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可怜的我成了宠物(修改后)_异世之平凡小人物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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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可怜的我成了宠物(修改后)(1 / 1)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一阵天旋地转中醒了过来的我,再次感受到了那种浑身无力的感觉,摇了摇晕沉沉的脑袋,努力的撑开双眼,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还在那个怪物的手中……

看它现在提着我的姿势,先前那阵天旋地转应该是被他抡圈所至:

现在的我正被它用一只手倒提着两只脚,就看到在它对面站了一个比那个怪物还要大几倍的怪物,也不知他们在叽哩呱啦的在吼些什么……

他们在那吼了很久,久到我都快睡着了,那个把我提在手上的怪物把我转过来,用一只手抓着我手,然后用另一只手的指头在我头上敲了几下,然后又向另一个怪物又吼了几声。另外一个怪物好像有点生气的转过身子,从后面提了一个笼子样的东西……

笼子,天啊,是个笼子,虽然大了好几倍,可我还是认识是个笼子,不会吧,它们该不会是想……

真想扇自己两大耳光,整个就一乌鸦嘴,想什么来什么,各位看官也猜到了吧,那个笼子真的是用来关东西的,而十分不幸的就是那个笼子是用来关我的,像咱一堂堂七尺男儿来到异世做的第一份工就是给“人”做“宠物”

我……我……我……

…………

最早出现的那个怪物又把我提(为什么是提?笨,因为我在笼子里)回到了我最初待的那个山洞……

到了山洞后,把我往地上随便一放,就算完了……

完了???

…………

汗!!!我还以为他要把我给……

不过还好啊,我什么事都没有!!!

现在的我待在那个小“房间”里(就是笼子),天天就在日出的时候,看到有一个像是雌性的怪物来给我一碗(他们的一碗,对我来说是一大盆)黑糊糊的东西吃(好像他们这的“人”都只吃一顿饭的,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一碗真的很大,虽然是难看了点,没味道了点,而且天天只有一碗……可至少我吃饱了,没有饿死,这应该就值得高兴了,不是吗???)

其他的时候,都是最早见到的那个怪物来和我玩(这里的玩,就是指它天天用那个比我手掌小不了多少的指头对着我一通乱指,要不然就拿那大手对着我所在的房间一顿狂拍,有时候它也会给我一点最初见他时他给我吃的那种黑黑的东西吃)要不然就是有时候会来几个更多大的怪物来和那个小怪物吼上几嗓子……

六个月了,整整六个月了,我天天就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山洞里,没有书,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更没有美女,我的天啊!!!

我不要在这里了,我要回去,我要回地球,我不要在这里给“人”做宠物

待在这里,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把他们之间的吼声(他们声音太大,其实我所听到的是他们这族的说话声)听懂了十之八九,一些简单的话语也能吼上几句了(不是不会,而是和他们吼几句,我的嗓子就抗议啊……)

原来救我的那个怪物是巨人一族族长的儿子,叫哈达。而我最早出现那个草原是巨人族放牧的地方(汗!那么大的地方用来放牧)。

那天哈达嘴有点馋,就想去牧场偷点东西吃,可因为他技术不行还是怎么回事,抓了半天也没有抓到一只……

正在生气的时候,看到我躺在地上,他很好奇我这个“东西”怎么长得那么像人,所以就一时兴起把我给带了回来……

把我扔到家里后(就是我最早醒来时,见到的那个山洞,其实那不是山洞,是巨人一族的房子)就去和别人吹嘘自己抓了个很新奇的“人形宠物”(怪不得我刚开始清醒的时候没有看到他),很是得意了一把……

结果被他老爸也就是巨人族的族长哈克知道了,骂了他一顿后让哈达带我去见他,哈达没有办法,就带我去见他老爸……

见到我后,哈克认出我是人族(巨人族和人族基本上是不往来的,族长之所以会认出我来,是因为他以前在人类社会做过佣兵),就让哈达放了我……

可是哈达不肯,并说要按他们巨人族的规则(谁取得的东西由谁来支配)给予他一个笼子,哈克本来是不肯的,可是哈达老是吵着要,因为哈达是他唯一的儿子,而且哈达对人族也没有什么好感,在被哈达吵得没有办法了,就答应了哈达的要求……

但是因为怕哈达小,一不小心把我给饿死了,(虽然和人族不相往来,可是如果被人族知道有个人族死在巨人族的镜内,那样子恐怕会有很多的麻烦)所以就让哈达的母亲来给我送饭(就是盆装的黑糊糊的东西)……

至于哈达本人给我吃的那块东西,据说是一种什么很明贵的食品,应该是具有什么强身健体,舒血活筋的作用吧……

慢慢的,哈达也渐渐接受了我,平常也和我聊聊天了(其实也不能算是聊天,就是他在吼,而我就是不住的点头)……

从他的口中得知虽然族长有很多老婆,可一直到四十岁才有他这么一个独子,从出生开始所有的长辈就对哈达是宠爱有加!!!

可就是因为这样,和他同龄的人根本就不敢和他说话,更不用说和他玩了,为了能和别人多说点话。所以哈达经常做出一些很过份的举动,希望可以通过这样和别人有多一点的接触……

结果可想而知了,无论他做的什么,都只会换来人家善意的一笑,渐渐的哈达变得越来越野蛮,越来越蛮不讲理了,大的坏事没做过,可平常那么捣蛋的事可没少干……

这次在牧场上捡到我,本来是想带回来给那些族人炫耀一下(后来我从笼子里所见到的那些和他吼吼的那些就是他的族人想来看看我这个“稀奇货”了)后,就把我给放了的,必竟哈达只是“小孩子”!!!

可是后来听他老爸说我是人族的,觉得很新奇,而且也想试试他老爸的底线,就非要了我做宠物,本来他老爸是怎么都不同意的,可看他意志坚决也没有办法,还是同意了,不过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不准伤害我……

知道了这些个原因,我实在是哭笑不得,冷汗就一直在冒:

从来没有停过,回想我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千辛万苦的到达这异世,结果才刚到就被一些“家畜”给追得落花流水,然后就这些“人”给抓来当我半年的“宠物”……

这要是让我以前的朋友知道了还不得笑掉大牙啊!!!(死作者,来之前你不是说美女成群,金币成山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吗?现在怎么成这样子了,我告诉你,要是你再不帮我安排点美女慰劳下我,我就,我就,我就自杀,到时候你就去做你的作家白日梦吧……汗!!!有主角敢这样威胁作者的吗???不过,算了,好歹我还是要靠他来赚奶粉钱的,不屈服不行啊!!!)

每天就坐在“小房子”(本来哈达是想给我换个地的,可是他那张“床“的卖相实在是……)吃着送来的“饭”,没事就得那个哈达“傻大个”吹吹水,除了因为半年没洗澡而全身臭洪洪(为什么不痒?拜托好不好,你觉得痒了半年了还会有感觉吗?我靠,早就神经麻痹了解)的以外,其实小日子也还过得挺滋润的……

其实是很苦的,可不是说男人就是有苦也不能说嘛,而且现在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除了能放宽心以外还能怎么样呢……

其实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才是这本书的主角,没有理由作者会让我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在这老死终身的,对吧???

就是偶尔想起自己来这的目的的时候,再看看自己的现状,心里有少许的黯然……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久到我自己都以为作者把我遗忘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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