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_情欲两极1-35章+修订版1-9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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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2)

快快将整根肉棒含入口中,有滋有味地吸吮着被牛奶味覆盖的各种液体。

这个游戏是他们曾经玩过。几年前,在打得火热的那段时间里,有一次他们约到某个宾馆开房,袁姝婵下班后赶来,没来得及吃晚饭,只在肯德基打包了汉堡可乐。

因为从下午起,两个人就不断用短信互相挑逗,令她欲念高炽。在赶往宾馆的出租车上,她能感到自己整条连裤袜已经全都湿透了。所以她刚进房间,在被沈惜搂住的那个瞬间,就完全把汉堡和可乐扔到了九霄云外,她不顾一切把自己剥得精光,直接和沈惜开始了盘肠大战。在被干到来了两次高潮后,她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中给沈惜一个建议,让他把精液射在自己还没来得及吃的汉堡上,并且用可乐涮洗了肉棒。随后她当着沈惜的面,媚态四溢地喝干了那杯可乐,吃完了那个汉堡,自然也把所有附着其上的精液都吃进了肚子。

现在沈惜做的,无非是把之前的那次游戏重复了一次而已。袁姝婵对这事并不觉得反感,甚至对他隔了那么多年,竟还记得那一夜的细节,隐隐有些感动。

袁姝婵心思通透,明达世情。她了解沈惜,清楚像沈惜这样的男人,只要他愿意,生活中不会缺女人。所以她从不以为一次令男人爽爆的性体验,能理所当然地让他在好几年后仍然记忆犹新。这种事只会在那些性生活单调甚至根本就匮乏的屌丝身上发生。屌丝难得有一次痛快淋漓的经验,过多少年后还会津津乐道。可像沈惜这样完全可以在不同女人身上获得无数次不同体验的男人,他还会记得多年前某次体验中的细节,展现出的应该是对那次体验中的对象的重视和喜爱。

袁姝婵撑着坐起身来,岔开腿坐在桌子上,小腿在桌边垂下。她从巧克力蛋糕上掰下一大块,用手指抹了一下挂在上面的一摊精液,将手指放入口中,用劲吸吮着,啧啧出声。再把蛋糕送入口中,津津有味地嚼起来。几口吃完手中这块蛋糕,拿起牛奶杯,喝了一大口,再掰一块蛋糕,送入口中。

说实话,睡到中午才醒,起身后就去洗澡,刚洗完澡又和沈惜做爱,肚子还真的饿了。袁姝婵吃得挺香。精液嘛,沈惜的精液她也吃过无数了,有什么所谓?

沈惜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跑去卫生间洗澡。他马上就要出门,下午和宋斯嘉约好了打球。他还要赶回家里换套运动服,顺便趁这工夫取些衣服。昨晚腻到浓处,他答应陪袁姝婵一起过整个周末,总得有些换洗衣服。

袁姝婵家离沈惜家所在小区并不算太远,驱车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在路上,他还记得昨晚对高萌作出的承诺,给她打了个电话。

高萌可能已经等了很久,电话接通后只响了两声“嘟”,那头就有人接起了电话。

几句话下来,沈惜确认高萌在几年之后突然又联系自己,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找他商量,只是想约自己吃饭或喝茶。

对此,沈惜当然没什么意见,但时间上却不太好安排。按高萌的想法,约会当然越快越好,但沈惜最近四五天的时间都安排满了。

今天下午要陪宋斯嘉打球,晚上回袁姝婵家陪她过周末。周一他要在书店办一个已经筹备了好几个月的读书会,估计会忙上一天;周二晚上已经约了几个好朋友一起在茶楼聚会,最近几个月,朋友间的走动有些少,他挺怀念那份谈笑风生,意气相投;周三晚上是他练习泰拳的时间,说起来这事倒是不太重要,可以挪出时间和高萌吃顿饭,可第二天就是沈老爷子的寿辰,头天晚上他还是希望能在一个比较确定的计划表下度过,以免临时有事,影响到第二天去参加爷爷的寿宴;周四中午是沈老爷子的寿宴,虽然当天晚上好像没什么安排,但为了防止家里临时出现什么变化,他不想把周四晚上轻易许出去。

这样算起来,最快也要到下周五晚上才能和和高萌见面。当然,如果高萌愿意,他也可以安排在周二或者周三的中午,但午餐时间一般都比较匆忙,沈惜觉得如果不是必要,那么安排在晚上约会,时间会充裕得多,约会自然也会适意得多。沈惜还是希望自己能尽可能给高萌一种更得体和舒服的对待。

他就把自己最近的基本安排及想法和高萌说清楚,让她选究竟是订在下周五的晚上,还是提前两三天的中午见面。

对沈惜提出的那几个时间选项,高萌无疑都不太满意。但沈惜说得十分坦诚清楚,她也没什么立场提出反对的意见,只好约定下周五晚上一起吃饭。

沈惜回到家换好运动服,把球拍和其他装备塞进羽球袋,再随便取了两套换洗内衣及t恤、亚麻长裤等,塞进一个小旅行包,匆匆出门随便吃了些东西,一点时间也不敢耽搁,直接开车前往城北体育中心。今天起床就有点晚,又没忍住和袁姝婵大干一场,距离和宋斯嘉约定的时间已经只剩不到二十分钟了。

差两分钟到下午两点时,沈惜终于赶到体育中心的羽毛球馆门前。

宋斯嘉已经在等他了。她一身亮蓝和暗红交错的羽球服,身背羽球袋,随意而立,引得无数来往男人注目回头。

宋斯嘉只比巫晓寒略矮,明眸皓齿,气质秀雅。因为酷爱运动的关系,从小到大,她一直保持着完美的身材。胸部或许不算惊人,臀部或许不算肥美,但比例绝佳,长腿纤腰,前凸后翘,增减一分都会令人感觉遗憾。

她是那种拥有奇妙的混合气质的女子。若将长发披下,穿上职业套装,你可以说她是高冷的职业女性;若将马尾辫扎起,像现在这样换上一身运动装扮,却又绝对可以冒充一个阳光美少女;若见过她热裤吊带,在热情的音乐中翩翩起舞,说不定会认定她是一个迷乱小太妹。如果叫一帮男人来猜测她的年龄,保证会从二十二三岁猜到三十三四岁,绝对莫衷一是。

每次见到宋斯嘉,沈惜总是像回到十年前的春日夜晚。清风徐徐,虫唱声声,他走进那幢带着沧桑感的老教学楼,缓缓拾级上楼。三楼转角处,蓦然于众人丛中,他骤然见到那个女孩。

轻寒细雨情何限,为君沉醉又何妨?

每到这样的时刻,沈惜心中便满是欣喜、遗憾、宽慰、伤感混杂的情绪。

过了这么多年,沈惜并没有刻意让自己停留在无谓的留恋里,他从未放弃寻觅和尝试,可也正因为这样,他才更加真切地意识到,无论他可以多么认真地去和一个女人交往,无论他可以把多少关心和眷恋送给别的女人,但他心里总有一个角落,是留给面前这个女人的。

这是他此生最爱的女人。也是现在他生命里除了姐姐沈惋外,最亲近的一个女人。

但是,她并不是他的爱人。她只是他的“妹妹”。

宋斯嘉和沈惜同岁,比他小了四个月。他俩仿佛宿世有缘,一见如故,在沈惜帮助她所在的人文学院准备校创业大赛的第二周,她就大大方方地开始叫沈惜“哥哥”,沈惜也全无顾忌地认下了这个妹妹。

谁都以为这不过又是一段无创意的“哥哥”、“妹妹”桥段,不过就是恋人关系的一个无聊过渡。可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们不仅把这段关系保持到了毕业,甚至一直保持到了今天。

沈惜在认下这个妹妹之后好几年,才意识到自己错了。但出于各方面原因,他从没表现出任何异样。

所以,直到今天为止,所有同时熟悉他们两个的人,都已经认定他俩简直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妹。甚至有人明明就在当初他们初相识的场合,多年以后记忆却发生了混乱,坚持认为他们就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

去年宋斯嘉结婚那一天,沈惜前往道贺。他并没有坐在同学好友的那些桌,而是被宋斯嘉安排在了自己亲朋这边。

宋斯嘉的家庭也不觉诧异。大三那年,沈惜第一次去宋斯嘉的家里做客,她向自己父母介绍沈惜的时候,就说:“爸,妈,他是我哥哥,叫沈惜。”

沈惜作为娘家哥哥,而不是朋友,送宋斯嘉出嫁。

这好像是一个很哀伤的结局,但对沈惜来说,似乎又是最好的结局。

那一天的新娘,嫁衣雪白,笑靥如花。沈惜幸福于她的幸福,为自己心中的情感默默顿下一个句点。

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任何人的错。只是,他们两个,一直都处在不那么契合的时间轨道上。

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总不能永远纠结在内心深处。

再过两个月就要度过自己结婚周年纪念的宋斯嘉,一如以往,恬静、优雅地站在路旁树下。看到她的身影,沈惜内心的喜悦还是压过了伤感。

沈惜不会因为宋斯嘉早到了一会就表示抱歉,当然,对别的女人,他一定会为此说声不好意思;宋斯嘉也不会因为沈惜比自己晚到了十分钟就表示不满,虽然,在对别的男人时,她至少会半开玩笑地抱怨一句。

他们彼此间的亲近和默契,或许超过绝大多数的男女朋友甚至夫妻。

这也是沈惋为什么总会在沈惜面前念叨,为什么一个好好的弟媳,最后却变成了妹妹。

她绝对有理由抱怨。某种程度上,宋斯嘉也是她的闺蜜。大学时她们同届,同样就读人文学院,无非不是就读一个专业而已。她们还都是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大三时,沈惋是学生会副主席,宋斯嘉是秘书长,合作一向愉快。

其实,宋斯嘉当时即便担任体育部部长,也完全够格。她酷爱运动,擅长排球、羽毛球,也是高烧级的足球迷。高中时,她曾因参加校排球联赛而造成左前臂骨骨折。

以宋斯嘉的技术能力,沈惜如果不倚仗男性的力量优势,恪守男生和女生打羽毛球时禁止大力扣杀这一潜规则,他是很难单纯凭借拉吊或者网前小技术完胜于她的。

棋逢对手。

一般来讲,包场的第一个小时,沈惜和宋斯嘉会占据一个球场,捉对厮杀;第二个小时,则会找一对其他的男女搭档,来上一场混合双打比赛。

迄今为止,他们还没有在这个馆里遇到一对能在默契度上超过他们的非职业搭档。

两个小时的时间倏忽而过。下午四点这个时间有些不尴不尬,宋斯嘉照自己婚后的习惯准备回家洗澡做饭。沈惜今晚答应要为袁姝婵做顿晚饭,也准备离开。

他们一道收拾好球拍、装备,从羽毛球馆走出。球馆东边有一排由七块街头篮球场组成的空地,由近三人高的铁丝网相隔。这里一向是十分热闹的所在,许多人在傍晚时分过来打球,许多人则是吃完午饭就到了这儿,现在已经是大汗淋漓,到了准备回家的时候。人来人往,活力四射。

两人从篮球场边的路穿过,走向出口。沈惜的车停在东侧出口边的停车场,而宋斯嘉家所在的小区就在一条街以外,步行不过十分钟,站在出口的位置,几乎就能看到小区的正门。

在经过第五块篮球场时,从中走出一个满面汗水,全身运动装扮的阳光女孩,她和沈惜的目光相碰,两人都不禁一愣。

两人都没料到,会在这里遇见对方。

这阳光女孩,是孔媛。

沈惜和孔媛的来往不算多,毕竟她进施梦萦所在的公司至今不过十个月,而在她进入公司两个月后,沈惜就第一次向施梦萦提出了分手。在他明确提出分手后,也就再没什么与她的同事朋友正面接触的机会了。

但在孔媛进入公司到沈惜提出分手之间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沈惜还是和她吃过几次饭的。他很欣赏这个女孩子,也是他当初建议施梦萦和应该与孔媛好好交往,争取能成为好朋友。

在他看来,孔媛尽管学历不高,但她务实、勤勉、深明世情,能在很多方面给施梦萦帮助。

只不过,很多事情无法预料。没过多久沈惜就对施梦萦提出了分手,此后也就和孔媛没有了交集。

以前他倒是真不知道孔媛还有打篮球的爱好。看她此刻的装扮和被汗水打湿紧贴在额头的刘海,能看出她是结结实实地拚了一场球,绝不像只是上场投了几次篮而已。

沈惜不禁微笑。仅凭孔媛此刻的模样,他就愈发欣赏她了。

可惜,从现在两人的立场而言,似乎也就剩下点头的交情,很难再有更为深入的交流了。

于是,沈惜也就礼貌地对孔媛点了点头。孔媛显得更犹豫些,似乎是没想好究竟应该冷淡回应,还是做得更得体些。两人擦肩而过不过弹指一刻,她一犹豫,脸上的笑容只绽放了一半,看上去有些古怪。

当然,哪怕只有这一瞬间,孔媛还是难以控制地将目光投到宋斯嘉的身上。

就算同为女人,孔媛也得赞叹沈惜身边这个女人的气质。说她漂亮吧?应该说也就一般漂亮的程度而已,施梦萦恐怕不亚于她;说她身材好吧?比例确实好极了,但也可以挑剔说并没有极为突出的特点。要比巨乳,没有程莎那样亮眼,要比丰臀,施梦萦也要胜过她。非要挑的话,恐怕就是身高十分亮眼,另外就是伴随着出众身高的那双令人赞赏的长腿。

可孔媛就是觉得这个女人看着特别舒服,第一眼就令人印象深刻。

或许,这就是气质吧。

这段时间,公司里有好些传言都和施梦萦有关。譬如徐芃格外关照施梦萦,他们之间肯定有一腿啦;譬如施梦萦的前男友突然暴露出了真面目,穿梭花丛,留情无数。其中就有一个气质绝佳的高挑美女,据说还在酒吧冲冠一怒为红颜。

或许眼前这女人就是传说中那个高挑美女?

孔媛打心眼里为施梦萦感到灰心。平心而论,如果刨除她和施梦萦之间的友情,单纯评价眼前这女人和施梦萦的优劣,孔媛承认眼前这女人更胜一筹。

突然,有种难以克制的冲动涌上心头,孔媛转身高喊了一声:“沈惜!我想问你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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