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地被鲜血染红成为残酷的战场,唯一的胜利者对遍布周围的近千具尸体视而不见,只在战场中央仔细端详察看着自己手中的魔刀。
“喂!你们也是常年在外做生意的人,多少也跟强盗土匪之类的家伙战斗过、厮杀过,死人也不是第一次见了,至于哆嗦成这样吗?”
“废话!可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总领队’杀人,也没见过这么杀人的,更没见过一下子杀这么多人!”
“我们一开始也这样,你们以后见得多了就习惯了。”
“这可不太容易习惯!”
“血剑翻天”的联合商队三天前进入了一片所谓的危险区域。他们第一天的下午来到达了这片危险区域的第一座城镇,第二天一早离开城镇继续前进,然后一直在无人迹的荒凉地带行进到现在。
在那个年代,犹太人也是奔波于各地旅行的有名商人,他们心里有数:如果真是一望无际的恐怖沙漠,就算有强盗土匪,数量也不会太多。极其残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会连强盗土匪的数量都加以限制,甚至令那些坏人为了生存而要不断自相残杀。但是,如今这片广阔的区域虽然荒凉,但毕竟已经不是大沙漠那种可怕的死亡地带,已经可以骑马奔驰,城与城、市与市、乡与乡、镇与镇、村与村都相距甚远,这种荒凉广阔的无法律地带才是最危险的!更让这些犹太人担惊受怕的是:“血剑翻天”居然弄出一些充满威胁挑衅意味的横幅高高打起在商队前方,骂人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极具招贼惹匪的威力。而且,这些招灾惹祸的横幅一到安全的人口密集区就早早收起来,一到危险的荒凉地区就高高打出来,生怕气不死贼似的。但令他们惊奇的是:联合商队中那些阿拉伯人知道这件事后只是吃了一惊,接着是摇头叹息一番,然后该干嘛还干嘛,一点也没有担心害怕的意思。问其原因时,那些阿拉伯人却只是让犹太人放心,然后就干自己的活去了,根本就不把这件事当一回事!
面对这种情况,犹太人的脾气也上来了:行!既然你们不害怕,那我们也一定奉陪到底!我们绝对不会输给你们!
直到两个小时前,表面上泰然自若、心里忐忑不安的犹太人才开始慢慢放下心来:这一路上都平安无事,看来此地盗匪的消息也不是那么灵通,也可能是他们的耳目眼线不慎漏掉了我们的行踪,或是他们看我们这个庞大商队比较难对付……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平安无事是最好的。今晚再在野外休息一夜,明天中午就能赶到这片危险区域中心的大城市。那座城中驻扎了不少军队,到了那里就安全了。
没出事的时候怕出事,担惊受怕却不出事。以为没事的时候却出事,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才出事。
只听一声呼哨,四面八方围上来约千名蒙面强盗,把商队团团围住。
原来这些盗贼土匪早就想下手了,从商队打着“血剑翻天”别出心裁弄出的那些招贼惹匪的横幅进入这个地区的那一刻起,这一带的盗匪就全都知道了,差点全都被活活气死。但由于这支联合商队比较庞大,一般的强盗还真不敢动手。不过,商队所携带的大量财物和值钱货物又令各个团伙的大盗垂涎三尺,人人都想分一杯羹。所以,在该地区所有强盗土匪头子紧急聚集商讨后决定:暂时破除各自划分的势力范围,共同带领手下在某个地点设伏,一举拿下这个庞大的商队,然后再瓜分利益。
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开始的平静和眼下的劣势。——具体的情况是后来从俘虏的口中得知的,至少犹太人当时认为形势恶劣到了极点。
战斗开始时,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阿拉伯商人和犹太商人迅速把骆驼集中起来,摆好防御的阵势,“血剑翻天”照样一个人提着魔刀走向强盗土匪头子群集的正面,然后按着横幅上的字向对方挑衅喝骂。
正面队伍中的数十名剽悍大盗策马冲出,想先把这个讨厌的家伙干掉。按照他们的想法,光是纵马践踏就能让这小子变成肉泥。但“血剑翻天”还是仗着魔刀的惊人锋利,先砍马腿,再杀马上掉下来的人。因为毕竟马比骆驼要小一些,所以后来他干脆横劈竖砍地从下至上直接连人带马一块儿切开晾着。
众贼人有的因为同伴被杀而愤怒,有的感到这个人不好对付,还有的对这把锋利的魔刀起了贪念而眼红,所以大批盗匪纷纷下马徒步围上来对“血剑翻天”展开围攻。这些强盗土匪分属于许多不同阵营,只是临时凑在一起做这笔大买卖,并无统一的调度指挥,所有的强盗土匪头子又没将人数远远少于己方的商队人员放在眼里,只是想让手下们先残忍地杀掉这个胆大的家伙示威,所以一时之间没人去攻击商队,反而去围攻“血剑翻天”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血剑翻天”是不会倒下的,被杀的盗贼却越来越多。
到后来,所有的强盗土匪头子眼见自己那么多手下惨死,这些嗜血的强盗也个个都杀红了眼,更加不理会商队的存在,只是全力以赴的想要杀死“血剑翻天”报仇。因此,便有更多的人死在“血剑翻天”的魔刀之下。
当一切都恢复平静后,“血剑翻天”开始欣赏他的魔刀,商队的人和他们趁乱抓的俘虏都一声不吭,等待着这个唯一主宰战场的胜利者的指示。
“你们双方赌一把。”
收起魔刀后的“血剑翻天”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令其他人都大惑不解。所谓的双方指的当然是商队中的阿拉伯商人和犹太商人,但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开赌呢?
阿拉伯商人问道:“赌什么?”
“血剑翻天”很随意地说道:“随便。赢了的一方把这些死尸身上的值钱物品和武器都收集起来,再把所有的牲口都收拢集中起来准备带走,食物、水和药品也都不能遗漏下一点。总之,值钱的和有用的东西都带走。”
到了这片区域,除了有骆驼以外,马、骡子、驴之类的牲口也多了起来,甚至开始取代骆驼的主要地位,这帮强盗就是以骑马为主。所以,“血剑翻天”不再专指某种牲口,而是统一归类来发令。不过有一条不变,那就是照单全收,一点也不浪费。
犹太商人问道:“赢的要干那么多活,不知输的要怎么样,也许还是输的占便宜呢!”
“血剑翻天”点头道:“不错。输的很轻松:只要把我打出去的暗器都找回来,再把这些尸体都按他们生前的团伙埋好就行了。我的暗器有数,少一个都不行,还要小心上面的剧毒;埋尸体的地方一定要隐秘,还要做好标记。”
别的得刀者一旦明白修炼魔刀的秘诀后,都会千方百计的按法门尽力提高功力,凡是遇到适合杀的人,一点也不肯浪费。何况就算是邪派高手,许多人至少也会有一点习武者的尊严。但“血剑翻天”跟以前任何一个得刀者修炼魔刀的想法和方式都不同:多杀这么一个强盗土匪能多增长多少功力?!我真缺这么点功力吗?!更何况适合杀的人有的是,机会也多的是,我何必非急在一时呢?!如果我因此受了哪怕一点点伤,那才真不值得!!
许多知道魔刀修炼秘诀的得刀者都因为贪图多杀一个适合杀的人,结果在学习模式下死在一个或几个武功远远不如自己的敌人手里。可人一死,以前的修炼成果就都没了,最后还是一场空。可“血剑翻天”早已看透了魔刀的本质,又对自身非常爱惜,所以他绝对不会去冒险。
由于学习模式下被限制在与敌人的平均水平相等的状态,当大批敌人围上来的时候,即使以“血剑翻天”武功之精妙,“轮回魔刀”刀锋之锋利,也肯定难以全身而退。但“血剑翻天”可不会那么傻的纯以手中魔刀杀敌——他动用了剧毒暗器。
因为受到了限制,所以打出的暗器劲道和速度跟正常情况下相差甚远,但准头、技巧和手法仍在,而且“血剑翻天”在每一颗暗器上都下了剧毒。当敌人太多不易应付时,他的暗器会在敌人未对自己形成有效的包围和威胁前出手。虽然明知道对付的都是些武功不高的角色,但暗器上的剧毒非同小可,只要擦破一点皮,别说是一群普通的悍匪恶盗,就算是犀牛、河马、大象,也照样把你放倒。
除了剧毒暗器之外,“血剑翻天”身上还带着一袋石灰。在国内的时候,他对付的就是一些根本不把什么江湖道义和规矩放在心上的敌人,他每次都能轻而易举的大获全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比那些人更不把什么江湖道义和规矩放在心上。此时已经出国很远了,“血剑翻天”更是毫无顾忌。当局面比较危险时,他就出手撒石灰。虽然敌人都是蒙面大盗,但也架不住他这专往眼睛里撒的细石灰面儿。而且,他一撒顺了手就得理不饶人:撒了一把又一把,大把大把的撒。一手撒石灰迷眼睛,一手使魔刀取性命。以毒药暗器杀的人不能令自己增长功力,但撒了石灰却以魔刀杀掉的人照样对增长功力有帮助。既能保证自身安全,又对修炼魔刀有益,那又何必有所保留?以这一战来说,他就已经把携带的所有石灰都撒光了。
虽然受到限制,但“血剑翻天”的刀法仍然非常可怕,再加上剧毒暗器和石灰,他成了一战消灭近千名凶悍强盗的最后胜利者。
石灰撒出去就不要了,但那些暗器可是“血剑翻天”从国内带来的。虽然是有备而来,带的不少,但毕竟有数,打完了就没了。虽然国外各地也都有一些能工巧匠,但材料和工艺难以相同,更没有精确的图样,再想打造些袖箭、飞刀、毒蒺藜、亮银镖什么的,那困难可就大了。因此,他命令输的人把他的暗器都找回来。他带了多少暗器和打出去多少暗器都心里有数,也提前把要捡回来的数量说了出来,务必要全部收回,以备下次接着用。
阿拉伯商人代表握色子的手有点抖:“我、我、我、我是绝对不会输的!!”
犹太商人代表握色子的手也有点抖:“少、少说大话!!有、有本事你就来呀!!”
……………………
“血剑翻天”看透了魔刀的本质,又能在迅速增长功力方面做到“不贪”,更不在乎使用任何下三烂手段,又非常懂得保护和爱惜自己。——自从十把魔刀降临这个世界以来,从没有一个人这样修炼魔刀的。但是,“血剑翻天”正是以这种方法进行他独特的修行魔刀之旅,并且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极度残忍而又有惊无险的近乎疯狂地提高着他的——说书人醒木落下——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