皂剧呢?林老爷子是喜欢我,可我毕竟还是个外人,又不是他的亲孙女,哪里会有那么严重。
我一边撇嘴一边拎着水果篮往医院里走,却见到林嘉站在大门前等我。
他双手抄进口袋里,靠在墙边。衣襟随意地搭在外面,闪着细碎光泽的黑色额发凌乱地垂下,微微遮住眼睛,却显得下巴的线条愈发漂亮。
即使再怎么讨厌,也无法否认,林嘉真的是个帅哥。
我轻轻叹了口气。
鲁迅能够因为妻子朱安貌丑无比而禁欲独身二十年,更是洋洋洒洒写了不少抨击父母包办婚姻的经典文章,想来家有丑妻大概真的是男人心中一大痛处。
“你就帮我一次。”在我与他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的手,别别扭扭地低声说,“只有明天的宴会,你帮我把爷爷哄高兴,之后我会自己对他说越越的事。”
“林嘉,你年轻,比我都还小一岁,对我们的事情有抵触,也怪不得你。”我淡淡地把他的手扯下来,撇嘴道,“只是你没能耐反抗家人,便来欺负我,我看不起你。”
说完我转身往医院里面走,却冷不防撞进了一汪深邃的黑瞳里。
总经理站在住院部大厅往来的人流中,也不知看了多久,他的嗓音冰冷如刀,扯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修长的手指握住我的手臂,径自往外面走。
“回去了。”
我看着他淡漠的侧脸,稍微有些愣神,傻乎乎地问,“那水果……”
他脚步一滞,接过我手中的水果塞进一旁还在发怔的林嘉手里,沉声说,“林老已经睡着了,有劳林先生替我们带回去。”
我甚至连声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总经理拉着我走在前面。
他的步子很快,黑色的风衣在寒风中轻轻扬起,宛若庭院中翻飞的落的话说,我穿这套衣服,看上去就好像一颗黑色的莽吉柿。
我的笑容依然完美,可说出口的话却很阴森,“我又没答应配合你,你要不要这么厚脸皮啊?”
林嘉耸肩,“反正这种场合也没人理你。”
我恨,他说的是实话。
因为迟默的关系,我们与林家的关系变得很好,所以他们搞家宴也不忘叫上我。
因为有迟默在,那时的我还算有底气。
他拉着我的手进场,即使整个晚宴里都好像交际花一样忙个不停,却也不忘中途替我弄一盘喜欢的小点心,看着我坐在一边乖乖吃了,他才又满意地回去与对方攀谈,半点没有让我觉得受到冷落。
不过也因为迟默的体贴,后来没了他,我才发现自己始终没有从他那里毕业。
似乎这样一起亮相也很难得,让林嘉有些怀念,在我耳边轻声笑着说,“我记得迟默第一次带他太太来参加宴会的时候,你简直就像只横冲直撞的小狗,迟默主人看你一眼,你就老老实实安下心,迟默不看你,你立刻紧张得缩在一边发短信,头也不敢抬。”
“都是以前的事了。”我白了他一眼,想想当初,又忍不住笑起来,“不过那时还真是要谢谢你陪我说话,不然我紧张到死都有可能。”
林嘉笑了。
他不欺负人的时候,笑容真的就像一个干净漂亮的好青年,替我理了理耳边凌乱的短发,轻笑着说,“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你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作为宠物还是很好玩的。”
我无意去责怪迟默什么。
不是因为我圣母或者犯贱,只是我觉得,他原本就没有对我好的义务,那么即使他把我宠坏之后又丢在一旁不管,也只能怨我太没自知之明。
他与林家的关系是他事业上不可或缺的助力,而提到这个助力的开端,还是要从当年他要跳楼说起。
我接到学长的电话之后,连件外套都没来得及拿,在深秋的天气中只穿着一件薄衫就冲出了家门,一路催促计程车快点开过去。
他选择的地方时远星大厦。
那时候,这幢本市最高的办公楼才刚刚建成,林氏成为第一家入驻的公司,并且一占,就是顶楼。
可我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