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7_十年·正如我们的爱情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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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7(2 / 2)

事情就是这麽奇怪,躲了她两天之後,再见面竟然显得如此自然。我们三人──有时候加上不知道为什麽总是很忙、四处奔走的伯母,就这样很自然地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著天。方晴是个健谈的人,什麽话题都能谈上不少,并且细心温柔,手总是没停下,适时的递上热水或是切好的水果块。而且,她竟然能知道他什麽时候不舒服,手法娴熟地给人按摩。

看著她嘴角挂著的淡淡微笑,我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也不知道是该喜欢她,还是该讨厌。

时间到了我必须离开的,前一天。

叫我非常意外的,方晴到了下午都没有出现。伯母接到了电话:她有事今天不来了。

思索了一阵,我望向他。他“听“著电影,表情淡淡,看不出想法。窗外天气温暖,景色优美,我记得屋子附近,有一座小公园。

从他的衣柜里挑出了一件黑色的外套,我把它披到正在专心听电影的他身上。

『天气不错,去公园逛逛好吗』

他愣了两秒,笑得灿烂,无神的双眼露出了一副了然的表情。

「好。」

岚身体还是没够强壮,而且眼睛看不见,也实在不方便。於是在伯母担心地要求之下,最终,岚是坐著轮椅去的。

我一路推著他的轮椅,缓缓朝伯母指出的公园的方向走去。今天阳光很好,景色很好,心情也很好。

而我爱著的这个傻男孩,也许是久违了的晒晒太阳,今天心情也显得特别好,就连对坐轮椅这件事发的牢骚也很快没了,抬著头迎向阳光,从我的角度看起来,倒有点像他试图看我一样。

我们一路走著一路聊著,他兴奋地一直问我路边的景色,我自然乐得小声的回答他,气氛很好,很美,很像一场美梦──

而这场梦中,最美好的是,主角只有我和他,没有别人。

~~~~~~~~~~~~~~~~~~~~~~~~~~~~~~~~~

终於走到了公园,我首先找了一张长椅坐下休息,并且把岚的轮椅固定好。

因为是假日的关系,公园里非常热闹,带著孩子的家庭、情侣、夫妻,我看看他们,看看我们,觉得失落。

一个念头从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

回头看向那个闭眼靠在轮椅椅背上享受阳光的大男孩,我知道,只要我开口,他一定会答应我。

於是问与不问,就是个问题。

也许,有了这样的一天,我能够把它当成一个美好的回忆,反复回味一辈子。也可能,尝到了甜头,只会让我食髓知味,从此更加痛苦。

可是,我只有一次机会,我不想放弃。毕竟,是最後一天了。

『岚……』我开口叫他,心脏砰砰直跳

「嗯」他回过神来,看向我

『我……能不能要一份礼物』

他轻笑起来「你要什麽」

『我想要今天一天……就今天一天,你属於我,只属於我。』

他整个人傻住了

『我……我大概就只剩下这一次机会了……我们俩当恋人好吗就今天!我们之间可能就剩下这最後一天了,我不想留下遗憾!』我有些激动,伸手过去抓住他的手臂,我想他要是拒绝,我大概会直接哭出来。

可我知道,他这样的x格,不可能拒绝我。

果然,他伸出了手,准确的拍拍我的头,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掩不住悲伤微笑

「我怎麽可能,不答应你」他说,带著无奈的叹气。仿佛早就知道我会有这样的要求,他几乎是想也没想的,就说:我怎麽可能不答应你

『……』我一下说不出话来

我还以为他会想很久,不出声,然後受不了折腾终於、总算弱弱地点点头答应。结果,他想了没两秒就给出了答案,我反倒适应不了,愣了。

「错了。不该是这样的。」

他又突然沈下脸色来,执起我的手,直勾勾地,盯著我“看”。我一惊,脑子有些晕,我只觉得他本应无神的双眼,黑黝黝的,让我往里头陷落。

「晓湘小姐,不嫌弃的话,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呢」他说著,轻轻吻了吻我的手背。

不好,这家夥要是去追女生,肯定百战百胜!我心里叫著,迅速的,脸上热了起来。

『好。』一个字,尾音都在颤抖。

「感激不尽。」他眨了眨眼,痞痞地坏笑。

阳光太刺眼,刺得我都觉得昏眩了。

作家的话:

故事已经跑入後段了,淡淡悲伤啊……唉

、第三十七章.约会

这大概是我一生中过得最快乐,而又最悲伤的一天。

不得不说,岚确实是个约会高手,即使我们都知道他一点经验也没有。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带著我,一起试遍了漫画里男女朋友会在公园做的所有浪漫小事。

我们买了一支雪糕,两人一边吃一边拍了一张甜得腻味的照片。我们去玩了游乐区的滑梯、爬杆等等一切儿童设施,即使他只能在一旁拿著相机想尽办法捕捉我,拍了很多只有半个身体或是g本没人的相片。我们到了公园的小水池,学著身边一对一对的情侣,投币许愿。我推著他的轮椅在自行车道上大笑著奔跑。

然後临近黄昏时,公园已经没剩下几个人,我扶著他坐上无人的秋千,学著电视剧里的男女,轻轻晃荡著,小声聊天。

秋千的摆荡让微风吹乱了他的发,快要西沈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显得落寞,恍惚著,我仿佛看见了三年前在海边的那段忧伤对话。

只是三年前後,无论地点还是我们,都变了。

这次,他没有心事重重,也没有累得靠在我身上休息,但挂著愉悦笑容的脸色却比当年要难看许多。

这次,我依旧害怕,只是害怕的不再是他将要离开我的错觉,而是我即将离开他的事实。

这次,我们之间隔著的那层将破未破的纸,仿佛消失得无影无踪,可是,也就只剩不到一天的期限。在这仅有的、最後的一天。

「你知道为什麽我这麽喜欢吃鲔鱼牌花生酱麽」他笑问。

『为什麽』

「就知道你不记得了,你第一次来我家吃早餐,吃的就是鲔鱼牌花生酱面包。」

『啊』

「当年你很喜欢,每次来都要吃,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晓湘来吃早餐一定要吃鲔鱼牌花生酱“的习惯,结果,你倒好,自己不知怎麽的就忘了这件事。」

『额,啊!好像……真有这样的事……敢情就是这样让你吃了十年几乎同样的早餐』

「是啊。」他无奈的苦笑「我可是很专一的。」

『这样说起,当年我貌似是吃腻了才不吃的……』我的表情大概是囧字形的,『你就没吃腻过麽』

他耸耸肩,「吃著吃著就养成习惯了。人就是这样,习惯了就忍不住犯贱,当年早就吃腻了,不过一想到早餐吃别的东西又觉得浑身不对劲,於是也就没打算改。说起来,我也差不多三年没吃了。」

习惯了就忍不住犯贱这句话,说得实在是对,可从斯文的他口里吐出,却总有哪里怪异,我在心里想著,笑著调侃,

『是因为这里买不到那个奇怪的牌子麽』

「算是吧,而且什麽都变了,感觉看到花生酱,也只会徒增伤感……」他抬起头迎著风,把秋千荡得高了些,

『……嗯,而且也怪不健康的。』我直勾勾地看著他。

「是啊,说真的,吃了那些年的花生酱,当年总好像离不开似的,其实突然不吃了也就不过如此而已,一下子就过了三年,一切还不都好好的」他仿佛意有所指的望向我,笑了笑。

愣了两秒,我领悟过来,咂咂嘴,不爽地回嘴道。

『我说,你跟那奇怪牌子的花生酱可差得远了。你这罐花生酱,我可是大半辈子都没吃腻过的,要完全戒掉可没那麽简单。』

「哟,还真变聪明了,一说就明白。」他笑笑

『你存心讨打麽这麽明显,我可能不懂吗……难得气氛挺好的……你干嘛啊你……』我小声嘟嚷著。

「就是难得气氛好,我才敢劝劝你。你现在懂事多了,很多事都不用我说,你应该明白。以後无论如何,对自己好点,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某人失魂落魄的,瘦了好几圈。」

他轻轻晃著秋千,我停住,看著他,『你不也瘦了好几圈……』

他愣了愣,无奈地笑起来,

「……我只是病了,和你不一样。」』

『……』我发现自己找不到话来反驳他,只好沈默。

「其实今天,是我叫小晴不要来的。」他说

我愣了。

他停下秋千,笑得如沐春风。

「她今天要是来了,你怎麽办」

『……所以你是早就猜到我会有这个要求』我现在脑子里就像一锅浆糊,什麽都不清楚了。

「没有,我只是在想,今天无论如何都不想让你难过了。她要是在场的话,你会不高兴吧」

他其实还是很懂我。

『当然会不高兴,幸好今天你是我的。』

「嗯……幸好今天我是你的。」

『……』

他笑眯眯的,仿佛心情很好的看著我,可是他看不到我带著焦躁的神色。

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他这样会让我产生错觉的──错觉地以为他的好,是因为心里有我。

「今天玩得真开心。」他笑著说,我却烦躁起来,用力的瞪了两下秋千下的泥土,扬起了一阵灰。

离别近了。

我脑海中一直纷乱地叫著。又要再次和他分开了。

可他的好,让我变得贪婪,变得不知足,变得越来越不想走。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明明就说了,我是他的错误。不是後悔没有推开我的吗可是为什麽还要对我这麽好

『……为什麽对我这麽好』我终究还是问了出口。

他一反常态,没有因我的语气而敛下笑容,反倒笑得更开心了。

「我们俩,毕竟是十几年的老朋友和青梅竹马。我不对你好,又该对谁好」

『不该是这样的……最後一天不该是这样的。』我说

『你对我这麽好,我怎麽舍得走……』我烦躁地站了起来,思绪还是纷乱。

他嘴角轻轻勾著,眼睛似乎无奈又带著笑,在夕阳下显得虚幻而不真实。

「晓湘,无论如何,我们都相识了十三年。十年的相处时间,前半段,都是你照顾我,处处护著我,我不会忘记。後半段,我也把你当妹妹,宠了好些年。这段感情不是假的。我怎麽可能,对你不好呢」

是啊。十年的相处,十三年的感情,在我只有二十一年的人生中,显得过於长久。

『岚……十三年的时间,对你我而言,长得就像过了一辈子,却短得只剩下一夜。』

那一个瞬间,我的脑袋出现了这样一句,诗意,而且悲伤的句子。

这些年来,你曾经爱过我吗

『这些年来,你曾经爱过我吗』

话一出口,他怔住,我也怔住。连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期待什麽期待一个早就明白不可能的解答还是期待奇迹

他的笑容终於有些挂不住,笑得僵硬而勉强,几秒,然後他目光游移,低下了头。

久久不答。

我想他大概正因不愿意在这最後的最後伤了我的心,而纠结著,烦恼著,拼了命往牛角尖里钻,企图思索出一个最合适的答案来避免伤人伤己。

我又给他增加烦恼了吧……我想著。眼看太阳就快消失在地平线,路灯早已点亮,我伸手拉住他,感受到手心中叫人心疼的分量,竟有些自责起来。

尽量压低声音,显得温柔,『晚了,我们回家吧。』我说。

他闻言,抬起头看著我的方向,几秒,就在我把他整个人从秋千上拉起来,打算直接塞到轮椅上时,他在我耳边,轻声说了三个字。

太阳已经下山了,我推著他,沿著路灯一路缓缓地走回家,轮椅的轮子滚动在人行道上发出响亮的噪音,这是我在去公园的途中不曾听见的。家里,伯母正等著我们回去开饭,等著不是青梅竹马好友的我们,而是身为一对恋人、一对情侣的我们。这个只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场景,在现实中,美得太不真实。

只可惜,这一对恋人中的男孩对女孩温柔的耳语,是对不起,而不是我爱你。

作家的话:

是说,下一章,很虐很心酸。昨天没更,今儿就一日两更补偿吧。记得投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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