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阅读_再见了,对不起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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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阅读(2 / 2)

“姐,你没病吧?”随即哈哈爆笑。

“你才有病。有这么好笑吗?”温岚嗔道。

她弟弟手舞足蹈,捧笑不止。

“姐,你一定是吃错药了。”

我在一旁看着,不自觉跟着笑了。

“臭小子,就只会嘲笑你姐。”温岚拍打他的脑袋。

她弟弟躲闪,仍笑不止。

“好了,这是”

“澄海哥!”她弟弟摘下棒球帽,手咔哧咔哧摸着后脑勺,一脸害羞少年似的憨笑。

他叫出我的名字,我不免吃惊。

“我姐昨天在电话里头说你要来。”他露出两颗洁白虎牙。看来温岚已向他介绍过我。

“你好,家明。”

“你好,澄海哥。”

“看看看,澄海哥叫得那么响亮。”温岚插口道。

“姐,你老实跟我说,你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温岚没笑脸地瞪了他几眼。

“明白。”家明知趣地抽一口气,嬉笑着说,“澄海哥,我姐她常在我面前提起你”

“嗨!嗨!”温岚连嗨两声,打断他。

“行了,姐,我不说。”家明捂住嘴说,腔调变得怪声怪气。到底是天真的少年。他转向我,“我姐她可凶了。”

“啊,家明!”温岚向他举起手。他不面生地躲在我身后。

看着姐弟俩打闹的场面,我无端无由地笑了。

这时走进来一个女教监,手提着我们买来的果篮。家明叫了一声“老师好。”女教监放下便出去了。bsp;第二章(14)

“澄海哥买的。”

“谢谢澄海哥。”

“你们先聊着,我去交钱。”温岚说。

我和家明在一张长木椅上坐下。

“哎,澄海哥。以后你可不可以常来看看我。每次都是我姐一个人来,我烦死了。”

“可以。”

“那好,击掌为定。”他伸出手掌来。

“击掌为定。”

他给我简单地讲了一下这里的生活。末了,他叹一口气,手托起下巴,弯下身,用闷闷的口气说:“总之,这里好令人郁闷。这也不能,那也不能。不能随便出去,不能上网,不能有手机。又没有女孩子说话。整天就是劳动啊,读书啊。郁闷死了。”

“都知道这样。为什么不表现好一点,三番两次进来。”

“呵呵。”他难为情得挠挠头,没有答腔。

“嗳,澄海哥,你觉得我姐怎样?”

“人很好啊。”

“那你喜不喜欢她?”

“喜欢。”

“我姐听到,她肯定开心死了。”他坐直身,“我姐现在老在我面前提起你呢。”

“哦,这样。我们是好朋友嘛。”

他扬起嘴角,“我时常怀疑她是不是我姐姐。”

“为什么?”

“有时她啰嗦得很,比妈妈还啰嗦。对我很严。我不怕爸妈,反怕我姐。”他笑。

“你有没有看见我姐哭过?”他接着问。

“嗯?”我摇摇头。

“我姐一哭起来没完没了,谁都阻止不了。我最怕她哭,她一哭,我就没辙了。所以你千万别惹她哭。”

我点点头。

“但我姐还是很好哄的。”他呵呵笑。“我真不该在你面前说我姐的坏话。”

他扬起手挥走不知什么时候飞到我们面前的一只小蜜蜂。

“澄海哥,你身边的女孩子一定很多吧。女朋友也换了几个了吧?”

我笑。“为什么这样说?”

“一看你就知道是能够吸引许多女孩子的人。她们一定围着你团团转。”

我继续笑,“我哪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那现在有女朋友吗?”

我摇头。心中苦笑,我身边的异性朋友只有纪美一个,爱过的也只有她一个。

“真的还没有吗,那我姐有希望了”

“啊”我陷入沉思,未听懂他说什么。

“你想不想多点了解我姐?”

我点点头。

“我姐是双子座,生日是六月七日。她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森林绿和橄榄绿。她喜欢的花是向日葵。喜欢港台剧,越吵闹越好。喜欢的电影是《罗马假日》。喜欢加菲猫布公仔。最喜欢的演员是梁朝伟。”

我认真听他讲,一一记在脑中。纯真的少年,对姐姐的感情很深。

“澄海哥,你呢?”

我想了想。“我喜欢的颜色是蓝色,海的蓝色。还有黄色,稻田成熟时的金黄色。喜欢的音乐是古典音乐,最喜欢肖邦”

他亦认真听。“澄海哥,你喜欢的东西很特别。”

他一声一声地叫唤“澄海哥。”我听着十分亲切温暖,心中腾起妙不可言的感觉。我从来未被人如此热乎地唤作“澄海哥”,亦未唤过别人什么哥,什么姐。我想想,我竟连堂哥堂弟表姐表妹这一茬子的人都没有呢。彻头彻尾的独生子女。他的叫唤弥补了我缺失已久的这种亲缘感觉,这也许在别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在我看来,却能使我今后的人生变得丰盈。

温岚久未回来,我提议拆开水果篮吃点水果。家明执意不肯,非要等姐姐回来一起吃。我忽然感动。家明眉清目秀,眉梢、嘴角翘起的弧度都极像温岚。他质朴天真的言语,憨笑中不易察觉的羞怯,对姐姐的疼爱,都告诉我,他骨子里不是“作恶多端”的不良少年。仅仅是青春时期的叛逆与惘然。

温岚回来后,我们吃了水果,然后离开办公楼。家明饶有热情地领我参观校舍、劳动坊间。

来到操场时,我们在一张长石凳上坐下来。香樟树投落的阴翳温柔地将我们覆盖。操场西侧是白云山。山峦绵延起伏,林木郁郁葱葱。今天虽放晴,山头仍笼罩着雾气。感化院建在山麓下,仗着白云山,无怪如此清幽雅致。

操场一端有学生踢足球。跑道两侧则有学生在除草,整理草坪。还有一班子学生绕操场跑步,喊出响亮口号。一派春日温煦的光景。

我们坐了一会。足球队bsp;第二章(15)

伍从一端踢到另一端,离我们越来越近,有人认出家明,叫唤他。家明兴致勃勃,脱下外衫,加入队伍中。

“是个非常棒的前锋呢。”温岚看着家明背影,高兴地说。

我们认真观看。家明几次盘球过人,技艺十分娴熟,一次进攻中,差点进球。

“的确非常棒。”我说。

“家明他很喜欢你呀。今天他很开心。有时我来,他都懒得和我说话。”

“家明也很招人喜欢。”

“是个不坏的少年。”

“当然是不坏的少年。”我说。

“看着你们姐弟俩打打闹闹。我非常羡慕。”

“羡慕咧。看着你们独生子女还真怪可怜的家明,加油!”温岚突然合起手掌,大声喊道,又奋力挥舞手臂。

“你很爱你弟弟呀。”

“当然。只有一个弟弟。他很可怜的啊。”她语气哀伤起来。我不明就理地看着她。

“他出生后就没有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寄养在乡下祖母家。直到十岁时才和我们住在一起。”

“为什么?”

“计划生育呗。他是超生的。因为我爸妈都是国家职工,只允许生一个。但我爸妈又非常想要个男孩。传统的中国思想。所以就冒险生了家明。怕被人知道揭发,只好交给祖母寄养。不敢和我们相认,一直管爸爸叫叔叔,妈妈叫阿姨。我还好,叫我姐。不过那时候我以为他是堂弟表弟之类,完全没想到是亲弟弟呢。”

她搓搓鼻子,“好啦。既然那么喜欢男孩,生下了却又不管不顾。如果说寄养在乡下时无法照顾到。那后来呢。后来接回家中,两人又在闹离婚,成天冷战。结果在家明回来的第二年就离婚了。最气人的是我爸爸,以工作为借口,一走了之。”

“一走了之?”

“就是跑了。”

“跑了?你爸爸干什么去了?”

“流浪。四处漂泊。”

我皱起眉头,“他是干什么工作的?”

她吸进一口气,“以后再同你说。总之,就是到处跑。”

我脑中立即浮现自由职业者、流浪艺术家之类的人。并想到自己的父亲。莫非温岚亦有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后来政策氛围松了,家明也日渐长大,十岁时就被接回家中。那天爸妈突然对我宣布说,这是你弟弟。我的天!我一时半会真接受不了。无缘无故冒出个亲弟弟来。一直以为是独生子女,突然就被宣布不是了,有梦想破灭的感觉。那时都以独生子女为傲嘛,可以独霸一切,可以娇生惯养。现在看来,独生子女才不好,孤独得要命。”

家明这时远远地朝我们挥挥手。“哎!”温岚兴高采烈地挥手回应,一脸的疼爱。

“以为回到家中,家明从此就可以过正常的家庭生活了。可怜啊,父母没多久就离婚了。这小子倔强得很,一直不肯叫爸爸妈妈,现在还叫他们叔叔阿姨。是我都会有怨恨。但家明告诉我说是叫习惯了,改不了口,还说,没有他们不要紧,只要有姐姐在就行了。哎哟,真叫人感动的。”

沉吟片刻,她又说,“现在我们姐弟俩是相依为命。”

“那你妈妈呢?”

“没过几年同样一走了之。提起他们我就一肚子气。”

我不好再问什么。想起托尔斯泰所言,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唉。”她叹一口气,“家明就是因为寄养在乡下,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奶奶年纪大,多少照顾不周,染上了一些坏习惯,不爱学习,游手好闲,经常同小混混在外面游荡。我嘛,要读书,高中时起开始寄宿,不能整日看着他。总之,难办哪。令人头疼。”

“我相信家明会变好的。他本质不坏。”我不知道说什么去宽慰她。

“你这样认为?”她笑了,“我也相信是。”

我们默默地看家明踢足球。操场上这群大声嚷嚷的十五六岁的少年,个个看起来都是那么天真可爱。他们也许受到了别人的伤害,同时也伤害了别人。但他们是无辜的。青春就是如此,允许犯错误和改正。他们的青春依然生机勃勃,笑容依然清澈明亮,看到如此,想必没有人再会责备或求全他们。

“哟,天阴了下来。看来会下雨啊。”温岚抬头看一下天。

“可能会啊。还bsp;第二章(16)

是四月。”

家明这时跑回来,大汗淋漓。

“你们在聊什么呢?”

“聊你呢?”温岚回答。

“我?呵呵”他羞赧起来,用衣袖擦拭汗水,“我可没什么值得说的呀。”

“不踢了?”温岚递给他手帕巾。

“不踢了。他们要下课了。”

一看时间,十一点半了。我们也该回去了。我们返回办公楼。在办公楼庭院,家明打住我们:“你们不用陪我进去了。就在这里分别吧。”

我和温岚相互看看,点点头。

“那好。”温岚说,“记得听话。有什么事就给姐打电话。我会立马赶过来。”

“澄海哥,我们可有约定。”他笑着举起手掌。

“我记得。”

“什么约定?”温岚问。

“秘密!”家明一脸故弄玄虚。

“哟,什么秘密,连姐都不能知道。”温岚交给他长衫,“快穿上衣服,当心着凉。好好听话”

“行了。姐。”家明打断她,“好好带澄海哥逛逛。你们走吧。”

“再见。”

“再见。”

家明目送我们离去。我们两三次回头,他都朝我们挥手,一脸孩子式纯真的笑。下完阶梯时,他突然大声喊道:“姐,加油”

温岚看看我,心领神会似地笑了,向家明握紧拳头,向下一拉,做出加油的手势。家明亦同时做出,好不默契的姐弟俩。我有点不明所以。

“你们做了什么约定呀?家明神神秘秘的?”温岚饶有兴趣地问。

“哦,其实没什么,我答应常常来看他。”

“以后同我一起来不就行啰。”

我对温岚说,家明同她长得很像。

“当然啰。亲姐弟嘛。”她撅撅嘴,“哪里像?”

“眼睛,眉梢,嘴巴,都有点像。”

我问家明还要在感化院呆多久。

“到六月份才能出来。希望这次出来后他能够改过自新。我打算给他找一所公立高中,让他正经念书,将来还要上大学呢。”

走着走着,我问温岚应当如何去约女孩子。

温岚听后哧哧作笑,她背起手,在我前面倒退着走:“是哪个美女令我们不食人间烟火的大画家动了凡心?”

我摇摇头。

“说什么呀?我只是随便问问,想了解了解。”

“怎么,你没约过女孩?”她带笑问。

“没有。”

“一次也没有?”

“一次没有。”

“嗯,这就要看情况。”她回到我身边,“如果是认识不久的女孩,可以先通过短信qq,让双方加深彼此的了解。适时的时候就可以约她出来,例如看电影啊,吃饭啊。胆大脸皮厚一点呢,直接到她经常出现的地方在那儿等她。假装说嗳,怎么那么巧,又遇见你,一起吃顿饭吧如此云云,最好准备一些小礼物还要分不同类型的女孩”

温岚给我讲了很多。最后她说:

“你约我呢,是不用费那么大心思的。只要你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即赶来。”

“三更半夜也来?”

“来。真的。不信你今晚试试。”bsp;第三章(1)

1

大约一个星期后,我主动约了童樱雪。我不知道这能算不算约会。我知道她下午放学后会去舞房练舞。按照温岚教的那样,我提早在文艺楼大门入口处等她。第一次主动约女孩,我感到些许的紧张。四点三十五分的时候,樱雪出现。她和十几个舞伴唧唧喳喳说笑着出来。我紧张得先是转过了身,等她们快要走远时,我才叫住童樱雪。

“是你,澄海。有什么事吗?”她笑吟吟地问。

“晚上有没有空?”

“有啊。”

“一起喝杯咖啡吧?”

“好。”

“那你几点有空?”

“八点以后。”

“我在艺廊咖啡馆等你。”

她嗯地一声,挥挥手,走了。我目送她上楼梯。一转身,看到立在大厅中央镜子中的我,一脸的欢喜雀跃。

那天晚上我们准时在咖啡馆见面。她出现的时候,额头汗涔涔,脸颊泛着红晕。素面朝天,衣着素净。自然,不拘小节。这使她看起来与众不同。至少让我倍感亲切。我们没谈什么,由于店里放柴可夫斯基,我们谈了一个晚上的柴可夫斯基。我不善言谈,一直担心会冷场。她与我分享她的一个舞伴从家里带来的糕点。

整个四月间,我和樱雪见了几次面。有时是我在练舞房等候她。她看见我站在窗外,扬手侧转间对我微微一笑。她知道我在岭园打工。晚上练完舞后,有时她到店里选购手工艺品。

虽然几次都是简单的见面,没深入交谈什么,但每次见到她,我总有种奇妙的感觉。就是类似某种东西丢失而又找回的感觉。那里面有别样的、逼近记忆深处的屡屡温馨。为什么独独她给我这种感觉,我想不明白。难道仅仅因为相貌相似?

两三次她谈及我的画。

“那本《稻田印象》画册中多次出现水稻田和海湾,令人印象深刻,我是着迷不已。你生活在这些地方?”

“是的,我生活在湛江湾畔。房子就靠近海边。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忘不了那片湛蓝的海水,以及青绿的稻田。它如影随形,常常在我梦中出现。”

“嗬,真是令人幸福的一件事。虽然我是青岛人,家却不靠近海边。一年才特意坐车去看几次。也是印象难忘的。”

“”

有时她还是会问我的专业问题。

我总是沉默。“一言难尽。”我看看她,欲言又止。她也读出了我的难言之隐,就不再怎么问了。其实我是多么告诉她我的事,多么想有一个人能完完整整地倾听。

有时她会问起纪美。例如她跑那么远读书,会不会时常想家,她有什么爱好,她和我相识多久了等等。她似乎很喜欢纪美,乐意知道她的事。她向我要纪美的联系方式最使我为难。我亦对说谎渐渐感到支架不住。说谎是多么难为的一件事。说了一个谎,你必须说更多的谎来圆满它,而之后要说更多更多的谎来圆满前一个谎。

可是我却不想告诉她。仿佛一旦告诉她,纪美就会彻底地消失。其实我不想告诉任何人,最好除了我,什么人都不知道纪美已经死了。我在构建一个假象:我和纪美正幸福甜蜜地恋爱着。我需要这样的假象去生活。

大学生活使我日渐感到失望。所有的人都心安理得地挤在这些高大现代、设备先进的楼厦里,日日夜夜幻想一百二十平米的大房子,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的保时捷。他们大谈特谈性,漂亮女人,以及薪酬高干活少睡到自然醒的工作。他们谈论的就是这些,一合上书本就谈这些。

我挤在他们中间,听他们侃侃而谈,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什么都想要,又什么都不想要。从外人看来,我不过是他们其中的一员罢了。

2

除了画画,有时我还读小说。四月底,我开始看杜拉斯的《情人》。清树推荐我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看了两页就看不下去了,满眼“他妈的”,“混账的”,粗俗不堪。

“你喜欢看这种书?”我问。

“看下去你就知道了。主人公霍尔顿让我喜欢。唯一对他不满意的是,他放弃了西部之行。”

“我可看不下去。我不喜欢语言粗糙的书。”

一天晚上,清树又喝得醉醺醺回来。他家里又给他寄来包裹。我把包裹交给他,他瞧都不bsp;第三章(2)

瞧一眼,接过来就把包裹往阳台外一扔。

“混账的东西!”

“清树,你干什么?你又喝醉了是不是?”

“我喝酒从来没醉过,我脑子清醒得很。以后再有这些混账的东西寄来,你直接给我扔进垃圾桶。”

“清树,你越来越不可理喻!”我抓住他的肩膀,扬高声音,“你变了,你不是以前的顾清树。两三天不见人,喝得酩酊大醉才回来。你到底跟什么人混在一起。还有,动不动就发脾气,动手打人,你跟班上的同学道一下歉就有那么难吗?”

“澄海,请你放手!”他嗝嗝地打酒嗝,臭气熏天

“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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