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_浪漫的浪 - 火灭小说吧
首页

搜索 繁体

7(1 / 1)

采阳补阴

男女交往,如采阳补阴。

既然祖宗八代都明示女性弱势,咱们女的也乐于配合,在恋爱过程中,甘心走位靠后半步,以“人盯人”的姿势出现。仰望那男人,亦步亦趋,惯性向前。但请不要以为咱是作为“马仔”跟着你向前,事实上,咱是为了借你的力,为自己向前。

恋爱,由陌生到熟悉,由误会到了解,由视若珍宝到弃如敝履,不外一个原因——咱进步,你原地踏步。女人在恋爱中“成长”这一项上,敏感点极多,触类旁通,进步神速,男人相对于咱,后知后觉,悟性令人遗憾。

咱于不知不觉的日常生活中吸取他的精华,作为人生大补丸,咱饱满了,咱看够他。当咱静静于角落观察身边人,发现再也玩不出新花样,无甚可取之处,厌倦如睡意袭来——此地不可久留,免得被拖累,咱看到更高处,更吸引的,义无返顾,走。

男与女,谁更易满足?当然是自认强势那个。但女人,趋身上前时虽如水母紧嘬住人的皮肤,可离开时的冷漠,如同世态炎凉。

咱自己也怕,怕再也瞧不起咱的男人。如同玉娇龙对碧眼狐狸说:“……你给了我一个江湖的梦,可是,有一天,我发现我可以击败你,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害怕,我看不到天地的边,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我又能跟随谁呢?”一个男人,可以在一个女人面前打开一个世界,但是一定要记住,咱总有一天,要穿过这个世界。

不要恨一个离开你的女人,仔细看,咱身上有你审美的品味,有你学识的皮毛,有你不经意的洒脱,有你笑中带泪的谈吐……夫复何求啊大哥。咱走得再远,咱身上还有你的味儿。

其实,恋爱过程中,男人并未真正被采了阳,不过是这份“阳气”被咱给复制了一份打包带走了。咱这样精明的女子曾打你生命走过,被你见到过初出茅庐的呆样,现在不杀你灭口,已是你万幸了。

双城呵护

在路边走的时候,他一直低着头。

是南方,闹哄哄的城,我甚至懒得提这城市的名字,仅仅是想到它的名字,脑袋就“嗡”一声。

他在我身边低头走着。我们不是很熟,这是第三次见面,第一次约会,扯的都是不闲不淡的话。所以才在街头逛,让人声鼎沸充当背景音效,两个人就不会很尴尬了。

街快这样被走到尽了。左边有一条斑马线,我就势站了上去,想往对面走。本来两人离着半人远,乍看以为中间有个隐形的小孩子似的。

他突然把这距离搞没了,只一闪,便站到我的左面,紧紧地贴着我的左臂。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搞得不知所措。

他并不说话,只是盯着车来的方向,然后右手伸出来,并没触到我的腰背,只是虚位,就这样护着我过了马路。

斑马线上,我只能看见他颈后修得很好、已经渐渐长长了的头发,颈上有湿湿的汗。

这城一年四季都是很热的。

两年后,我回北京。与往事干完杯,买单,走人。

这年头儿,再没人会牺牲自己那一摊,跑去别人的城。

某个夜里,因为喝了很多酒的缘故,强自镇定从酒吧离去时,一个人追了上来。我笑着问:“你干嘛?”他说:“我不放心,我送你回去。”我问:“你会开车?”他说:“我不会,但我可以在旁边陪着你。”

那晚我醉得很厉害,中间甚至停在路边一段。最后还是开到了家。后来听说,他对人讲:“担心她会出事……她开得快极了,车嗡嗡作响,太可怕了……那就死在一块儿呗。”声音由恐惧时的高亢渐变作认了命的咕哝。

我就想起两年前那个人,他根本不可能让你在他面前出事,他霸道地制止可能的危险的发生。

北京的男人,从不会有那样呵护的动作,甚至,他们大咧咧站在车边,不懂得伸手为女士开门。至于说到出门进门女士先行,他们会问:“那是什么故事?”

但他们,愿与你一齐赴死。

你要哪种?

如果我清楚,我不会问。

白发

念书时候的男朋友是个俊朗的男孩子,因为他的缘故,我认为所有校园恋爱的对象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浓眉大眼,皮肤黝黑,热爱运动,但美中不足的是,他有白头发。

那可不是一根两根的白头发,很多,俗称叫“少白头”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也不肯染黑,总是蓬松着黑白相间的头发在操场上奔跑。我问他为什么会有“少白头”?他说是因为血热,一边作掏心窝子状抛媚眼。我并不懂,他说什么我就信什么。因为很喜欢他,就连白头发也照单全收了,觉得很酷。

但分手后,他就开始染头发,可能囊中羞涩只好买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头发倒是黑了,但粘答答,一缕缕的,又老又脏。也许是因为我一向认为不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是不可饶恕的蠢货,看在眼里总觉得他们是自此萎谢了。

我很紧张白头发长在自己脑袋上,俗气地认为它令我看上去十分衰老,偶然有一根两根,就会毫不手软地拔掉。有时候,因为光线不够,或对着镜子里的反向不方便操控,会把黑头发也手黑地揪下来一把。

人年纪大了,染发变得很重要。我妈妈从前是染发的,后来懒得跟命运抗争,不常回家的我以为她一夜白头,急急追问出了什么大事了,却原来是放弃染发的原因。但对于长相与身材清癯的人,顶着一头白发反倒显得有风度,比如诗人芒克,就属于越老越坚的老帅哥。

“少白头”与多思并无关系,我有个女朋友也是“少白头”,但她是典型的头脑简单的人。她是染发的,但并不染黑,黄棕紫红,常年变幻,不求最美,只求最in。但染发贵在坚持,偶然她心情不好,或忙碌的时候,看着满头华发长出花白的发根,竟生恻隐之心,就总是禁不住呵斥她速速对得起自己,。

过了三十岁,我对自己放松要求,对人生持妥协态度,对白头发不再如从前那样抵触。现在困扰我的并不是白发,而是脱发。有时候聊天,互相问起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在一片“沙宣”、“露华浓”、“伊卡璐”中,我那“索肤特防脱发洗发水”总是显得突兀而可笑。

所以我更不舍得拔白头发——好歹它也是头发,那就留着吧。

前几个月,我的头顶心长出了一根白得发亮的头发,有异相,非常刺眼。也曾试图去拔掉,但总无法得手,因为它很短且硬,我笨手笨脚次次拔掉旁边的黑发,一怒之下,索性任它长去。那天去剪头发,剪发的男孩叫阿健的,待我坐正后第一件事,竟然是轻手轻脚、细心地把那根白发挑起,温柔地拔掉。那根白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我从镜子里看到阿健手中银光一闪,一捻,然后手势软软地把这根白发轻轻抛向一边,才开始整理我的头发。这一系列毫不吃痛的动作收入眼底,令我突然心头一酸。真的,如此亲切的事与动作,竟不是由亲近的人在亲昵的时候完成,而是一个萍水相逢、心细如发的剪头发小男孩出于优良的职业习惯做就。我悲从中来,整个下午哭丧着脸感怀身世。

阿健是圈内口碑极佳的剪头师傅,由这体贴的小动作,可见不是浪得虚名的。

只是今天,对镜梳头的时候,发现在头顶心的同一位置,又长出一根短短硬硬的白发,非常刺眼,有异相。我大惊,第一个念头是,阿健不会也拔错了吧?后来想到,也到了该长白发的年纪,这个坑就是这个种,自此就长这样的树了。

有时候我会想起小时候喜欢的那个男孩,如果那时我懂得微笑着替他拔“少白头”,就不会再有人喜欢他了吧?他还有本事移情别恋吗?可见有些事还是耿耿于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