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边演完休息,那边跟我说他不喜欢这样的老土群众。
我倒满喜欢,看着他们,总觉得真实,自在。起码,比国宾馆里那群西装革履的人让我亲切得多了。
“老师,您好。”一位白发苍苍的大爷走上楼梯,对着他眼里满是诚恳:“我很喜欢您的歌,您能把您的唱片给我一盘吗?”
“你帮我挡一下。”他说完就上楼换衣服去了。
“大爷,您把地址和电话留给我吧,我回头把歌盘寄给您。”我说。
“谢谢,谢谢您。”大爷满脸感激:“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多久了,就喜欢听老师的歌,能在死前听一听他的歌真的也知足了。”
……
“我的歌盘都是内销的,一盘二三十呢,谁都管我要,那我怎么办?”刚上楼,他对我抱怨。
突然,我觉得我该重新看他了。
“哎呀!我的歌盘又要给人拿走了!真是的!”演出下来,一张歌盘不见了,他突然大发脾气,搞得原本很开心的接待人员全都紧张起来。
“我们这地方的人,就没拿人东西的习惯。”录音师边收拾边跟我嘀咕。“呵呵,您今天辛苦了。”我不好说什么,只得跟他们打哈哈。
“快走吧,没事了。”他不耐烦地走了下来催促我。
“麻烦您了。”记得走出门口的时候,那老人还眼巴巴地看着我。我都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跟在演员身后,突然明白了一句话的含义:“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凌晨2点,我们才吃的晚饭,当地文化馆的人请我们去饭店吃饭。
饭桌上的那套东西早就让我厌烦了。
客套了几句,我就走了出来,点上根烟,突然发现良乡这个地方,很像申港。
一样的马路,一样的景致,一样的农田。
我的思绪不自觉地回到了那时那晚,我和小房一起到宿舍后面的瓜田里买瓜,那时也很晚了,我们穿着拖鞋,提着裤衩,瓜田里的瓜真贵……也不记得是谁买的西瓜,谁买的雪碧了。
我只想着,那样的日子很真实。
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我知道,是我自己不想回到过去。
我要活下去,爬上去。
唯一留给我自己的,只有偶尔的甜蜜回忆,还有得来不易的珍贵友情。
对于他们,包括我的家人,朋友,谁又能够体会到我的感受?呵呵,杀生,不如也杀身。
最后,只是“成仁”而已。
周末,不小心,右脸上留了一道口子,直径5公分左右。
唯一的感觉,晕!刚换的衣服又要重新洗了。
看着流出的鲜血,放在嘴里尝了尝,心里有种快感。
其实,自己时刻都在受伤,也在伤别人。
只不过,那是看不见的伤口而已。
对于所有可能的敌人,只有自己告诉自己:
记住,不狠狠地操他妈,他就不会老老实实地管你叫爹。
女孩问我,如果我是个修自行车的就好了。
那样,我就可以在乡下摆个车摊,不用整天接触那么多人,也不用担心我在外面变坏了。
我听了这话,觉得真的比我所听过的任何一个笑话都好笑。
我玩笑地看着她,把手搭在她腿上,眼盯着她,觉得像在打量一盘食物:“你知道吗,我去年年初到的北京,到现在有一年多了。本来,我留在北京就是个意外,我没想过会在北京,可是,我来了,留下了,我熬了很长时间,我经历过背叛、痛苦、屈辱、还有遗弃,别人伤害过我,我也伤害过别人。酸甜苦辣,我什么滋味都尝过了,现在在我心里只有发奋地做事,让自己强大起来。让我收手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做人做事的原则就是这样,路,是自己选的,走出去了就别回头。我对我自己,对别人都是这样。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让我回乡下?笑话!那样对我来说,我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以前叶子和倪裳问过我,问我要那么多,要得过来吗?我说我一定要!我这个人喜欢走极端。对我来说,以后的路不是成,就是败。不是风光,就是死。没有第三条路让我来选。我绝不选平庸地过一辈子,绝不!我刘沛天生就不是凡种。我生下来就要踩在别人头上,现在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过度。所有的人对于我都只是配角。我也想家,我也思念我家人,但我明白我身上有更重的使命要实现。也许你明白,也许你不明白,我骨子里对自己狠,也对别人狠。让我收山回家,别说对不起我父母,对不起我自己,就连那些被我踩过的人我都对不起。他们要是知道他们对我的‘牺牲’,最后换来的居然是在乡下摆个车摊修车,估计都会疯了。对于他们和任何人,我都没有愧疚。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古以来,哪个成大事的人不是站在别人的尸骨上的?在这个都市森林里,我就是条独狼,我现在不需要有人和我并肩作战,谁敢挡着我前进的路,我就咬死谁。我什么都不去想,我现在只要荣华富贵,还有一身功名。我承认我不是以前的我了,但我觉得我比以前那个傻小子要优秀强悍得多!”
我看《水浒》里宋江题诗,有一句我印象很深: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忽然开始喜欢《黄金甲》里的歌词了:血染盔甲,我挥泪杀,满城菊花,谁的天下,宫廷之上,狼烟风沙,生死不过,一道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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