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站在城铁站门口的王永志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四个年轻人拦住了一个正匆匆走进城铁站通道的高中生的去路。
“喂,小妹妹!等一下!哥哥们今天没钱买早点了,能不能借点钱啊?”
“或者,小妹妹长得这么漂亮,跟哥哥们出去玩玩也行哦!”
那四个年轻人最大的不过二十余岁,最小的看上才十六七岁,应该也还是高中生吧。他们有的下巴上特意留着一小撮胡须,然而头发都染成金色,耳朵穿孔,手臂上刺青,一看就是那种常见的街头小混混。
在这个年代,手臂上的刺青就像几十年前胳膊上的红袖章一样,都是表示“不要惹我”的标志。周围为数不多的行人一见到这样的情景,都马上远远的躲开了。
现在的大街上都这么不安全了!王永志心里叹息着,一边望向那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女高中生。
那个女学生染着一头紫色长发,王永志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在哪儿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了。
在这种情景下,作为主人公的王永志应该是二话不说,就举起拳头把几个小混混揍得脑袋开花吧。
可惜这不是在香港的武打电影中。
王永志将手伸进胸前的口袋,他在心里默默估计着那四个小混混的实力――对方看上去应该是那种普通的街头小流氓,如果上来一两个,王永志自信还能对付得了――王永志曾经在中学的时候,跟着一个他称作“师父”的老美术教师学过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虽然王永志天生不是学武的料,只学到了一点皮毛,但也聊胜于无。
不过,今天遇到的对手有四个人,看来有些棘手,而且还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后援力量……
就在这时,几个小混混已经开始对那名女学生动手动脚。
本来衡量了力量对比后准备放弃“见义勇为”的王永志看到这情景,不得不采取了行动――
“几位大哥需要多少钱,一百块够了吗?”王永志打开自己的钱包,掏出了一张一百元的纸币。
什么?有管闲事的!?几个小混混诧异的回过头来。
“没事!”为首的小混混一看到王永志的样子就放心地对同伴们说道,“这种没什么肌肉,目光呆滞的家伙,最不中用了!”
“哥们!这年头,少管闲事活得久些!”那个为首的小混混用带着鼻音的嚣张声调说道。
他的眼睛半闭着,脑袋几乎要仰到天上,拿鼻孔对着王永志;右手一伸,就夺过王永志的钱包,然后挑衅的用钱包拍着王永志的脸颊道,“小子,还不快滚!”
“强哥,跟他嗦什么!直接放倒不就得了!”另一个梳着直竖向天发型的小混混把抽了一半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开始捏拳头准备动手。
“喂,你们干什么!”王永志装出一脸惊慌的表情,“你们不是要早点钱吗?怎么把我的钱包都抢去了!”
“你他妈是二啊!”为首的小混混骂道,“你见过抢钱抢一半的吗?”
“那,那至少给我留五块钱买车票!”
“……”“……”
“这小子是不是脑子有病?!”
“扁他!”
“废了丫挺的!”
“咚…嘣…噗…卟…”
下一秒之后,四个小混混就都捂着鼻子倒在地上,身体还保持着僵硬的直立姿态,以王永志站立的地点为中心向四周呈放射状排列。
这就是王永志惯用的打架方式,在对手以为即将要以压倒性优势狂虐王永志时,突然发难将其击倒,这往往能收到意外地效果。
就在这时,一个金发美女一边拍着手,一边从城铁站门口走进来。
“呀荷!……永志弟弟好厉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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