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相册与日记_匪缘记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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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相册与日记(1 / 2)

楼下。

李知行先生正好刷了碗放进橱子。程雪青女士正在厨房顶晾最后一件衣服。

这是上班族特有的状况,总是匆匆忙忙。李程感喟。从前,交通工具不发达,总有那么一群人在清晨匆匆赶路。

“哟,程程起来了。”李知行先生在围裙上搓搓手,“热牛奶给你喝。”

李程忙阻止:“不用,我自己来。”

李知行愣了一下,随即高兴说:“好好好,小心点啊,别烫着。”然后,他对妻子催促,“快,要迟到了。”

程雪青女士答应:“哎,就好了。”她匆匆下楼,最后一阶,脚踏空差点摔倒。

李程摇头。

一分钟后,他们拿起公事包,推着单车匆匆出门。

李程在门口,看着他们消失在巷子尽头。他关上大门,进厨房,橱子中一个盘子中,放着夹心蛋糕,旁边有一盒牛奶。他漱漱口,吃了起来。吸管插进奶盒小孔,刚要喝,想到李夫妇两人郑重交待要热一热再喝,思虑再三,还是在大瓷盘中倒了开水热牛奶。靠,老子来给这垃圾赎罪来的吧。

来客厅转转,发现大门钥匙在格子橱的第一层的左首的格子里,那钥匙很大,一看便知。他拿起钥匙锁上大门,去买些牙刷毛巾内裤袜子什么的。路上的小店比从前多很多,现在都叫超市了,品种丰富,应有尽有。到家,他进卫生间将自己清理一下,由于腹部伤口还有待时间康复,不能大洗。这个苦,他不知道尝过多少次,哎,他先洗头,再擦身体,再洗脚。

他将旧内裤扔了,再将卫生间收拾好后吹着口哨出来,听到电话响。接还是不接?只听电话响了又响,他拿起话筒:“喂?”

那边一个男人的比较年轻的声音:“啊,有人在家啊。”

废话。

那边说:“程程,你怎么没上学呢。我是叔叔。”

叔叔?这垃圾哪那么多亲戚。李程嗯了一声。

只听那边声音哽咽起来,夹杂不清说:“程程,我没事,就想跟我的家人说说话。我对不起大哥,对不起大嫂。你放心,我不会去死,我纵是一无所有,还可以从头再来,为叔叔加油吧,程程。再见。”说到这儿,嗒一声挂了。

莫名其妙。李程望望话筒,放下来。

李夫妇的睡房门虚掩,他犹豫一下进去,玻璃柜中有两部相册。他先拿起一本旧点的翻阅,前面大多是黑白照,是李知行先生的婚前照。李知行先生的父母似乎是农民,老两口坐在土屋子前笑得挺窘,照片不多,只四五张,还有两张老龄单人头像照,估计是死了。他弟弟大约小十岁,慢慢长大了,比哥哥高一头,再后来,是彩照,弟弟的穿着派头了,背景是高楼大厦,估计在外地上班。而哥哥一直朴素,白衬衫旧得透明还在穿,再后面,衣服好一点了,开始找对象了,他和老婆轻轻拉着手浅笑,那时的老婆编着麻花辫,蛮好看。第二部相册,是婚后家庭照,结婚照也归纳这档,新郎揽着新娘的肩,胸前戴着大红花,两人很幸福地微笑。后面,就是他们儿子出生了,蛮可爱,几乎半年一张记录着成长经过,大约到十岁左右没了。相册还有好多页空着。

哎,李程叹息,迈着不轻松的步子上楼。不觉来到睡房的小书橱前,书橱分上下两截,下面是木门,不像上面玻璃门是透明公开的。他拉开木门,天,二层隔板上全是黑皮本子,一撂一撂,排列整齐。拿起最左边最上边一翻,原来是日记,该页眉的日期是1987,7月7日,题目叫《我今天五岁了》,内容这样写:今天,是我的五岁生日,爸爸给我买了我想要很久的小火车,妈妈给我买了我想要很久的小闹钟。他们说我们家以后半年不能吃肉了,我不怕,我很高兴,以后我要按时起床,读唐诗一小时,再玩小火车二十三个小时。

嗬,五岁,多么流畅而天真的童言,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李程眼睛濡湿。他往前翻至第一页,时间是1987,4月21日,内容只一句话:这是我第一篇日记,在这个有意义的日期上,我想说,我会很乖很听话。”

李程禁不住落下泪来,扔下本子,大骂道:“你这垃圾你好好地怎么就变垃圾了呢。”他是过来人,在这一刻,他更深地了解李夫妇的痛苦,看着自己的宝贝走向邪恶却无能为力,他们的心,疼到麻痹了吧。待心绪平静下来,又拾起本子翻了翻,全是纯真美好的记述,性格也蛮好,不小心弄坏了花瓶,主动认错,并把自己攒的零花钱拿出来作补偿。

接下来,李程就看所有日记,字数越来越多,也让人越看越气。大约从八岁开始,三年级左右有了不良苗头,第一次对妈妈怒吼不要她管他。原因是,他一早就出现了写作业拖拖拉拉的习惯,这天看动画片没写作业,妈妈关了电视机。之后,小学留了两个年级。升入初中,逃学是家常便饭,结交社会青年,也在这时候起对父母直呼其名,挖苦父亲是穷鬼,挖苦母亲又老又丑。

垃圾,你不愧是个垃圾。李程气得频频用拳头捶砸地面,歇了好几次,才在顽强的心理支撑下看下去。在中考后的假期,因为女孩子背叛,和敌人打架被第一次刺伤。进入高中,和孙大海等人是同班同学,臭味相投,歃血为盟组成了一个帮,帅绝人寰,这号是老大给起的,他说自己很帅,就自恋地脱口丢出这样一个号。

我呸,你这死小胡子看着要多白痴有多白痴。李程啐了一口,继续看。在高中第一个学期末尾的日记近似自剖文:今天没什么事,看了下以前写的东西,对从前的我很陌生。我喜欢现在的我,无所禁忌,喝酒,抽烟,打架,抢女人,每天都过得飞快。这女人真是奇特的动物,像小猫小狗,能在一分钟内适应新主人。呵,我们在嘲笑她们,她们也在嘲笑我们,说看到我们为着她们打来打去,很有成就感。是的,我们相信她们的感觉,因为我们对抢劫成功也有成就感,虽然抢来的东西有一天又被别人抢了去。如果这是堕落,就这样堕落几年死去吧,我喜欢这种思维方式的生活,只有现在,没有未来,很轻松啊。至于是否对得起父母,这个问题嘛,哦,电话来了,就写到这儿吧。

靠,死垃圾,还留下一个谜。李程望望天花板,有点抓狂的感觉。尽管对答案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还是希望听到当事人的声音。人的好奇心就是这样被引起来的。

日记中有一篇题目叫《我的婚姻狂想》,这样写道:我这辈子最少要结婚三次,一次三年左右。我要在人生最美好的十年中,让苏长安,陆倩,唐宝都做一次我的具有法律保护资格的老婆。

李程看到这儿,嗤笑。这垃圾可恶而幼稚,逻辑与猪差不多。据日记记载,那三个老婆人选不仅是美女,还是才女,她们都已芳心暗许,就等着他赚钱结婚了。所有日记截止于1998,3月10号,这天的记录是:今天舞厅一个很骚的女生对我投怀送抱,要我保护她,并废了纠缠她的前男友,我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经过深思,我同意了,我怎么能让她失望呢。嗯,不能让她失望,虽然她一钱不值。

这一年,他17岁,高二在读。

“垃圾,你都说那女的一钱不值了,你还同意卖命了,你不是傻是什么。你想证明什么,你把那人杀了就变英雄了?人家说一代比一代强,你怎么就长了猪脑子没有进步呢?我们以前犯的低级错误,你竟然重蹈覆辙,一样一样全给做了。”李程甩下本子,站起来狠狠地踏了两下。静下来,复又坐地毯上,眼神疲倦地飘向远方,喃喃说:“傻子你跟我不一样,我是不杀人就没饭吃,你知不知道啊。傻子,我从来不说人家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话,今天我把这话送给你。”他的脑海浮出早年一幕幕杀人的片断,然后,他受伤,没有人照顾他,因为他还只是个小弟,小弟比野狗还不如,野狗还有自由呢,小弟没有,谁都能支使你。受伤了,不出去抢劫没有饭吃,有人发慈悲将剩饭撒在地上,你不吃就拉倒。哎,那个时候真是蛮能锻炼人的,我是怎么过来的,哈哈,李程疲懒地笑了笑。后来,他当上了老二,朋友一下子冒了许多出来,有的还成了死党。在道上混的,就一句话,靠实力说话。

“程程,在家吗,开门了。”下班回来的程雪青女士声音传上来。

当时,私宅大门都是这种结构的大门,里面有门闩,如果反闩着,必须得人去开门。

哦,又下班了呀。李程一惊,收回思绪。

李夫妇进屋匆匆换上便服。然后女主人从车篓拿出买回的菜忙而不乱地清洗打理,男主人淘米蒸饭,完了过来帮洗菜。

厨房与餐厅连着,中间有推拉的玻璃门隔着。李程就坐在餐桌旁看他们忙碌,一边在想要不要做他们儿子,如果是,做什么样的呢,反正他不想上学,如果不,去哪里呢。忙碌的李夫妇突然发现儿子坐在旁边看着他们,又讶异,又觉得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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