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刺客的出现
春秋末期,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那便是专门刺客的涌现。这是一批生活在民间、不图富贵、崇尚节义,身怀勇力或武艺的武士。他们与某些权贵倾心相交,为报知遇之恩而出生人死,虽殒身而不恤。晋国的豫让、吴国的专诸、要离,都是春秋末期最为著名的刺客。
晋国的豫让曾受到权臣智襄子荀瑶的尊重和重用,豫让视为知己。后晋国的内乱,权臣相争,智襄子被赵襄子毋衅联合魏、韩两家所攻杀。赵襄子与智襄子仇恨最深,所以将智襄子的头颅漆为饮器。豫让发誓为智襄子复仇。他变更姓名,进入宫中为太监。一次在洗刷厕所时身藏匕首要刺杀赵襄子,被赵襄子发现。赵襄子赞叹他的“义士”品格而释放了他。豫让矢志不渝。他漆身若癞,吞炭为哑,灭须去眉,行乞于市,连他的妻子也辨认不出来。当赵襄子外出时,他埋伏于赵襄子途经的桥下,企图再次行刺,又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要求赵襄子在处死自己之前成全他的“死名之义”。于是他拔剑三跃,猛击赵襄子的衣服,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伏剑自杀。他的死震惊了社会,“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
吴国的专诸也是一名豪杰。据《吴越春秋》记载,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途中,见“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伍子胥知道专诸是一位敢于赴难的勇士,就与之结交。当时,吴玉僚违背了兄位弟嗣、弟终长侄继位的祖规,贸然接替父位。吴王僚的堂兄公子光本应继位,因而心中下服,暗中伺机夺位。伍子胥便将专诸推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厚待专诸。九年后,吴军主力远出,公子光见时机已到,便请专诸出马行刺吴王僚,并表示会照顾好专诸所牵挂的“老母弱子”。
《史记·刺客列传》生动地描绘了专诸行刺吴王僚的紧张场面:
(公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特长铍。酒既酣,公子光佯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肇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吴国另一名勇士要离允诺替吴王阖闾(即公子光)去行刺吴王僚之子、“万人莫当”的勇将庆忌。他设计假装得罪吴王,妻子被杀,右手被断,仓惶出逃,从而取得庆忌信任,伺机刺死庆忌。专门刺客的出现,正如章太炎所分析的:“天下乱也,义士则狙击人主,其他藉交报仇,为国民发愤……
,有为鸥枭于百姓者,则利剑刺之,可以得志。”这正是侠的品格。
侠的诞生
像豫让、专诸、要离这样一批新型民间武士的出现,标志着侠已完全摆脱了“国士”的初始形态。他们与春秋前期的“国士”相比,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本质区别:
首先,“国士”与国君、大臣们的关系,是君臣、主仆间的关系,他们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春秋末期的武士虽是由“国士”和“游士”发展而来,但他们和国君、权臣关系的产生,已由被动的法律和行政上的被选拔、被统率关系,转变为“交游”方式的双方面的自由选择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与所结交的权贵至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赵襄子再次擒获刺客豫让后责问他:你最初曾在范氏、中行氏家里当过门客,他们后来都被智襄子杀灭了。你不但不为他们报仇,反而去投靠智襄子。智襄子被杀后,你为什么为他复仇之心这么强烈?豫让回答说:“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土报之。”意思是说,范氏、中行氏把我看作一般人,所以我也像一般人那样对待他们;而智襄子了解我是一名“国士”,所以我也就用“国士”的方式去报答他。
豫让在这里所表达的是一种全新的观念。从表面上看,西周的《尚书·泰誓》篇就有“抚我则后,虐我则”的活,稍后的《孟子·离娄》章也有孟予对齐宣王所说的话:“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但《尚书》和孟子的话与豫让所表达的完全是性质不同的观念。孟子们的话,其实质正如东汉赵岐在注疏中所说,是“臣缘君恩以为差等”,完全是臣下对于君恩级差的一种复杂心理的反映,它反映的是一种君臣关系。而豫让所要求的是一种理解,一种对于自身价值的认可。
他与智襄子的关系,是一种关于人生价值共识的平等的对话;他为智襄子所做的事,无非是已被确认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豫让要提出“士为知己者死”这样一种崭新的价值观。这里所说的“士”,就是作为侠前身的“国士”。这最初是由武侠提出来的民间社会的一个朴素的价值观,其实质是平民阶层要求人格的平等,从而成为中国大众文化精神的一个有机部分。
新型武士与所知遇的权贵的关系是一种在人格精神上互相理解和尊重的关系。公子光在要求专诸去行刺吴王僚时,竟然对身为普通平民的专诸说:“我,尔身也。”意思是说,我的身体就等于是你的身体。也就是说,我今后的一切就等于是你给予我的。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一……
个贵族竟向平民说出这样的话,确实体现了一种新的观念。在这一点上,武侠义士是最为敏感的。别的尚可,权贵和朋友只要在态度上稍有不平等的表现,武侠义士立即拂袖而去,没有挽回的余地。
其次,“国士”所待购是一种为国效力的观念,他们所从事的战事是一种公共的义务,而新型武士对所交往的权贵所持的是一种纯粹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知恩图报的观念。他们的履难蹈险的行为仅是一种私人性质的事。当初,晋国的栾盈想同强大的范氏家族决战时,不知所养之士内心是否和自己一致。他故意躲在一旁,让部下询问门客:“今也得栾孺子,何如?”这批门客感慨万分,一齐回答说:“得主而为之死,犹不死也。”有的还流下了眼泪。栾盈听到这样的回答,立即走了出来向大家一一下拜致谢。
栾盈和他门下的武士之间,已浸染了私人间的施恩与报答的关系。门客们考虑的只是栾盈对他们的恩德,并不顾及栾盈所从事的事业的善恶是非。知恩必报,这是武侠间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专诸之所以毅然允诺去力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就因为分子光数年如一日地照顾他的困苦的家庭生活,而且以礼相待,十分尊重他的人格。专诸并不考虑公子光的事业是否正义,只要公子光能自圆其说,专诸便喊出“王僚可杀也”的话语。在专诸这位民间武土的头脑里,没有君王神圣的敬畏观念,也无以下犯上、形同作乱的等级思想,“视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知恩图报,这是新兴的武侠阶层的新观念,也是中国大众社会的行为准则。
再次,与“国士”们的纯粹征战行为不同,新型武士所追求的是一种超越时空的永恒的精神价值——“死节”。为了得到它,武土们能够做出常人所不可想象的冒险事业来,虽殒身而不惜。齐国权臣崔抒作乱杀死齐庄公时,在场的八名齐庄公私养的勇士全部战死。另一些在外的门客临难也不肯苟免,都赶回来一齐赴难。有一名监督渔业的门客申鹏回去赴难前,让手下的小官为其妻几老少而逃命。小官说:“免(难),是反子之义也。”意思说,如果我去避难,就违背了您所履行的死节之义了。于是,小官与申鹏一起殉难。豫让为了“死名之义”舍身替已经灭绝了的智氏家族复仇。当赵襄子再一次捕获他时说:“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不复释子!”豫让闻之慨然赴难。像这样一些为追求死节之名而自觉献身的现象,是以往的武士阶层所少见的。
春秋末期,由于养士之风和墨家社团的推波助澜,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第一次出现了由处于“游士”状态的“国士”中蜕变而出的新型的武士阶层,他们以自由交往的方式为知遇者轻生相报,并以追求某种独特的精神价值为人生目标,虽殒身而不恤。
这一社会现象表明:武侠这一中国所独有的社会群体已在母腹中孕育成熟,呱呱坠地了。武侠的历史翻开了正式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