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_宇宙第一初恋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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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1 / 2)

这是一片老别墅区,白桦树和梧桐树都已经长成,春后吐出了嫩叶,已经能看出盛夏郁郁葱葱的景色。每家每户门口都种着太阳花和新鲜的竹子,欧式的铁门里,能看见整理得很工整漂亮的花园。记得很多年以前,大概我还上小学的时候,因为我捡了一条狗养在家里。那小狗胆子很小,看不见我就玩命地疯叫,结果惹得邻居家彪悍的大婶不干了,跟田美女隔着个阳台吵得整座楼都鸡飞狗跳。

最后老唐没办法,跟我讲了一大通道理,什么家属楼不好养狗啊,会扰民啊,会随地大小便啊,破坏邻里和谐啊。而后蹲在那里一边看我喂狗,一边恶狠狠地说着豪言壮语:以后等爸爸有钱了,就买繁花苑的别墅,一栋住,一栋给果果养狗!

而现在我发觉与其等着当教书匠的老唐飞黄腾达,倒不如直接嫁个家住繁花苑的男人,一劳永逸啊。走到西区62号,我朝院子里张望,院子里架着大丛葡萄架,铺着漂亮的草坪,墙边堆着不知道品种的各种花草,还沾惹着水珠,一条金毛寻回犬和一条德国牧羊犬卧在草坪上,听见声响都翘头伸着大舌头盯着我。

我按了门铃,一阵清脆的鸟叫声后,熟悉的身影从门内闪出来。

叶榛看见我两眼都瞪圆了,两条狗撒欢儿地跑到他身边摇尾巴。我冲他“嘿嘿”一笑,招招手:“我怕你太想我,所以就过来啦。”

他几乎要苦笑了,就那么站在门口,发着愣,大脑cpu迅速发烫报废。我还有闲情逸致看清楚他光着脚踩在门口铺的木地板上,阳光埋在他的肩头,他一半的身子陷入暗影里,头顶有树叶子扑啦啦地响,还有麻雀争食的声音。

我是一个入侵者,不请自来,并不受欢迎。

直到屋里传来个中年女人的声音,绵软好听的音质:“小榛,是谁啊?”

叶榛回过神来,大声说:“是我的一个小朋友。”

而后他过来开门,两条狗跟过来,我好心情地跟它们打招呼:“……汪。”

热情的金毛扑上来,酷酷的德国牧羊犬不屑地把大脑袋转到一边。叶榛没再说什么,带我进了门,再转过脸时,已经是笑着的脸。而后我就看见叶榛的妈妈,她完全不像个有二十多岁儿子的母亲,看来很年轻,而且气质优雅温和,是个美人。叶榛很像她。

“妈,这是唐果,我的一个小朋友。”

不等叶妈妈从巨大的莫名其妙中回过神,我就扑上去抓住她的手:“阿姨,您真漂亮啊,要是您跟叶榛在街上走,我绝对当您是他姐姐。阿姨,您别惊讶啊,我跟叶榛认识好多年了,其实早就想来拜访您了。没什么好拿的,这是我妈自家酿的葡萄酒,就给您提来两瓶,养颜的!”

好听的话谁都不嫌多,而且我是出了名的口蜜腹剑,中老年人的女儿和儿媳妇范本。叶妈妈她要求再高,她也是个妈。而且叶妈妈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拍拍我的手,笑得心花怒放:“来就来吧,还带东西。小榛也真是的,都不提前说一声。”

叶榛还是笑,笑得我头皮发麻。

然后一整个上屋他都没怎么理我,他有些消沉。我想在我来之前,他跟他母亲之间一定在谈什么让彼此都不愉快的话题。快到中午时,保姆做好了饭,叶妈妈指使他去买饮料。他看了我一眼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他一定有话跟我说,于是点头:“好啊。”

正午的太阳暖洋洋的,跟在叶榛后面,那条金毛巡回犬跟在我后面。

头顶是绿荫,红砖墙,发白的石板路面,曲径幽深。

我头一回不知道要跟叶榛说什么,大约也是心虚,不请自来这种事真的很不礼貌。叶榛不会喜欢。于是只能干巴巴地跟着他,等着他发火也好,骂我也好,我都能忍受。这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打针,药棉已经抹到了皮肤上,只等那突如其来的针扎的疼。

叶榛带着我一直走到社区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听雪碧和啤酒,而后把塑料袋放到金毛的嘴下,让它叼着,拍拍它的大脑袋说:“公主,回家!”

而后那只叫公主的谄媚的狗,摇了摇尾巴,屁颠屁颠地跑了。

“现在没别人了。”他说。连狗都没有了。

“你要灭口?”

叶榛又沉默了,他藏身在阴影里,我站在赤裸裸的阳光下。光线太急,我睁开眼睛也看不太清他的脸。

“果果,我想过了,我不能给你机会,我们不合适,我九月就要去部队了。虽然现在我妈还不能同意,但是,我会用这几个月的时间让她同意的。”他声音低低的,“我没办法爱上你,我不能骗你,这对你不公平。”

“你没试过怎么知道?”我觉得痛,睁大眼,“叶榛,你答应过的事情,你不能反悔,我不接受。”

“果果,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叶榛,你到底在怕什么?”

我向前走一步,他退后一步,伸手做了个禁止的手势,背已经贴在墙上。我走进暗影里,已经看清他的表情,决绝而温柔的,毫不退让的。他的眼睛是含笑的,滚动着光芒,堆满歉意:“我不确定未来,我害怕毁掉你的人生。”

“叶榛,你在找借口!我不接受!”

他突然笑了:“……放手吧,就像我一样。”

不,这不一样。

我不是卓月,我也不是他,我不是他们,他们可以潇洒的祝福对方,我不可以,也不可能。爱的另一端是什么?是恨?不对!爱的另一端还是爱,也只能是爱!放手?我从未想过。我的字典里根本没类似的词语。

我瞪大眼睛,感觉到脸上有湿意,然后我听见自己卑微的乞求声。

“叶榛,别让我放手……”

如果我放手,那就是永不。

叶榛看着我,目光灼灼,是坚决的。

这个我追逐了三年半的男人,他就要走了,别人不要他了,他也不要我。

是继续,还是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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