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轻声嗯了一声,她这人无甚的好说,不过是爱美之心泛滥,于美人总要宽容些,于卫绾是这样,于沈牧,亦是不能幸免,这站直了身子,才发现这周边陡然间就只剩下她们两个人。
沈牧瞧着东华有话说,神色不无疲惫,却也强撑着精神道:“有什么话,到府中我再与你详说,现今之计还是绾……卫绾那边,有些事我得先禀明于她。”
东华表示明白,可也是照实说了:“府君尚在铸剑,却是不知是否处在紧要关头。”
“她这个人有什么料想是错的,我这番回来也该是她早就想到的。”沈牧不知怎的,只提起这番话,就有些不耐,她瞧着东华身后穿着的城主府下人服饰的一帮杂役,陡自穿行其中,便是吩咐起来:“与我牵匹马来。”
这些个杂役都是见过沈牧的,也知道这个人的威风,可是现下也不在城主府,这又要到哪里去弄马匹来,一时间,竟都有些手足无措起来,而东华瞧着,却是道:“我来时的马车,沈将军要是觉得马车不方便,那两匹马也各是神骏,自挑了一匹也无碍。”
这围解的时候甚为妥当,引得沈牧走出几步的身子还回头看了她一眼,虽然无言,但东华心知这人是该记得她的,不算是顶好的事情,可也说不得是什么坏事。
等到东华徒步回到城主府的时候,便是看见自己为自己马车驾驭的那匹马被丢了绳子,甚是冷清地被扔在一旁,几名杂役虽然有心,耐不得马匹在回府的路上被沈牧扎了屁股,这血流了不少,现下也正是吃痛发狂,哪有人敢靠的近去安抚的,一看见东华来了,可是见了大救星。
不过比起这匹马,东华的关注点显然不在这里,她拧了眉头便是问:“沈将军呢?”
一名老奴颇是诚惶诚恐:“早已是进府了。”
直行偏折,东华心头一跳一跳的,她不知是有何事发生,却是心头紧迫,像是有块大石压着般,颇有些喘不过气来。
薛昭在那假山前正是等着她,神色虽还有些迷茫,可比之之前,目光澄澈犹要胜之,她看见东华过来,便是变了之前那番懒散的样子,正色道:“我记得我幼时曾在萧府避过一次暑,约是那时认识的你,可我并不记得你,你能与我说说么?”
东华觑着那假山洞口,连退了几步,她要怎么说?原先便没想过薛昭记不得这些事,这要她一一道来,可不是让她自个儿揭自个儿的伤疤么?
说不得么?薛昭自从那回梦中醒来,大多的事情都是记不得,有只言片语从旁的人口中流露出来,总是要让她欣喜若狂。
点点滴滴的过去,别人都是经历过的,由此记得,而薛昭呢,由于不记得,所以并不觉得自己经历过。
她会是那些人口中所说的那种人?冷心冷情才堪入道,舍生就死,是为大圣遗音,琴是如此,人亦是如此,可她,哪里可堪得如此,铁骨铮铮,勾弦其上,那些人总不过是那些人说的,与自己却是没有什么关隘。
按理说来,东华见此也是可以继续逃避的,可是,她闭了闭眼,还是狠了下心,缓缓道:“也不是不可说的……”
当年萧氏大房谋反,二房却是首先站出来指明的那一方,遂安公主下嫁的是大房,她为皇室女,虽然免了被处斩的刑罚,可夫妻本为一体,皇帝还是信自己的居多,由此,遂安公主并未被接到宫中来,还是由得萧家处置,原本大房便是处处压了二房一头,公主见弃,那些人虽然不敢当面行那欺侮之事,可指桑骂槐的功夫也是练的炉火纯青,做了遗腹子的萧缘之被叫做是野种的次数也不是随便数数就可以数的清的。
东华是记得自己第一次见薛昭,那时东华被几名僮妇的孩子追逐打闹,正是雨前,破落的小院子里有不少青蛙,有一个分外跳脱调皮的,随手捉了一只便是塞进了她的领口,她白着嘴唇,偏偏是不敢反抗……
说到这里,东华早已出落大方的天家气势里完全看不出有过这般经历,她以为薛昭会有什么表示,但薛昭漆如点墨的眸子里只是透过她凝望着什么,似是在深思,却实在是没有什么见笑的意思,东华于是便继续说了下去:“我自幼时,便不曾见过我父亲,狱中出生,是为不详,虽然母亲是公主,该欺侮在我身上的,可是半点都不曾少过。连带着我母亲,也成了害我父亲那般的罪魁祸首,所以那位生养了我父亲的老太君,对我也没什么好脸色,那回的事,我本不欲声张,可欺人太甚,我母亲亲手绣与我穿的鞋子被他们丢到了池子里,我跳进水里抱了鞋子出来,就已是人事不知了,我那时还不到三岁,话要怎么说,都是骗不过母亲的。这事儿闹得大了,才知晓那带头行事的是在老太君手下做事的一名主事的孩子,只一番狐假虎威,便是颠倒黑白,竟是一句真心实意的道歉话都没能落下来。”
“你是说,是我代为惩治了?”薛昭听着东华说自己捡了一袋子青蛙扔到那孩子床上,吓得那孩子正月不出门,觉得是自己所为,嘴上虽还有些不信,心里却还是释然了。
这举动虽然孩子心性,可比家中所说的冷心冷情的好。
其实,东华还未说的是,那位主事的惨状:被薛昭戳了双目,放到下面的庄子里,自是一辈子只能这样过活。
这事儿做的隐秘,却是被东华亲眼得见的。
现下薛昭还以为自己与东华结识是因此而顺其自然的事,只是东华心中苦涩,只知晓自己撞破了那般隐秘,只能为之亲近,哪里敢有半分疏远的。
而事情发展到了那般,也只能说薛昭的随性而为确实报了她的仇,小孩子虽然感觉血腥可怖,可也知道自己再要怨恨些什么,薛昭所为其实于她,恩惠更要大些。
这结仇非东华所愿,可只是不愿,这天地也就不是东华所认识的那番天地了。
二十六刀,皆在要害,刀入浅出,她,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死在自己的面前的,而那位执刀之人,也不是别人,正是薛昭。
遂安公主思虑过甚,心病难医,这一病,便是好几年,也是那年夏日,若是无人搀扶,竟是连坐都坐不起来,只能缠绵榻上,勉强苟活着。只是服毒,萧家大可说是不堪压力,责任俱是可以推脱的一干二净,只有这死状凄惨,仵作不敢隐瞒,才可上达天听。
为难了那一颗为人母亲的心,可到底是自己下不了手,只能借了一个孩童之手,实现这等夙愿。
还记得那日薛昭擦干净了手,将那柄刀塞到一个已倒地死去的婢女手中,那是二房的人,笑眯眯地与站在门前目瞪口呆的她道:“你是皇家贵胄,怎的也这般痴傻无状,良善之心苟得于心便可,哪里是能轻易捧出来供人踩踏的,我应了你阿娘帮你这一回,其余的可与我没有半分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杂家要睡觉了,昂。
第74章第七十四章
平时穿在身上也显宽大的衣衫在此时已是紧紧地贴在身上,水汽打湿了它,又因为高温,衣衫的边角其时已有些焦灼,她平时绾发如不是有簪子簪住了,也是有丝带系住的,但在此时,她头发披散,是如此的狼狈与不堪,地上莹白之物莫不是几块断玉,那便是她平时箍发的玉箍,却是在剑范将成之时为她内力所为,并没有幸免于难,手中之剑乃是早年断剑重铸而成,此时才成一个形状,除却柄部还握在手中,那柄部之下却是尽数藏在浓白的水雾之下。
空气之中温度如此之高,但若是能强撑着眼力去看那水雾之下,亦是可以看见,这不见的长剑余部其时都是没入一名男子的尾椎之处,这首尾相连之处,严丝合缝,隐约之间竟是看不清其是剑入人体,还是人体生出了这剑。
男子身上不着片缕,可肌肉强健之处,也难以让人生出轻视的心思来。若不是为着卫绾此事,这人该是可康健一生的。
人之血肉,多是柔软之物,可不知是因为何种术法,这名男子的肤色与那池中铁水的颜色并无二致,有种金属般的坚硬之感,这不由得让人去猜想,是人从池中出,还是这人本就此颜色。
终于,这名男子的血肉之力也被这剑吞噬殆尽了,铁水般的颜色霎时如秋蝉之羽翼,愈加苍白透明起来,水雾也因着这生命力的流逝有了淡薄之意,如是才能看清,这男子身上的经脉已是没有一处通顺的,中间阻隔宛若花之艳丽,已是时日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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