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少女的心事
由于有了小黑的存在,接下来的路程没有再受到魔兽的骚扰,康邺这厮甚至突发奇想将小黑当了坐骑,他和珊莎坐在小黑宽大的背上,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吃着珊莎的豆腐,唱些淫荡的歌曲。
噢,光明神啊,看看我们邪恶的少爷吧!
少了麻烦,众人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四天后,队伍终于到达了洛拉德小镇。
说是一个镇,实际上已经算是一个小城市了。大街上到处是佣兵或者冒险团队的身影,他们结伴来到这里,把这里当作一个中转站,再通过这儿去魔兽森林中猎杀魔兽,获得魔兽晶核和兽皮换钱,这是大部分佣兵的生财之道。
大路的两边,全是酒馆和武器店,也有一些商会的分店,专门负责低价收购兽皮和晶核。很多佣兵在猎杀魔兽以后武器受到破损会需要换新的武器,在出发以前因为对生死的不确定,也会大大方方的买个醉。
在比较小的巷子里,康邺还发现了不少的妓院。看来不管是在哪个世界,这个职业都一样受欢迎啊!
随便找了个店住下,康邺叫杰克去佣兵工会打听北上的路程,自己抓紧时间练起了功。
任督二脉通后,康邺的进步就像飞机上做~爱――一日千里。《易筋经》的第一层已经突破了,这个阶段的实力比他原先预计的更高,如果非要和这个世界的职业等级作一番比较的话,应该已经接近大剑师了,就是遇上大剑师,靠着前世丰富的实战经验,也能勉强一战。虽然不大可能取胜,但是逃跑没问题。
但是他却远远不能满足,这个大陆魔兽漫天飞,尤其实是遇到狼群和小黑了以后,更让他意识到要保护身边的人需要强大的实力,否则没准哪天就在某只魔兽的嘴下交待了。人类世界虽然只有不到二十人的剑圣,但是大剑师可是不在少数啊,就连上次遇到的艾林骑士都是大剑师的实力。
与这个世界人们所运用能量的方式不同的《易筋经》,虽然可以完全掩盖身上的强者气息,让他可以在敌人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偷袭得手,但是同样的,他对于魔法的认知也是在白痴级阶段。事实上,魔法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并不是什么人学魔法都能一学就会的,所以,高贵的同时,注定了他必定很稀少。因为,要成为一名魔法师,需要有十分出色的天赋,这包括精神力和对魔法的感知力,像康邺就是,完全感觉不到所谓的魔法元素。排开这些,魔法师还是一项十分烧钱的职业,哪一样好点的魔法装备不是动则上千上万金币?
大陆上魔法师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哪一个不是牛逼哄哄的,如果让康邺和魔法师动手,他完全有理由相信,随便一个高级魔法师就能让自己交待了。更何况还有在高级魔法师之上的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天啊,以后遇上魔法师千万别去惹。
生活在这么危险的世界,不努力提升实力行吗?
意识到有人靠近,康邺停了下来,睁开眼,看见珊莎抱着小黑走进来。
到了洛拉德小镇后,小黑又变成了小狗狗的模样。为了掩盖身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康邺还强行命令它掩藏了身上的气息,这下,它彻底变成人见人爱的小狗狗了。
可爱的东西总是能讨女孩子的喜爱,珊莎对小黑更是喜欢的不得了,似乎完全忘记了它本身的样子,在为它买了几瓶蜂蜜后,就彻底俘虏了小黑的心。
看见珊莎怀中的小黑两只爪子还抱着一瓶蜂蜜,时不时地倒点出来舔舔,康邺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东西,就知道吃!
“珊莎,来的正好,我正有点事要跟你说。”康邺微笑着对她说。
“噢?少爷有什么吩咐?”
珊莎发现最近自己有点不正常了,具体哪里不正常,她自己也说不上来。经常单独和少爷在一起的时候,会没来由地心跳加速。有的时候,他会害怕少爷看自己的眼神,总觉得那双眼睛似乎是有了魔力,被它盯上的脸庞火辣辣的,让她浑身不自在,但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又会想让他看到自己。
少爷一天一天瘦下去了,脸庞也越显英俊,珊莎经常会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少爷,只要视线里还有他的身影,心里就觉得很踏实。而如果看不到他,就会没来由地心慌。
想起遇到小黑的那天,被他紧紧抱在怀里的感觉……珊莎觉得世界上没有比他怀里更安全的地方了。所以,到后面她完全忘记了害怕。
天啊!我会不会是爱上他了?
她被自己这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这怎么可以?自己只是一个卑贱的侍女,而他是侯爵的儿子……天啊!我在想什么?光明神在上,我怎么能生出这样的想法?
此刻,珊莎心神不宁地站在康邺面前,只听他说:“这一路过来你也看到了,此行相当危险,原先我本就不想让你来的,可是……”他语气里有些许责怪的味道,“之后的路会更加危险,再次北上的路,根本没有多少人走过,所以我想让你留在洛拉德小镇,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再来找你。”
珊莎委屈地撅起了小嘴,少爷是不是嫌弃自己不要自己了?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突然的变故让她愣在那里,满脑子胡思乱想。
“你怎么不说话?”康邺问她。
“珊莎知道自己给少爷带来麻烦了,所以……所以……”她已经带了哭腔,小黑机敏地从她的手中挣脱,跳到地上,添了一口蜂蜜,然后抬头望着她,小眼珠子转了转,显得很疑惑。
康邺头都大了,好好的,怎么两句话就说哭了?
“我并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他慌忙解释说,“只是路上太危险了,我怕你出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