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米克从厨房里洗好碗走出来,陶正立刻打开门问道:“可以出发了吗?先去哪儿?”
米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直接走到沙发上坐下,拍了拍身旁的沙发位置:“可以麻烦你先过来坐吗?我们就从这里找起。”
“这里?”
“没错,家是你待得最多的地方,妖精一般不会单独出门,这里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陶正无奈,只好坐到他指定的地方。他的沙发是单人款,一下挤了两个人,他有些不适应。
米克给了他一个安抚的笑容,从高礼帽中掏出一本黑色的小书,翻开第一页:“那么,鉴于您是新人,请先容我介绍一下妖精。”
“你……说吧。”
“虽然习惯用‘妖精’称呼,但实际上,‘妖精’是很不严谨的说法。比如你的被子精,被子是实际存在的东西,而码字则是一种人的行为。《崆峒问答》有云:人之假造为妖,物之性灵为精。万物皆可成精,而人的意念会转化成各种妖,这两者的合称才是妖精。不过这样的说法也有争议,例如马放的屁,也会成精,但它们不认可‘马屁精’这个称呼,认为包含贬义,一直向管委会上诉要求改成‘马屁妖’。”米克读完,合上小书,看向陶正,“现在你明白了吧?”
“大概……明白了。”陶正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所以码字妖是我的意念生成的吗?”
“对,与精不同的是,精是由物体生成的,而当人们及其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会向这件事投入强烈的感情,久而久之,感情会孵化成妖。然后,如果人还继续专注于这件事,投入的感情相当于食粮,妖精会成长。而如果人类对这件事失去兴趣,妖也会渐渐消亡。”
陶正迟疑着:“但我并没有对码字失去兴趣,我每天都在写,也没有打算放弃。”
“这正是我前来的原因,我们观测到您有定期投喂,但您的码字妖突然就不见了,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们从未有过妖精离开主人的记录。”米克把小书塞进高礼帽,重新戴在头上,“既然没有头绪,不如我们先在家里找找吧。妖精可能出现在任何你曾经待过的地方,如果妖精单方面切断了和主人的联系,是很难被发现的。”
陶正二话没说,站起身开始在家里翻找。米克站着看了一会儿,指着书柜问道:“我也来帮忙吧,查找书柜可以吗?”
陶正摆了摆手,让他随意。听完米克的介绍,他满脑子都是码字妖的疑问,码字妖为什么要离开?
他每天都在坚持码字,这天也没有任何变化。他的小说多了几个收藏,有一个陌生读者的留言,如果一切顺利,这时候他应该更新了。昨天已经请了一天假,如果再不更新,本来就不多的读者又要流失了。他清楚地明白自己不是天赋型写手,他只能靠稳定的更新来挽留读者,如果连这也不能做到,他无法想象自己还能剩下什么。
“哇,我以为你是全职写手,没想到你竟然还是个软件工程师?”米克仰头看着书柜里满满的编程书籍,“你们这种IT男,不都应该很忙的才对吗?还有时间写小说?”
“我公司是国企大银行,我只负责软件维护,偶尔写写小插件,很简单的,没什么了不起。”陶正从床底下找出了几本大学时的手写小说,随手翻了翻,发现那时候的脑洞还挺有意思的,可惜太短了,也没有写完。他觉得有点可惜,抹去封面上的浮灰,放在桌上,心想,有机会也许可以完成它们。
寻找妖精的过程,其实平日里大扫除差不多。找的时候太无聊了,米克开始跟陶正聊天,絮絮叨叨地说着平日里的工作:“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吧,我专门负责码字妖的管理。比起那些更需要技术性的妖而言,比如编程妖,码字妖的消亡实在是太常见了。我猜这也许是因为,编程需要经过大量的学习才能获得,而码字几乎不需要任何多余的学习,只要是会写字的人都能讲故事。太容易获得的东西,往往更容易放弃。”
陶正还沉浸在自己年轻时的脑洞里,听到他的话,不赞同地皱了皱眉:“这怎么可能,我觉得写文还是需要一点技术的吧?”
“不啊,怎么说呢……以前的确是这样,作家听上去还是个高大上的职业。但现在,自从有了网络写作,只要你能上网,会打字,就能发表作品,成为写手。就像有了选秀节目多了许多歌手一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梦想成为作家。”米克耸耸肩,“老实说,这种兴致来得快去得也快,大部分人没多久就会放弃,而没了感情滋养的码字妖很快就饿死了,这给我增加了很多额外的工作负担。”
“这……很频繁么?”陶正没见过码字妖的真身,但见过被子精后,他自动把妖精和动物看成是一类。小动物的死亡本就不忍直视,而硬生生把妖精饿死……也应该挺残忍的吧,“那些人下得去手?”
“有什么下不去手的?”米克一本本把拿下来的书放回原位,很不以为然,“我说过了啊,大部分人都像你之前一样,不知道妖精的存在,所以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就像你看到新闻上播放的凶杀案,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那……你见过很多码字妖吗?”
“很多,消亡的更多。”米克叹了口气,栗色的刘海软软地垂下来,他懊恼地把刘海撸到脑后,试图固定住。他试了几次都失败了,不得不放弃,任由那缕头发垂在脸颊。这个动作让他略显悲伤的侧脸看起来有些可爱。
陶正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只好说:“我不会的。”
闻言,米克稍微打起了点精神,对陶正笑了笑:“我知道啊,所以我才会来帮你。”
☆、煮坏的面条
两个人把陶正的屋子翻了个底儿朝天,仍然没有找到关于码字妖的蛛丝马迹。
陶正很失落,米克安慰他:“没关系,明天我们到你常去的地方再找找看。”
“嗯。”陶正答应着,勉强打起精神,坐到椅子上,打开了电脑。
米克好奇地凑过来:“你今天还是要码字吗?”
“是啊,毕竟昨天已经请假了,再不更新,读者都要跑光了。”陶正一边回答,一边打开文档开始打字,他的脑海仍然是一片空白,但还是坚持着按照大纲往下写。
米克看了一会儿,拖了把椅子坐在他身边,看他绞尽脑汁往键盘上敲字。
“除了网络写手,我也会登记那些文学作家的码字妖。”米克说,“他们大多数会花费一年,或者更多的时间来完成一本书,而不是像你们这样三个月一本,一年好几本。而且他们是先完稿再出版,而不是边写边发,所以我很好奇,你们写着写着,如果发现前后不一致,需要修改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如果大纲列得很详细的话,可以避免掉大方向的错误。至于一些细节,只能通过调整后面的剧情来避免。但如果前面的内容有硬伤,就必须修改前文。一般来说不用特意提醒读者,暗搓搓改掉读者不会注意到的,除非是特别重要的BUG。连载的好处是,可以根据读者的需求,在一定的范围内调整剧情,更贴合读者的偏好。就像边拍边播的美剧和韩剧一样。这算是……为了配合时代变化,写手的一种,自动的调节模式吧,顺应时代的发展嘛。”
米克摇摇头:“唔,就算没有修改的问题,如果读者很喜欢一篇文,我觉得不管多久他们都会等下去,比如哈利波特啊、冰与火之歌啊、盗墓笔记啊这些,为什么你就算写不出也要坚持每日更新呢?”
米克问得轻巧,陶正一时间拿不准他是不是在嘲讽自己,可看他的脸又不像。陶正把键盘推回去,在转椅上转动半圈,朝向米克,斟酌着说:“因为等待是读者对一篇文第二好的回馈,而断更是大神才有的权力。其实大部分的网文,可能读者并不那么想看内容,只不过他想看点什么故事来打发时间,而你的文刚好进入了他的视线。也许他看完也不会记得故事的内容,可只要你每日坚持更新,读者就会养成看文的习惯。一旦读者看完了,这个故事才有了意义。万一你断更了,或者读者觉得无趣了,这个故事就会被放弃了。这就是现在的游戏规则,如今网文太多了,我没办法做到出彩到读者记住,只能努力适应游戏规则。”
“所以你适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