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小时后,真胥等人转了回来,他们竟真猎到了一头野牛。
这头可怜的家伙,身上至少有十多处被石头砸中的伤口,更为致命的是插在脖子上的一刀。也不知是哪个家伙,竟然能跳到野牛身上,给了他这一刀。
时间已只剩大半个小时,不及剥皮,他们直接割下一块块的肉,这群脏兮兮的人便用树枝串起,将其放在或上炙烤了起来。
明亮的黄色油滴滴滴答答掉在火焰里,不断发出噗噗的声响。
待烤熟后,饥肠辘辘的家伙们立刻大嚼起来。虽然只是抹了一点盐,但却像是在吃珍馐佳肴一般。剩下的牛肉,也没法取完,没人割了一块,大约有二三十斤,那藤蔓上剥下来的皮绑在身上。
这些人本就是吃惯了苦的矿工,既然老板都一样,这点苦又如何吃不了。
一些没有猎到动物的士兵,除了找一些水果来果腹外,连树上的嫩叶,或者部分无害草类鲜嫩多汁的草根也不放过――反正这样的东西在雨林里多的是,只要胃够结实,没有理由饿死人的。
一个半小时到了,阿飞二话不说,命令所有人立刻出发。
依旧是在雨林里艰难前进,是的,非常艰难。
下午时,一个士兵掉进了一个大沼泽,再也没能出来。真胥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手指从泥浆表面迅速沉下,他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手在空中抓了一把,但什么也没抓到。
阿飞闻讯,掉头回来,看着那死寂的沼泽,敬了一个久久的军礼,然后大声道:“也许有人会怪我,带你们走这样的死亡之路,可是,你们今天每流的一滴汗,每吃的一点苦,都是为了让你们在日后的战场上,少流血,甚至保命!你们将是雇佣军,是军人,军人是没有多少温情的枝叶,我希望,你们的心,足够坚硬!”
这番话,真胥感触良多。
经历了这事之后,士兵们更加小心翼翼起来,也逐渐开始能识别那些树叶下藏着的深不见底的沼泽。
此前或许彼此还有些疏离,但一路行来,为了活着,是的,仅仅是为了活着走到目的地,这些人终于开始明白同伴的含义了。
傍晚猎食时,他们开始入真胥那般,组成一个个的小队,集体行动。经过一些险路时,他们用树皮结成的绳子将彼此连在一起,有人掉进沼泽,也可迅速拉扯出来。
夜晚,他们睡在大树下,背靠着背,听着夜晚冰冷的风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阿飞高声吟道。
这种上古时代传下来的诗歌,一般的读书人都很少知道,何况这些大老粗士兵。
不过真胥倒是牢牢记了下来,很多年后,他终于深刻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回想起阿飞吟唱这两句诗时声音里的沧桑,他难以理解,为什么当时老板那么年轻,却拥有那么丰富的情感。
那时,他已是一方霸主般的人物了。
天边刚露出鱼肚白,尖利的哨音便刺破了雨林的寂静。士兵们条件反射地跳了起来。他们的发丝冻结在细细的冰溜中,嘴唇、眉毛上全是白霜。
“急速穿越前进,直到追上我!”
阿飞说完命令,便如箭一般超前窜去。
雇佣军是不需要什么队列的,真胥和其他士兵们,也跟着往前跑去。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有了昨日的经验,他们已懂得在藤蔓绿叶之间寻找最安全,最便捷的道路。
唰唰――
一个个的身影,在丛林里飞速前进着。
约莫跑了一个多小时,士兵们才见着阿飞的声音。他正坐在一堆火旁,右手持一根约莫五六米长的树干,树干上穿了一头剥皮开膛清洗过的肥鹿肉。
阿飞将一些雨林中找来的水果搓烂成酱,涂在鹿肉上,火焰滋滋地烤着,清香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