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们为自己的未来打算时,李财成高中毕业回到了村里,他那做大队支书的父亲让他做了大队会计,每天拔拉着算盘计算着全村人的工分,口粮,到了年底,就帮村里做一下年终决算,工作非常轻松。那时候,李财成是村里唯一的高中生,在村里人眼里,读书人做会计写写算算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并没人嫉妒他。
李财成长得斯文白净,高大英俊,尤其是他嘴角那一抹半邪半纯的笑意,让人过目不忘。一到家,方园十几里的媒婆就踏破了他家的门槛儿,姑娘们也都暗暗地仰慕他,有意在他面前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或是趁人不注意时将一双自己扎好的漂亮鞋垫悄悄塞给他。
只有刘淑珍对他熟视无睹,她心里已有了吴福寿,她那两个酒窝里溢满了幸福的娇羞,脸上洋溢着朝露般清新的微笑,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期盼。
李财成就是看上了她清水出芙蓉般的微笑,对别的女孩子都不为所动。
知子莫若父,老支书就托人去向刘玉柱提亲。刘玉柱自己苦了一辈子,当然不希望女儿再跟自己一样苦,再说,李财成有文化,人又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这样的人家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以前自己不敢高攀,现在人家主动来提亲,实在是求之不得。于是,他也不征询女儿的意见,一口应承了下来。待淑珍从河边洗衣服回来知道这件事想反对时已经晚了。
一个月后,她嫁给了李财成,忧郁成疾。
再过了半年,她的病被一位老中医诊断为肾结石,没有生育。
结婚后的李财成也不快乐,每天看着淑珍一张苦瓜脸,闻着药罐里发出的药味,心里很不是滋味。老支书见淑珍没小孩生,自己就一个儿子,怕影响了自家传宗接代,就以李财成夫妻俩感情不和,淑珍婚前同吴福寿偷情为由将淑珍休回了娘家。李财成本来同淑珍就没多少感情,淑珍爱的又不是他,喜欢他的女孩子都在排队等自己,所以也顺水推舟地依从了父亲的安排。只是苦了淑珍,灰头土脸地回到娘家,惹了一身腥,父亲气极成病,不久撒手人世,留下淑珍终日以泪洗面,多次想上吊自尽,都被吴福寿发现及时挽救过来。
原来吴福寿自从淑珍被休回娘家时就偷偷地关注着她,怕她想不开。他不顾家族压力,为淑珍撑起了这个风雨漂摇的家。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三十几年的苦难生活。那是怎样漫长怎样屈辱的三十几年,而今,苦日子总算熬出了头,自己的胃病和淑珍的肾结石都治好了,也可以抬头挺胸地做人了。
吴福寿一下子觉得日子过得太快了,每天看到太阳从东到西,一晃就是一天,他开始留恋起生命,留恋起这个世界。有饭吃了,有衣穿了,有钱用了,也没人敢欺负了。日子一下子变得舒服而惬意起来,就象他身上穿的黑绸缎衬衣,柔滑,光亮。现在他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保养好自己的身体,好好地看看这个繁华的世界。
就在吴福寿神思遐想之际,伏在他脚边的黑猫也许受不了这酷暑的天气,“喵”地叫了声就窜进了里面装有空调的房间。
李淑珍老了,再没有了年轻时的风韵,微驼着背,头发全白了,松松地挽了一个髻用一个黑色的网兜别在脑后,眼神呆滞,空洞,没一丝光采,脸上的皱纹横七竖八,深深浅浅地描述着她三十多年的辛酸。
她常年穿一件灰黑色的开襟亚麻布旧衣服,一条黑卡叽布大脚裤,一双自己做的旧黑布鞋,鞋底已经磨钝,周边泛着参差不齐的线条毛边。整个人看起来就象一个黑色的麻袋,没有一点生气。在她心里,没给吴福寿生一个儿子是自己一生的遗憾和悲哀。年轻时被李财成休回娘家更是她一生的耻辱。她觉得自己对不起吴福寿,觉得自己是命里克子。所以,现在日子虽然好过了,她却依旧象从前一样不停地忙活着,种菜,摘棉花,采桔子,做家务。。。。。。一刻也不肯闲下来,仿佛,她不是为了基本的生存而忙活,只是为了打发自己多余的时间,为了让自己快快老去,让生命快点结束而忙活。
她一直认为她的生命象一片发霉的落叶,漂落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卑微,丑陋,没有一丝生气。她巴不得自己快点死去,她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意义。对小泥鳅,她有一种复杂的感情,他是个男孩,这多少可以给她一点安慰,可每次看到他被别的小孩欺负,被村里一些不怀好意的大人特别是被李财成骂成杂种,她的心里又被另一种疼痛撕扯着。这种痛来得非常直接非常干脆,连绵不断,如春蚕咀嚼桑叶,如生锈的锯齿割锯老树干。只有在这个时候,她那呆滞的眼里才会流露出三十几年来的仇恨和屈辱。一方面,她痛恨有这么个外甥,另一方面,她又庆幸有这么个外甥,这里面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秘密正一天天吞噬着她那颗日渐憔悴的心,令她生不如死,令她一天天厌恶这个世界,一天天加速衰老。这么热的天,她还在翻地,并不时捋起衣袖来擦那顺额流下的汗水。村里许多人都在背后说她贱。她知道,却装着不知道。她已经没有精力同别人去争论这些事了。快二点时,她才佝偻着身子扛着锄头回到那装有空调的家,那家,对她来说是个牢笼,里面塞满了她不愿记起的回忆。
院门“吱呀”一声开了,吴福寿睁开微眯的细眼,不紧不慢地问了句:“回来了?”他已习惯了老伴的晚归。
“嗯。”淑珍应了一声,将锄头放到柴垛旁,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问:“毛毛呢?”
“毛毛被小莲带到河边洗澡去了。”吴福寿站起来说:“你先躺一下,歇歇汗,喝口茶。这么热的天,叫你不要忙你偏不听,看你一身的汗?”说着顺手从桌上倒了杯茶递给老伴,五十多岁的老人还是一如三十多年前一样爱着这个被生活磨钝了的女人。
“现在是晌午,河里的水烫着呢,小莲怎么这么不懂事,带毛毛去洗澡?”小莲是毛毛的保姆,秀兰一个远房姑妈的女儿,今年十四岁,因家里穷,只读了三四年书就缀学了,秀兰见父母年纪大了,就叫她过来帮忙做的家务,洗洗衣服。
“玉兰好久打电话回来了,也不晓得她在那边好不好?”吴福寿一边给老伴扇风一边说。
“鬼晓得。”刘淑珍喝了几大口茶,黯然地说:“嫁那么远,想见一面也难,我都是黄土埋到胸的人了,也不晓得哪天回老屋(老屋即阴间)。”
“今天开会我在会上同李财成那个狗娘养的吵了一架。”吴福寿很开心地提高了嗓门:“忍了三十多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你不知道,他被我气得爆血管。可惜你没看到。”
“哦。”刘淑珍的脸色变了变,却似乎没有心情问下去,除了干农活,她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关于以往的恩怨,她不愿提起也不想提起。
“今年山后那丘田里的谷子长得不好,只有一半抽穗的,这鬼天气,一个月看不见一滴雨,真是老天也要收人了。”刘淑珍发着牢骚,拆开话题。
“干死就干死,我们也不缺那几粒谷。”吴福寿喝了口茶说:“你以后也不要老是去忙乎了,苦了30多年还不够么?也是老天开眼,让我们有了二个好女儿,秀兰玉兰都很争气,让我们这把老骨头也享几天福。”
“秀兰?”刘淑珍的脸色变了,只是她那太过苍老的皱纹将这表情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正在这时,小泥鳅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小脸晒得通红,脸上泪痕未干:“外婆,外公,鼻涕虫又骂我是野种。”小泥鳅没读书时在广州住,普通话和英语说得好,对这小山村的方言却说得结结巴巴。
“他娘的。”吴福寿愤怒地大声骂:“以后那狗崽子的爹来我家借钱时我再收拾他,他娘的,当了面象个哈巴狗,背地里又做鬼。”
“哎。”刘淑珍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头子整天云里雾里,自以为自己是人上人,却不知道人家背地里怎样戮脊梁骨。
“不理他们这么多了,呷饭。”刘淑珍站起身朝屋里走去,又抬头看了看晌睛的天:“没一点云彩,今年注定是个灾年了。”
“灾年好,收掉这些没良心的。”吴福寿跟在后面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