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周将军宅内,觥斛交错,丝竹声声。六个裙带飘扬的女孩正翩翩起舞,另有一女咿咿呀呀的唱着,这歌曲刘侯听不懂,然而婉转曲折,别有风味。一方大桌,桌上鱼肉满盘,几人盘腿而坐,赏舞喝酒,刘侯赫然正为座上宾。
即便是饮宴之时,周将军仍是身着软甲,见刘侯目光所及,周将军解释道,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甲不离身,刀不离手。
周将军举杯:“小儿顽劣,赖先生教导,甚有上进,敬先生一杯。”
刘侯连忙举杯相应:“草民不敢居功,实在是令公子天资聪慧。”酒杯是三只脚的,甚是沉重,黑乎乎的不知是什么金属做的,容量不大,一两左右。刘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喝酒,目光被奇怪的酒杯吸引住。酒入喉,没有意料中的辛辣,刘侯心里嘀咕:这也能算是酒,大概连啤酒的度数都不够吧,周将军也太小气了。转念一想又不对,人家堂堂将军呢,估计是这个世界酿酒技术不行吧。
周将军道:“先生执意要走,只恐道路上多有响马山贼,不甚平安,不如我遣两个亲兵,护卫先生?”
刘侯见周将军神情真诚,不由得感动,自己孤零零地来到这个世界,如飘萍般无处可依,没想到能得到大名鼎鼎的黄巾一方渠帅真诚结交。当然,周将军的亲善态度很大程度上来自他对儿子的宠爱,刘侯作为周起的先生,甚是尽职尽责,成果斐然,周起已经能认数百个字了,与之前的顽劣不堪、只喜舞刀弄枪形成鲜明对比。刘侯本以为周将军必不会轻易让自己离去。没想到自己一跟周将军提起“离家甚久,很是挂念”,周将军就答应他离去。也许是这个时代格外的尊师重道吧,“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自己若是甘于平平淡淡,或许在周将军麾下做一个幕僚,也是不错的选择吧?可是,二世为人的他,终不甘无所作为——男儿当得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刘侯笑道:“多谢将军美意,只是将军麾下虎狼之士,当随将军建功立业;再说草民自幼也习得一些拳脚功夫,遇上寻常山贼,即便打不过,逃跑的力气还是有的。”
刘侯每日里花费许多时间练习家传武艺,周将军也有所耳闻,也就不再强劝;再说强送人家保镖也可能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保镖护送是否有监视绑架之意?对于这个先生,周将军虽然爱才,却不愿强留。从刘侯的谈吐,周将军知道此人必有来头。可人家名义上是自己儿子的先生,在这个注重名义的世界,万不敢做出有违道义的事情来。
酒至半酣,刘侯举杯道:“草民漂泊流浪,幸将军收留,感激不已;草民预祝将军马到成功,成就辉煌功业。”
周将军哈哈一笑,举杯饮了,道:“先生还要赶路,我也就不劝你多饮。这是我的信物,先生收着,在附近地带,鄙人还有几分薄名,见着这个,必不敢为难先生。”
刘侯接过那块令牌状东西,也没细看,躬身谢过。
周将军牵着儿子,送刘侯走到门口,只见一个侍卫牵了一匹雄骏高大的白马来,周将军接过马缰,递到刘侯手里。刘侯也不推辞,翻身上马。
周起喊道:“先生要回来看我。”
刘侯见他红扑扑的脸蛋上挂着泪痕,不由得心里一软,几个月来,师徒之间日久生情,笑道:“先生一定会回来看你的,那时候,先生希望看到一个“万人敌”的周起。”
白马逐渐加快步伐,跑了起来。大道转弯处,刘侯回首,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已经看不到了。
一匹雄骏的白马,驮着一个俊朗的青年,在两三丈宽的官道上疾驰。道边田间的农夫见了,赞一声好马,那马已经绝尘而去了,只剩下官道上淡淡的灰尘飘扬。
刘侯突然想起一首诗“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自己从异世界来,这天下,还真是无人能识呢;许多年后,等俺功成名就之时,天下还有谁不认识我呢?”刘侯豪情满怀地想。一声长啸从他嘴里发出,惊起路边树丛中许多鸟雀。刘皇叔从曹营中脱身时,大概和刘侯现在的心情差不多吧,只是不知,刘皇叔现在哪里?大概还在涿郡桑葚村偷鸡摸狗、结交豪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