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俊男被迫分神,向一旁闪开,避开了龙火风这凌厉的一掌。
不过,这样一来,唐俊男失去了先机。莫大方趁着这个时机向唐俊男刺出了十几剑,转守为攻。与此同时,龙火风在一旁趁机发掌,连袭唐俊男。
莫大方,龙火风两人呈倚角之势,一远一近,相互配合,将唐俊男牢牢的困住。
唐俊男剑法一变,挽起一道道剑光,团团护住身体,剑光匹练,宛如一层光墙,将唐俊男周身保护得风雨不透。这正是天山派专门用以防身的“飞雪剑法”,将剑舞得像鹅毛大雪般绵密,滴水难进,堪称世上最佳的防守剑术。
飞雪剑法虽然属于防守类别,但亦具有攻击力,护住全身的同时,不时偷空向敌方刺出几剑,令莫大方,龙火风两人防不胜防。
莫大方的功力不在唐俊男之下,但论剑术却差了不止一筹,所倚仗者不过深厚的功力而而已,龙火风亦是如此。但唐俊男却不同,他是一名剑客,剑法是他最擅长的项目。对于一个剑客来说,手上只要有了一把宝剑,无异于平空增长了一倍的功力,虽然以一敌二,却丝毫不落下风。
唐俊男手上的宝剑似乎并不是一把宝剑,而是他一只加长的手,伸缩如意,进退自如,剑已经不单纯只是一把剑,它已经成为了唐俊男身上的一部分,注入了唐俊男的思想,仿佛与唐俊男整个人溶为一体。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剑合一。
这个世上能达到人剑合一这种境界的人还没有几个,至少莫大方和龙火风就没有见过,他们只把这个当成一个传说,认为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人和剑怎么可能合为一体呢?现在,他们总算开了眼界,也搞清楚了,这就是人剑合一!
唐俊男一柄长剑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左挑右刺,前砍后削,忽而凌空跃击,忽而贴地回旋,看似刺向龙火风之际,分明刺向莫大方而来,攻守齐备,神奇莫测,真可谓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瞻之在左,忽焉在右。直杀得莫大方和龙火风满头大汗,拙于招架。
这时,堡内冲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年,身上披麻戴孝,眼睛红肿,满脸悲伤之色。这个少年是雷振风的儿子,叫雷鹏。
雷鹏怪叫一声:“魔头,纳命来!”说罢,手中甩出一团黑黝黝的物事,径向唐俊男飞来。
待这团物事飞近身前,唐俊男正欲挥剑斩落,陡然间发觉这块黑黝黝的家伙哧哧的冒着黑烟,唐俊男突然心中一醒:“不好!是风雷弹!”
这风雷弹是风雷堡的独门暗器,相当于现代的土制炸弹,虽然威力没有炸弹那么大,但如果被它炸中,炸断手脚是绝对没有问题的。风雷弹曾被武林人士誉为世上最厉害的暗器,凡是武林中人没有一个不知道风雷弹的。唐俊男虽然没有见过风雷弹,但转念间便醒悟过来这很可能就是风雷弹,从风雷堡的人手中丢出来的不是风雷弹难道还是香喷喷的肉包子不成?
“呯”!一声巨响,风雷弹落在地上,爆炸开来。霎时,泥土纷飞,地上炸出一个大坑。
唐俊男暗暗咋舌:“好厉害的风雷弹!”
就这么一顿的功夫,莫大方的宝剑,龙火风的手掌齐齐攻至。围在四周的一干人等也挥舞着刀剑砍过来,将唐俊男笼罩在一片刀光剑影的天罗地网之中。
俗话都说:双拳难抵四手。况且这根本就不止四手那么少,唐俊男只是个血肉之躯,置于这种情况下,即使招架得了一时,也撑不住一世,最后终究会被活活累死。
情况非常不妙。
突然间,刮起一阵疾风。风吹过处,落叶纷纷飞来。这些树叶犹如长了眼睛一般,尽往衡山弟子以及地狱门弟子一干人身上卷去。
这不过是一些醉风落叶,即使打在身上,充其量不过给他们抓抓痒而已。所以,没有一个人把这些落叶放在心上。
然而,他们错了。这些落叶好似附上了一股神奇的力量,打在大伙身上之际,不亚于被铁锤一击,痛彻骨髓。
人群顿时一阵鬼哭狼嚎,乱成一团。
莫大方和龙火风功力高强,被落叶击中虽没有其它人那么疼痛难耐,但也感觉突然被人推了一把似的,情不自禁的退了好几步。
莫大方,龙火风等人纳闷:“邪门!这是怎么回事?”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答案。
因为半空中飘落来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殷红如血,在阳光的照耀下分外炫目。
“血玫瑰!”众人一阵惊呼。
龙火风,莫大方的脸色变了,惊恐万状的四下张望着。尤其是莫大方,刚才口口声声说要捉拿血玫瑰,可当真一看到血玫瑰的标志,却又比谁都害怕,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人群混乱之际,唐俊男耳边传来一个少哑的嗓音:“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唐俊男一醒,不错!这正是脱身的绝佳机会!
唐俊男趁着混乱,突出包围圈。
走在大道上,唐俊男兀自回想起刚才那个沙哑的嗓音,隐隐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沙哑的嗓音显然是故意装出来的,当中带着一种婉转的清脆,令自己感觉很熟悉,但冥思苦想,却又想不起自己认识的人当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这个血玫瑰又帮了我一次!”唐俊男自言自语道,“雷振风枉负虚名,背地里却欺压百姓,这样的人死不足惜,血玫瑰杀了他简直就是为民除害,看来这个血玫瑰也不是什么坏人啊。只是,高掌门到底是不是他杀的?”
唐俊男突然间感到茫然起来,他下天山来是为了给高明拜寿,而高明却已经被人杀死了,这个寿还怎么拜?
“我是不是该回去了?”唐俊男在问自己。不过自己也觉得就这样回去似乎有点不妥,师父派他下山来的目的固然是给高明拜寿,但更希望自己能好好历练历练。自己下山来没作过一件为师门争光的事情,反是跟衡山派,地狱门,以及风雷堡结下了梁子,被他们认定为血玫瑰的同伙,甚至被雷鹏斥为魔头。
“难道我就背着一个魔头的名声回天山?”唐俊男摇了摇头,心想,“就算要回天山,我也要清清白白的回去,不能堕了天山派的名声。师父跟高掌门是朋友,如今高掌门被杀,我必须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唐俊男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调查清楚。
可是,问题来了。从何入手呢?自己已经跟衡山派的人结下了梁子,找衡山派的人调查显然不太现实。“嗯,血玫瑰。”唐俊男突然想起衡山派的人把血玫瑰认定为杀人凶手,即使不是血玫瑰所为,想必此事应该跟他脱不了干系,不如从他身上下手!
当务之急,就是找到血玫瑰本人,找他问个清楚。可是,这个血玫瑰认识自己,自己却不认识他,该怎么找他?既然他一而再三的暗中帮助自己,想必不愿现身与自己见面。他在暗,自己在明,想找到血玫瑰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头脑中有了点头绪总比茫无头绪好得多。
不知不觉,唐俊男来到了前方的县城。
江南的城镇较之西域边锤之地别有一番风韵,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商贩走夫,江湖豪客,青楼姑娘,三教九流,无所不有。街边摆满了各式小摊,吃的,用的,玩的一应俱全。街边酒馆中飘出的酒味,各式小吃的香味,年青姑娘身上的粉脂味,匆匆而过的行人身上散发出的汗味,混合在一起,飘散在空气中。蓬勃的朝气,颓废的靡乱,尽渗其中。
街边有一座茶馆,斗大的“茶”字招牌分外引人注目,在周边的酒楼饭店群中显得鹤立鸡群,格外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眼球。
唐俊男发现,这座茶馆的生意好得出奇,客似云来,进入的大多是一些抡刀佩剑的江湖人物。
唐俊男心想:“这个地方有这么多武林人士出入,说不定可以打听到一些小道消息。”
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下,唐俊男走进了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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