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学死的很惨,是被人用镰刀抹了脖子。
从辈分上论起来,冯紫得管冯大学叫叔,两家关系不错,冯大学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平时除了侍弄那几亩庄稼地,就是干点儿零碎的木匠活。
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和谁能有深仇大恨?
冯大学的尸体被拉走了,冯紫的庄稼更是东倒西歪,苍蝇们也追着尸体飞远了,那把杀人的镰刀却一直没发现。
村子里的人几乎被警察问了个遍,得出一个结果:今天所有人都没发现有陌生人或外村的人来过,那就是说,杀冯大学的应该就是放马沟本村的。
放马沟算上小孩儿,一共有238口人,凶手就在这些人里?是谁?谁也不知道。
冯紫坐在炕沿边,低头抽着烟,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被杀死的人,他琢磨着是谁和冯大学有这么大的仇,下了如此黑手。
叶凤姿也被吓的不轻,但还是没有间断让丈夫喝药,她又把蟾蜍麻雀汤端来了。
冯紫一看那汤,顿时就觉得反胃,忍不住想吐,里面的蟾蜍和麻雀都翻着白眼儿望着他。
最后,他还是认输,因为叶凤姿又把她胖乎乎的白脸贴在耳根,说:“喝完了,我们的孩子就进来了!”
还有一个原因,促使他下决心喝完那些恐怖的汤,他不想象冯大学一样。冯大学一直没有孩子,前些年收养了一个男孩,养了十几年,出外打工,五六年了没有一点儿音信,村里人都在背后议论,就这么一个老实人,断后了。
到现在,冯大学这根脉,算是灭了门。
冯紫不想这样,不管怎么样,他要把香火续上。
喝完汤,冯紫忍着恶心,转到了屋后的仓房,那放着一个还没编完的柳条筐,他想转移一下注意力。
刚坐下,冯紫看到红砖墙上挂着的一样东西,那东西以前就在那儿,但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
那是一把镰刀,是冯紫家的,刀刃上沾满了血迹,已经干了。
冯紫认定,那上面是人血……
菜地里的人影惊慌中,冯紫还没忘把老婆喊过来。
叶凤姿看见那把镰刀后,脸变得更白了。
“这是咋回事儿?”她问。
“我哪儿知道?谁来借过吗?”冯紫盯着老婆,脸也白了。
“没有啊,挂那儿没人动啊!你怎么知道那就是杀……”
“小点儿声,你怕别人不知道啊!一定是人血,杀鸡也不用这东西啊!”冯紫低声说。
“那咋办?”叶凤姿没了主意。
“我想想……”冯紫盯着带血的镰刀说。
“要不交给警察?”叶凤姿看着丈夫说。
“不行,那就说不清楚了……”冯紫皱着眉头,“这样,等晚上我把它扔到村口外边大路上,等明早有人发现时,全村都会知道,再提交给警察的事儿就好说了。”
“那听你的,可别让人看见了,那样就更说不清了。”叶凤姿说。
半夜十一点,冯紫戴上手套,把镰刀装在袋子里,出发了。戴手套是他在电视剧里学的,说是能避免留下指纹。
那条大路离冯紫家很近,他怕别人怀疑,又走出很远,到了一片菜地附近,“差不多了!”他想。
他把镰刀放在路中央,那样就比较容易发现了。
冯紫转身要走,突然他瞥见菜地里好像有东西。
菜地种的是西红柿,还有土豆,这两种植物都很矮,如果里面站着一个人,会很显眼,而那里面真的就有一个人。
那个人很黑,只是一个轮廓,直挺挺站在离冯紫大约二十米的地方,一动不动。
冯紫也呆在那儿,一动不动,此时他的心也黑得没有一丝缝隙,伸手不见五指。
就这样对视了十几秒,冯紫回过神来,转身就跑,他似乎还能听见那人的喘息声,就在耳边挥之不去。
他没敢从大门进家,绕到后院翻墙进了院子。
进屋时,叶凤姿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在拨蟾蜍的皮,为第二天的汤做准备。那些光秃秃的蛤蟆翻着白眼儿,望着惊魂不定的冯紫。
“坏了,被人看见了!”冯紫喘着粗气说。
“谁呀?……”叶风姿也慌了。
“不……不知道,看不清脸,在村口的菜地里,好像不是熟人!”
“那会是谁呢?这么晚了在菜地里干啥?”叶凤姿问。
“废话,我咋知道,估计也不是干啥好事儿。”冯紫没好气儿的说。
“他不会认出你吧?”
“应该不会,天太黑了,啥都看不清,这事就奇怪了,那镰刀你真的没用过?”冯紫盯着老婆的脸问。
“你是不是有病啊?连自己的老婆都怀疑,我还敢杀人?”叶凤姿火了。
“你小点声!你连那东西都敢杀,还有啥不敢的?”冯紫看着案板上的尸体,又忍不住想吐。
“这还不是为了你续香火,要不然老娘一辈子都不碰这烂东西。”叶凤姿口气缓了缓说,“别想了,那人估计是外村偷菜的,要是那样,他也不敢说,再说他还认不出是你,明天早晨就知道咋回事了,没事儿!”
“老天保佑吧,这事不是小事儿,人命关天哪!”冯紫叨咕着。
这一夜他都没睡好,他越来越觉得,那人好像有点儿熟悉,好像就是放马沟的,但是到底谁,他对不上号。
后半夜时,他有点迷糊。隐约中,他又听见有人挠玻璃的声音,“嘎吱……嘎吱……”一声接着一声。
睁眼看时,他发现身边躺着的已经不是自己的老婆。
是那个菜地里的人!黑乎乎的看不清脸,只有两只眼睛,黑亮黑亮的,一直瞪着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