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当时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所以坚持把还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带回了家。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升的话,他因此而非常不高兴,与我冷战了半个月。
后来,我们和好了,再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刘升便是南瓜所说的,我为之浪费了三载大好时光的男人。
狗狗的确不会陪我一辈子,却会用它的一辈子来陪我。
而那个信誓旦旦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只给了我四年。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男人不如狗的观点是成立的……
打开微博,看到我关注的一个cv转帖了一首网络原创单曲。
顺手点入,歌声响起。
曲风悠远苍凉,充满古意。
吟唱的声音,低沉而辽阔,带着微微的仿若烟熏的沙哑,泼洒仗剑江湖的豪迈。
我原本轻轻给薛木木顺毛的指头猛一哆嗦,直接掐住了它的脖子。
‘嗷’的一声尖利狗叫与音箱里传出的浑厚男中音,相映成趣。
顾不上搭理薛木木那悲愤的小眼神,我迅速杀进原唱者的微博。
姓名:茄子。
所在地:德国汉堡。
刚刚开通没两天,界面很干净,信息更是少得可怜。
但对我而言,似乎已足够。
深呼吸,慢慢敲下一句话,发了一封私信。
使劲瞪着我却被无视的薛木木觉得很受伤,转头冲着电脑屏幕打了一串连环喷嚏,然后一爪子拍在键盘上。
小本悲鸣,慨然赴死。
我只得陪着笑好言好语安慰着,轻手轻脚安抚着,又伺候这位小祖宗吃了排骨喝了水,等它终于心满意足跑去跟自己的毛绒玩具缠绵,这才总算有机会再度打开电脑。
微博界面显示有新私信。
我站起来蹦跶了几下,喝了半杯水,活动了一分钟手腕,最后稳稳坐下,移动鼠标,双击。
——‘同学,欢迎你成为我们的一员,社里正好缺个大妈音。’
是对我之前发的那条的回复。
——‘为什么你唱歌的声音那么攻,可说话的声音却那么受?’
我笑出了声。
这两句,是我与何决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
那时候,我大一,何决大三,刘升也是大三。
那时候,我还很傻很天真,还没有变成文艺女流氓。
那时候,天很蓝云很白,2012只是一个普通的数字。
那时候,距离现在,已有整整九个年头。
——————————
——————————
南瓜不愧是我的好姐妹,介绍的对象很是靠谱。
这个叫着迎上前,睁大眼睛打量,感慨:“岁月这把杀猪刀啊,果然只杀女人不杀男人!”
何决偏首看着我,抿了抿嘴:“其实这样也不错,至少,你的声音和长相终于一致了。”
我怒。
他笑。
阳光正好,一如当年。
2
2、第二章坑爹的方言。。。
我小时候过于顽劣,身为小学校长的老妈终于架不住幼儿园老师的频繁告状,索性将我放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严加看管,所以我比同龄人早上了两年学。
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小孩子之间,哪怕只差个一年半载都很有可能产生‘代沟’,何况整整两岁。
不过光凭这一点,还不足以导致我日后的变态扭曲。
我读初中时,老妈成了中学校长。等我升了高中,她老人家干脆直接做了我们那儿的教育局局长。
这也就不难解释,在我的整个幼年童年乃至青少年时期,为什么从来没有碰到过任何除了作业考试之外的烦恼。
可以毫不脸红地说,十七岁之前,我里里外外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