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士兵衣物=3400钱/年
每个士兵每年生活费约8000钱
每匹战马耗粮=3.3石/月,39.6石/年,合7920钱/年。
安葬费=人/3400钱
将领抚恤金=人/10~60万钱
食物类:
主食:
1石=1斛
1石米=17~20公斤左右,1石稻谷=13~15公斤左右
粱米(优良小米)=石/400钱左右
黍米(黄米)=石/300钱左右
大麦=石/220钱左右
粟米(小米)=石/220钱左右
谷=石/220钱左右
豆豉=石/500钱左右
10斤肉≈1石谷(有记载10斤肉合1石谷的价格)
副食:
醇酒=斗/50钱
米酒=斗/30钱
行酒=斗/10钱
饼=册/30~50钱
牛肉=斤/20钱
猪、羊肉=斤/14~16钱
盐=石/800钱
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1石=26400克,1钧=6600,1斤=220,1两=13.8,1铢=0.57克
1斛=10斗,1斗=10升,1升=10合
1斛=20450,1斗=2045,1升=204.5,1合=20.45毫升
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
1丈=333,1尺=33.3,1寸=3.33,1分=0.333厘米
大亩=0.6916市亩小亩100步一亩,合0.2882市亩
关于亩产
汉代正常年景一般田地一市亩(现代)产粟94―188市斤(现代),平均约为140市斤。小麦100―200市斤,平均约为150市斤.
东吴的钟离牧“躬自垦田,种稻二十馀亩”应该是种的比较认真的,而且是第一年种,土地的肥力不会有问题,结果“得六十斛米”,换算下来亩产为四斛一斗至六斛之间。又察“吴孙皓时,常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可见东吴的粮食收获情况是比较差的。这样看来,东吴的粮食亩产量在六斛以下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现在的一亩地是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亩产水稻是一千五百~一千六百斤左右,折合成魏晋时期的计量单位是三十八斛三斗左右,再对古今亩地大小面积换算下来二十九斛一斗/魏晋亩,出米率为七成二,粳米出米率是六成八;小麦亩产是七百五十斤左右,即十八斛五斗,对面积换算之后则为十四斛一斗/魏晋亩
秦代统一货币,实行黄金和铜钱并行的二等币制。汉承秦制,因循未改,在两汉四百余年中,除短暂时间发生过币制混乱的情形外,没有超出过黄金和铜钱二等币制的范围。
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一斤金又称为一金。《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颜师古注:“以斤名金。”又《史记》卷三十《平准书》《正义》引臣瓒也说:“汉以一斤金为一金。”两汉朝廷常常以大量黄金赏赐贵族大臣,无一例外都是以斤为计算单位的。
汉初铜钱形制屡变,但从汉武帝时行五铢钱以后,即成定制,所以五铢钱外的钱币,都未通行多久。汉钱以钱为计算单位,千钱称为一贯或一缗。汉简是汉武帝以后的文物,物价大都是用五铢钱计算的,这给我们今天考释汉简中的物价以很大的方便。
汉代金、钱二等币之比价,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斤黄金等于一万铜钱。所有汉代文献都反映了这样的比值。如《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黄金一斤,值钱万。”《史记》卷七《项羽本纪》《正义》说:“汉以一斤金为千金,当一万钱也。”这里的“千”字当是“一”字之误,即是说一斤金为一金,当一万钱。又如何休《公羊解诂》隐公五年云:“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何休说的“今”,是指东汉。李剑农曾说:“盖在汉时,金与钱,同为法定之币,金一斤与钱万,亦为法定之比值。”这个意见是很对的。汉代文献中的“黄金”、“金”,是否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黄金,史学界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但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一斤等于一万钱,则是没有疑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