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庭辩护(1)_机关的角落 - 火灭小说吧
首页

搜索 繁体

十一,出庭辩护(1)(1 / 1)

刑事案件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往下进行的,正当何少军和李全有两个人在银水湖宾馆调查的时候,白兴案子的开庭通知书送到了要律师手里。

白兴的案子是在阜阳县看守所开的庭,按说刑事案件应当在法院的审判厅开庭审理,但是有时候法院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同时为了减少押送人犯的风险,就在看守所里设了一个刑事审判厅。一些刑事案件就在看守所里开庭审理。

法院通知:白兴案子的开庭地点就在看守所里的刑事审判庭。

开庭之前要律师到看守所里会见了白兴,当白兴拖着脚镣走进会见室的时候,要律师几乎认不出他来了。这时的白兴比要律师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憔悴多了。三十多岁的人的眼角就已经显出来了鱼尾纹。头发有些稀疏,两鬓还生出了白发。看来这几个月的看守所生活和巨大的案件压力已经把年轻的白兴给压垮了。

白兴见了要律师,嘴张了张,算是笑了笑,却没有一点声音。要律师看得出,巨大的精神压力,他几乎要承受不住了。

看守所的狱警让白兴坐在铁椅子上,将他的一只胳膊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的铁栏上。

要律师坐在会见的位置上,和白兴隔着铁栏杆说话。

要律师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告诉了白兴,问白兴还有什么话想对律师说,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

白兴的反映比要律师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缓慢多了。他愣了一会儿,说:“你不要瞒我,像我这样的案子,能判什么刑?”

这个问题,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但他这次回答起来,却有点踌躇,他不想让白兴绝望,于是说:“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刑法规定的刑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这三种刑罚都有。另外,刑法上还有规定。就是: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像我这样的,应当怎么判?”白兴觉得还不具体,继续问。

律师说:“这是法院的审判权,在法院判决之前谁都不知道。你也别猜测判决的结果,你在法庭上要如实陈述案情,我据理辩护,争取一个好的判决结果。”

白兴说:“你给法院说说,判我死刑吧,我受不了了。”

要律师从随身带来的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正准备记录。听到他这么说,不觉有了气。他脸色一沉,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想求死?你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国家干部,副科级领导,最重要的你还是一名幼儿的父亲!而这个可怜的幼儿已经没有了母亲!要是法院判处你,你没有办法,这也算无奈。哪有自己争取死刑的?”

会见室里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要律师轻拍了一下桌子说:“你这么干,对得起你那辛辛苦苦把你拉扯成人,你那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吗?对得起你那才三岁的小儿子吗?你是孩子的父亲,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了妈妈。你还让他再失去爸爸吗?你死了,一死了之,可是孩子怎么过?你还想让他靠爷爷?靠他爷爷编筐供他上学?给他找工作,再给他娶媳妇?就像当年抚养你一样?他老人家已经老了,快干不动了,可他连养老的钱都没有!你要是不在了,他怎么活?”

白兴低下了头,说不出话来。半晌,他的眼里含满了泪水,无耐地对要律师说:“这我有什么办法?你叫我怎么办呢?”

要律师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有警察在边上,有些话你可能不敢说,今天是我一个人来的。在你面前的就是你的律师,你还怕什么?有什么话不敢说?先把事实说出来,至于案子怎么判,法律自有公断,要相信法律!”

白兴点了点头。

要律师问:“吕冰死的那天晚上,你是不是住在了银水湖宾馆?”

“是,当时和我住在一块的还有我们办公室秘书李青。”

“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宾馆的?”

“我记得是5月18日,是他们出事的前两天。”

“你们为什么要住在宾馆里?”

“这是齐县长到天津之前布置的,他到天津去开会,结束之后要到广州参加一个招商引资会。在会上他需要一个介绍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的材料。因为这个材料要的很急,我就带着秘书到宾馆突击加班赶写材料。”

要律师问:“你们为什么在宾馆里写材料?平时都是这样的吗?”

白兴说:“一般不在宾馆里,要是有了大材料,并且时间非常紧的情况下,才住在宾馆里,在宾馆里住就是为了加夜班方便。”

“秘书写材料住宾馆,那费用怎么办?”要律师问。

“银水湖宾馆就是为县委、县政府服务的。我们在宾馆写材料,住宿免费,和宾馆工作人员一块吃工作餐也免费。当然了,这是在宾馆的客人比较少的情况下,要是宾馆里住满了客人,我们也不会在宾馆住。”

要律师问:“出事的那天,你的妻子李林在舞厅里跳舞,你知道不知道?”

“写材料的人一般不出屋子,我们当时正在突击材料,哪儿有时间到舞厅里呢?从18号我和李青住到了宾馆,我就没有和妻子联系过。她是不是在舞厅,我不知道。”

要律师问:“出事的那天,你到过案发现场没有?”

“我只是到湖边去了一下,那儿是不是案发现场,我不清楚。事后,我才听说那湖边上就是案发现场。”

要律师问:“你不在房间里好好写材料,半夜跑到湖边干什么去了?”

白兴觉得也有些茫然,说:“鬼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我当时正在全力以赴地写材料。那一天,我写了一万多字,写得我手疼。到了半夜的时候,累得我头晕眼花的,脑子都木了。我和李青想写完了初稿,第二天再修改,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我当时还觉得奇怪,这深更半夜的,是谁的电话呢?我一看来电显示,是宣传部于立部长的电话,他说他在湖边,有点事,想让我到湖边去一下,我一听他有事,我也没有多想,就去了。”

要律师问:“去了看到什么了?”

“什么也没有看到,我还挺纳闷的,这是不是有人和我开什么玩笑呀,我叫了两声,黑呼呼的也没有回声。我谁也没有看到,就回来了。”

要律师听到这个情况以后,觉得非常重要。问:“你的手机在什么地方?”

白兴说:“公安上收走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入库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