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有说:“可以说供认不讳。”
要律师凭着十几年的办案经验,觉得李全有所说的:“供认不讳”,没那么简单。作为白兴的辩护律师,要律师开始调查这个案子,他首先需要调查的是死者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以及犯罪动机、犯罪过程等情况。
死去的县委书记叫吕冰,他今年45岁,中等个头,大背头,鼻直口阔,一脸憨厚。吕冰什么时候都是满脸笑意,见了谁都是非常和气,没见过他发过什么愁。他是2000年当县长的。吕冰有着悬河一般的口才。他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县长后发表的演说的最后一句是:“明天的阜阳县更美好!”他脸上着放光,一副激动的样子。会场上的人大代表也被他的讲演感染了,掌声如雷。吕冰当了县长以后,为百姓干了不少好事,在城市建设上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据说这个吕县长并没有什么背景,所以当了近七年的县长。最后,凭着自己的实干,当上了阜阳县的县委书记。
和县委书记死在一起的是白兴的妻子,白兴的妻子叫李林,是县委宣传部的干事。李林今年30岁,人长的漂亮,舞也跳得好。有一次她到村里下乡,在村里任职当支部书记。下了半年乡得了一个外号,叫“满分”。这个村有一群闲汉,闲来没事评价女人的长相,给女人评分,也是仿照电视上看到的阵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平均一下大伙的得分。这个村的女人因此都有了分值。这让一些女人骄傲,也让一些女人讨厌。李林的“满分”就是这样得出来的。据村里的人说,他们见过村里的女人,见过城里的女人,还在电影、电视上见过女人,可是从来没见过像李林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就按得分说,已经到了他们所能想象的最高分值了,所以,叫“满分”。随着下乡工作的结束,李林这个外号也传到了县里。人们听了,没有一个人提出过什么异议,因为人们觉得她长得确实漂亮。
李林在县委工作,和县委书记当然是经常接触。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单身住在机关里的单身男人,要是说没有注意到他身边有一个漂亮女人,恐怕也不可能,但是机关的人也没听说他们有什么暧昧的事情。当然了,一块跳跳舞,也不是什么不正常的事。但是自从出了两个人死在了一块的事,人们就相信:他两个肯定有不正常的关系。要不然为什么她丈夫白兴会将他们两个杀了呢。正所谓:奸出人命、赌出贼。
白兴应当说是出自寒门,他父亲是个篾匠,以编筐为生。白兴的父亲用编筐所得的一些零碎钱供白兴上学,一直上了大学,还分配了工作,那是最后一年分配工作的。也算是白兴赶得好,那一年正赶上县委办公室缺秘书。白兴是师大中文系毕业,就被组织部分配到了县委办公室工作,他进县委办公室没有花一分钱。当然了,他要是花钱的话,他也花不起。这一点,让现在毕业的大学生们很是羡慕。白兴进了县委办公室以后,工作和生活是一帆风顺。工作时间不长就娶了李林,这个机关的一朵花让他采了。当时的白兴可是说是春风得意。
李林是师专毕业,比白兴小两岁,和白兴一起分到了县委,进了县委宣传部。李林是干部子女,她的父亲李铁是县委党校的校长。是县里老一辈的理论家。李铁给县里干部们讲哲学时根本就不用讲稿,他喝一口茶,拉着长音:“什么是‘扬弃’呢?大伙到农村的打谷场去过没有?农民把谷子碾了,用簸箕把碾了的谷子扬起来,让风把谷糠给吹走了,谷子却落在了地上。吹糠留谷,这就是‘扬弃’”。底下一阵大笑,这解释虽然不严密,但是当时听课的是工农干部。他的讲课让他们对深奥的哲学理论有了一些了解。李林就是生于这样的家庭,自小喜欢学习,考上了大学。分到了机关。当了党政干部,现在叫公务员。李林和白兴结了婚之后,生活稳定,要说她背叛了白兴和流动性非常强的县委书记搞在了一起,让人不可思议。可这件事情却发生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要律师要作的工作就是弄清楚,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
尽管李全有处于职业习惯,不想让要律师了解他们已经掌握的案情,但是要律师还是了解到了如下情况:
县委书记吕冰是5月16日早上被人发现死在银湖宾馆的湖畔沙滩上的,当时,早上八点钟开县委常委会,到了时间见不到县委书记,宾馆的服务员去找时,发现吕书记已经死在沙滩上了,和他死在一起的还有李林。两个人面对面躺在一起,像是搂抱又不像是搂抱。
经公安机关检验,两人是死于氰化钾中毒。当时看过现场之后,阜阳警方初步认定是殉情,但毕竟死的是一个县委书记,省公安厅来了人,省厅的人指示扩大侦察范围,在同一天住的客人中竟然发现了李林的丈夫白兴,于是,白兴成了嫌疑对象,搜查白兴的房间时,竟然从他的房间里搜查出了氰化钾。白兴自然就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经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几天“工作”之后,白兴“供认不讳”了。于是他就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成了县委书记吕冰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这一切看起来是顺理成章。但是,也就是因为太顺理成章了,才让要律师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首先,白兴要是凶手的话,他为什么当天晚上住在宾馆里?谋杀者一般的心理是杀人之后,尽量不暴露自己,而白兴当晚和被谋杀者住在一起。竟然不怕暴露,这是为什么?白兴大学毕业后工作了多年,智商肯定没有问题,他能干这样的傻事?其次,县委书记是死于氰化钾中毒,而公安人员竟然从白兴的屋子里搜出了氰化钾。白兴会将谋杀县委书记之后的氰化钾放一部分在自己的屋里,等公安人员来搜?要律师联想到在看守所会见白兴的时候,白兴的表现,要律师更觉得,这里面可能有问题。但问题到底出在哪儿,要律师一时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要律师先调查当晚发生的情况,经了解,当晚是这样的情况:5月16号是星期五,也就是周末,当天晚上县委书记吕冰没有回家,因为第二天还要开一个重要的常委会,所以,他当天晚上就住在了宾馆。银水湖宾馆是1988年县委建的,宾馆建在县城北部一个风景区银水湖的岸边,取名叫银水湖宾馆。因为干部实行交流,县委书记和县长都不是本地人,所以,宾馆建成之后,历届县委书记、县长都经常在宾馆吃住、办公。也是为了图个方便、清净。当晚县委书记在宾馆住,也是正常的事,
李林当晚在宾馆,这是宣传部长于立的安排。于立是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是从市组织部派下来的。这个人岁数不大,可是鬼机灵。虽然工作不怎么出色,但他讨好县委书记的本领却是一般人比不了的。他有一句话常挂在口头:“咱会伺候书记!”当天晚上,他安排李林和机关几个女干事到宾馆是陪吕冰跳舞。也是讨好吕书记的意思。
于立对要律师说:“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我派车送她们几个女同志回家,发现李林已经不在舞厅了,吕书记也不在了,我也没有多问,就把其他几个女同志送了回去。我猜他们俩是不是在一块?果然,第二天,听说他们死在了一起。”
要律师问:“那么,你是什么时间发现李林不在舞厅了?”
于立说:“十一点二十五分,因为是我派的车,所以,记住了时间。”
要律师问:“跳舞的时候,你跳了没有?”
于立说:“我肯定跳了,我组织的,不跳不礼貌。”
“吕书记和李林两个人是谁先离开的舞厅?”
于立想了想说:“是吕书记先离开的舞厅。吕书记正跳着舞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吕书记接了一个电话就出去了。他离开后大约五分钟的样子。李林的手机响了,李林接了电话,也离开了舞厅。我想她接的那个电话可能是吕书记打来的。”
“你怎么知道李林接的电话是吕书记打过来的?”
“李林接了电话后就没有再回来,我猜可能是他接的是吕书记的电话。”
哦,是猜想!要律师想:一般的人都会这样认为的。两个人死在了一起,肯定是联系比较紧密的,当晚一个了先离开了舞厅,肯定会叫另一个人离开舞厅。然后,他们俩共同进了房间,再然后呢?当然,再然后就是死在了一起了。事实果真是这样的么?
律师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思维缜密,一般人认为在当晚11点15分左右的时候,李林接到的那个电话肯定是吕冰书记打来的,她听到了吕书记叫她之后,出了舞厅,出了舞厅干什么去了呢?当然是去找吕冰书记。可要律师不这么认为,他想:这也不一定。李林这个电话可能是吕冰书记打给她的。也可能是别人打给她的。在没有得到证据之前,这里面有多种可能性。但问题是:要是真有另外一个人给她打电话,那这个电话可就太耐人寻味了:半夜里打电话给一个女人,而又是在这个女人被谋杀之前。这个电话可不寻常!律师靠证据说话,要律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调查这个电话,看看这个电话是谁打来的。
李林死后,他的手机就作为证据留在了刑警队。要律师是在李全有的手中见到这部手机的。这是一部摩托罗拉的小巧的手机。手机中来电显示5月19日晚11点25分的时候,确实有过一个手机来电。通话时间不到半分钟,实际上当时的通话者说得也就是一两句话。无非就是问候之后,说你过来吧,对方问:你在哪儿呢?这边又说了自己在什么地方等等,这里面绝对没有什么复杂的对话,因为通话时间很短。这也很像是吕冰书记。但是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的尾号却是493。要律师知道,这尾号为493的手机绝不是吕书记的。因为吕书记手机的尾号是三个6。那么这个尾号为493的手机是谁的呢?查手机的信息还是很容易的,要律师到县城里中国移动的业务大厅里,在自动交费机上给这个号码交了50元话话费,机器就打出了交费清单。交费清单上显示机主的名子叫吴永光。要律师有些疑惑:这个吴永光是谁?他和这起谋杀案有什么关系?
在李林死前的夜里11点25分给李林打电话的吴永光是谁?要律师找到了李全有了解情况,李全有已经查到了当天晚上县委书记和李林两个人手机上的全部通话记录。要律师查到的这一条,从李全有掌握的通话记录单上也能显示出来。让人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当天晚上李林和吕冰书记以及他丈夫白兴这三个人之间并没有相互通过电话。要律师考虑:既然这三个人相互之间没有通过电话,哪李林在当晚11点25分接到的电话就不是吕书记给她的。这个神秘的打电话的人不是吕书记又是谁呢?是谁把她从舞厅叫出去的呢?把她叫出去,就和吕书记死在了一起。难道是她的丈夫白兴?白兴发现了她的妻子有出轨行为,就将他们俩谋杀了?这就和社会上传的那样?或者叫冲天一怒为红颜?
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当天晚上吕冰也接到了这个神秘的电话,这个电话打给吕冰的时间是当天晚上的11点15分,
吕冰、李林这两个受害人在案件发生前接到过这个神秘的电话。而且这个尾号为493的电话都是主叫。就像这个案件是这个神秘的电话机主导演的一样,这个电话的机主是谁呢?查清这部手机的机主情况非常重要。
要律师从移动公司查出了这部手机的登记机主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到公安局查证,结果是:这个叫吴永光的人身份证是假的,这是个伪造的身份证。并且是这在案发前三天才登记并开通的这部手机,这也太巧了!这部手机刚开通就在关键时间给受害人打了电话。给人的印象就是:这部手机的开通就是为了在案发前给受害人打电话的。
这么说,这部电话就非常重要了。这个情况公安上不是不知道,如果李全有连这个都不懂的话,那他就不是干公安的了。只是李全有经过调查没有查出这个叫吴永光的人的有价值的线索。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不记得这个购买并开通这部手机的人长得什么样了。实际上这也是正常情况,要想让商店里的售货员记住顾客的情况,可能性是非常小的。这条线索就这样断了。但是要律师始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按照当时的情况分析,最有可能给李林打电话的就是两个人,一个是县委书记吕冰,另一个就是她的丈夫白兴。问题是这两个人想给李林打电话的话,用得着提前用假身份证开通一部手机吗?从他们个人的角度讲,用自己的手机给李林打电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他为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呢?如果吕冰和白兴都有可能给李林打电话的话,那么将没有给李林打电话的人排除掉,剩下的人不就是给李林打电话的人了吗?要律师先分析了吕冰。这个电话是不是吕冰打的?根据掌握的情况显示,当晚吕冰和李林是在一块跳舞的,两个人从九点左右开始一直跳到了11点多,虽然中间休息了几次。但是当晚没有换过人。陪跳的几个人知道吕书记喜欢李林,所以,就没有人再邀李林,也没有人来邀吕书记。两个人跳的是舞厅里的两步,说是跳,其实就是搂在那里慢慢地转。转的时候耳鬓厮磨、卿卿我我什么话不能说?偏要一个出去,另一个再打电话叫。这有些不合情理。要律师觉得:凡不合情理的事,要么另有原因,要么就是不存在。另外的原因,现在很难判断,姑且认定它不存在。那么,就暂定这个打电话的人不是吕书记。如果打电话的人不是吕书记的话,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个人是白兴。这电话是白兴打的吗?
要律师已经在看守所里见过白兴了,因为李全有在场,白兴基本上不敢说什么。要是现在再去的话,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警察在边上正襟危坐,被告人很少没有顾虑的。好在这个制度马上就要改变了,这也是中国法制的一大进步。可是离这个制度实行还有几天的时间,律师们还要等。
要说白兴给他妻子李林打电话,也符合情理。当晚他在宾馆住,见妻子和县委书记搂搂抱抱,给她打个电话,警告一下,或是制止一下,也有可能。他打电话把妻子叫出来之后,两个人如果言语不和,白兴一时醋意大发,起了杀机,毒死了“奸夫淫妇”。这街头巷议,人们饭后茶余不是都这么传的吗?
但问题是,白兴在县委工作,家就在城内。他有必要住宾馆吗?如果他想谋杀县委书记和自己妻子的话。他为什么要住在宾馆里呢?这不是暴露了吗?还是他另有想法,或想来个什么“灯下黑”之类?什么“越热闹越安全”之类?恐怕不是,那是逃避追捕的在逃犯们的伎俩。谋杀案要是这么干的话,那叫弄巧成拙。
要律师了解了白兴那天为什么会住在宾馆里。实际上当天晚上和白兴一块住在银水湖宾馆同一个房间的还有县委办公室秘书李青,他们是为了赶一个材料。这实际上也是县委办公室秘书们经常的做法,赶材料要加班,写起材料来昼夜不停。为了吃住方便,就住在宾馆。反正银水湖宾馆是县委开办的,只要宾馆里的客人未满,开一个房间,也不用登记。到了吃饭的时候就和职工一块吃。也不用交饭费。据李青说,那天晚上,白兴一直在奋笔疾书,他负责给白兴查找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他们俩一夜没有出过房间。
按李青的说法,那天晚上白兴一直没有出过房间。那白兴知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宾馆的舞厅里陪县委书记跳舞呢?李青表示自己也说不清。
白兴安排李青和他一起加班,李青证明白兴没有离开过房间,两个人一直工作到下半夜的三点钟才睡。实际上这时白兴的妻子李林和县委书记已经死了。如果要是白兴作案的话,从白兴的住的房间走到吕书记死的湖边,再潜回来的话,只需要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两个人在一个房间内工作,尤其是从事脑力劳动的话,其中一个人出去一二十分钟的时间,是不会引起另一个人的注意的。事后回想起来,记不清另一个人是不是出去过,也是正常的事。那么,这是不是白兴故意安排的呢?让秘书李青陪他加班,这李青不就成了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了吗。这确实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