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起她初来异界时,榛儿怕她至极,但仍是小心地伺候着。那时她对穿越这种离谱的事还无法接受,对榛儿也不理不睬的,他们之间除了沉默就是沉默。
然后,某天,她认清现实,打量着一直在她身边转着的男人,五官是清秀的,双眼皮,菱形唇,不过估计是因为营养不良,嘴唇略显苍白,面色干黄,身形瘦削,但眼角眉梢都是柔顺,总的来说,她看着挺顺眼的。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榛儿显得很是惊恐,战战兢兢地回答道,“我名叫连榛。”
“哪个榛?”
“榛树的那个。”
还是不知道,她要他把名字写给他看看,那时候的榛儿估计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久久没有动作,直到她皱起眉头,微抿双唇催促,他才如梦初醒一般急急地拿来纸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你的字很清秀,很好看。”她真心赞叹,对于她这种连硬笔字都写不好的人,能把毛笔字写得像模像样的都是人才啊。
那男人恭谨地说:“谢妻主夸奖。”
“我该怎么唤你?”
“这个……随妻主高兴,连榛无任何意见。”
清平有些不喜,怎是个这么没有主见的男人。“榛儿,我这样叫你,可好?”
没有回答,抬首,却见那个男人咬紧下唇,似极力忍耐着什么。
怎么了这是?
“你要是不喜欢就直说,我给你换个你喜欢的。”
“不是这样的,”他眼角含泪,却给了清平自见到他后的第一个笑容,说,“我很高兴,真的……那个名字自从爹爹去世后就再也没人叫过了,妻主能这么叫我,我很高兴。”
清平汗了一把。高兴是这么又哭又笑的?
从此,她天天唤着那个再没人叫过的名字。
榛儿……
回过神,清平压下涌起的思念,细细地挑了好几本书,付了帐,匆匆离开回到云家别馆。
各大掌柜都已回去了,云枫瘫在椅子上,看见清平忙坐起身,“妹妹可回来了。”
清平看她那劳累样,心里警惕自己——绝对不把自家酒馆做大,否则她还不得累死!
“嗯,姐姐辛苦了。”
“这也没什么,忙了一天总算能把明天空下来了。明天就是兰州酒会,少不了美酒安慰我劳累的心。”
想到美酒,云枫什么辛苦劳累也忘了,双眼冒出青光,还夸张地咽了咽唾沫。清平失笑,这模样让她联想起童话故事中见到小红帽的大灰狼,她这姐姐真不愧是个酒痴。
相较于云枫的兴奋劲儿,清平倒显得镇静多了。
看着刚买回来的书,她,想家了。
第十五章
清平对着昨天那个谁随口一句有缘再见,本是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纠葛的,却没想到时隔一天,她们竟真的“很有缘”的再见了。
话说酒会这天,举办之处兰台可谓是万里酒香,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说来这酒会也是有由来的。
当年始皇帝微服出访路过兰州,正好撞到兰州颇有名气两个酒庄当家当众掐架,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贬低对方抬高自己,始皇帝看这么吵也不成事啊,就提议以群众为裁判,让她们在兰台拿出自己最好的酒,公平竞赛。
后来,这酒会慢慢地扩大,参加的酒庄越来越多,规模渐渐形成。每三年一次,在兰州兰台举行。从早晨巳时开始,各酒庄摆上自己最为满意的酒,并在酒坛上写上自家酒庄的名字,供行人品尝。行人手持酒会发送的彩带,每人三条,若遇到满意喜欢的酒,就把彩带给那个酒庄。黄昏时结算,得到的彩带最多者胜。
敢拿出来参加比赛的酒自然是一等一的好,只是参加酒会的都是大批量生产的酒庄,像清平家这种自产自销小成本酒馆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对清平来说不能凑热闹,未免有些遗憾。
清平端着个酒杯,抿了口酒,就感觉辛辣之味从口舌传到腹部,像火烧一般,让人气血翻腾。
好烈的酒!
淡定地把酒杯放回去,清平心颤颤,她的酒品貌似不很好,要是在这醉了,那就丢脸,太丢脸了。
“这酒叫醉欢,泰阳秦家的得意之作,听说还没人能喝下三杯,所以又称三杯倒。”云枫以过来人的身份说道,她可是曾经栽在这酒上的,初次参加酒会时,她第一口酒喝的就是这醉欢,一口下肚后就整个人晕乎乎的,结果那次什么美酒都没喝到,回家睡觉去了。
“这酒不错是不错,但那什么秦家酒庄的主人也真是没谱,来品尝的都是寻常百姓,哪受得了这么烈的酒。”清平很中肯的评论。在设备落后的古代,能酿得出如此高浓度的酒,这秦家确实有两把刷子。
“妹妹说的不错,这秦家是每次都参加酒会,每次都败兴而归。”那秦家当家长得福态得很,肚圆腿短,脸上更是横肉纵生,拿着少的可怜的彩带气呼呼的样子,更是喜感十足。
“接下来是安阳贺家的苦艾酒,与一般果酒不同,这苦艾酒加于苦艾浸泡,颜色为绿色,味略苦,口感清淡,也不失为一种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