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凡的生活在一个粉色的城市。
春天,那里会开很多很多水嫩水嫩的桃花,仿若虚幻的童话。
与他相识是在九月末的一天,世界黑压压的一片,是难得一见的停电之夜。
晚自习被提前结束,她推着单车轻轻哼歌。
她的身后,他嚼着泡泡糖,时不时发出‘啪’的声音。
走过无数小铺,他终于开口,喂!
少年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每每夜深,他抱着那一把火红的吉他弹奏淡淡的曲子,绵凉的歌声自窗台飘过云端,传入她的耳中。
日复一日,他弹奏的曲子始终未变。
他喊住她,月光下穿宽大的蓝色t恤,开玩笑说,你夜里不睡觉偷听我的曲子了吧?
她点头,曲子听熟了,闲来无事便添置一些文字,哼的时候依旧云淡风轻。
临分别,他邀请她周末参观乐队的音乐室。
在大学里,他组建了一支乐队,乐队清一色的男孩,四个爱音乐的灵魂。他们真的相信,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不是可以用物质衡量的。
十月中旬的一个傍晚,他的乐队为她演奏了很多支曲子,出色的摇滚,独独缺了夜夜飘进窗台的那支。
她专注的念起那夜哼唱的歌词,
那是谁,借月光将思念照亮;那是谁,倚黑暗将你的思念窥探。
第二日,他买来一本精致的日记本,茶色的小碎花,扎一条粉色的缎带。
他看着她,浅笑,胜过最美的桃花。
她买来水粉颜料,调淡雅的茶色,钢笔吸过,留在纸张上的终于也是茶色的字迹。
上选修课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失眠的时候,她会想念以前的城市,没有桃花却有很多要好的朋友。那时候的她会说很多很多的话,做一些很傻很傻的事情,想着想着心里冒出了很多字符。渐渐的,茶色的字迹铺满了那本茶色日记本。
他曾经说过,等你把它装满了就来找我。
她坏坏的说,找你做什么?你又不会施魔法帮我实现。
谁说我不会,我可以把你所有的字符变成好听的音符,让它们飘在天空,他说的时候一本正经,认真的像一个誓言。
她把它记下来,装进瓶子埋在了心里。
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对话。
她抱着茶色日记本,去隔壁的教学楼,好些天没见,他的头发长了些,遮了眼,穿的还是样式独特的蓝色t恤。
他存下了她的手机号码,在她转身的时候突然拉住她的手臂,说,晚上不要关机。
真的,她听话的一次也没关机,他总是能轻易的叫醒她。
她坐在窗台,看他在那一头弹新谱的曲子,飘出的歌词正是她一笔一划记下的茶色字迹。
于是,走夜路的人们很自然的停下来,抬头看公寓的三楼。
那里的窗台,每夜都坐着两个在音乐的伴奏下荡起双脚的大学生,仿若两颗沐浴在阳光中的快乐蘑菇。
有了她的词,他的乐队不再只是摇滚。
也因此,喜欢乐队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开了一场很成功的演唱会。
结束后,他们带她去夜市庆祝,她吃的东西很少,只点年糕和果冻。
他的朋友们都笑她像只生病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