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侦查员成了提拔对象(1)_机关的角落 - 火灭小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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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侦查员成了提拔对象(1)(1 / 1)

要律师也是当了多年律师之后,才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开始当律师时,要律师是据理力争,自己判断这个案子有法律依据或者有事实证据的时候,就判断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结果判决书一下来,要律师才明白这与自己当初的判断有着太大的距离。时间长了,要律师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就是要当好一个律师,不能光将功夫下在法庭上。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无论多么高,那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仅凭这个方面就能把案子办好,还是远远不够的。要办好一个案子,影响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还必须把功夫下在法庭之外,庭上的功夫和庭下的功夫结合起来。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结果。

当律师的把功夫下在法庭之外,并不是说必须要和法官拉关系,搞吃喝送礼什么的。律师的功夫就是要在庭审之外寻找有利于委托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用这些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说服判案的法官。

要律师觉得肩上的担子非常沉重,但是他还是决定无论多么沉重也得担下去,因为白兴需要人帮助,并且白兴的老父亲和白兴的那个小儿子,都需要他的帮助。要律师也知道,他的任务有可能是完不成的。摆在他面前的难题就像一座大山,这座山实在是太大了,让他有一种跨不过去的感觉。

要律师根据长年办案的经验,觉得白兴的案子很可能被认定为有罪。因为要认定白兴无罪就是必须立即释放白兴。这样一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等于办了一起错案,白兴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这么长的时间就会被认为是错误羁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就需要国家赔偿。而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就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这不但使公安、检察这两家机关在政治上受到压力,而且还要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所以,法院一般不愿意轻易让这种结果出现。毕竟公、检、法三家常打交道,其中一家让另外两家过不去。也不是这其中一家想要看到的局面。

一般来说,律师能证明刑事案件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就完成了律师的辩护责任,就能达到律师为被告辩护的目的。律师如果真的能达到这一步,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就应当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

可是由于以上在实践中存在的原因,律师仅仅证明了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还没有把握导致判决被告无罪的结果。要想让法院认定被告人无罪,有把握的作法是不但能证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还应当证明实际上的犯罪人是谁。这句话从逻辑上说起来就是这样:不但要证明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不可能犯罪”,还要证明没有侦查出来的那个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不犯罪”。这样的任务对律师来说,实际上是很难完成的,因为证明第二个问题是刑事侦查的范围。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而不是律师的工作范围。

在庭审中要律师已经为白兴“不可能杀害吕冰和李林”做了认真的辩护,并就这个问题和公诉人柳文阁展开了数轮辩论。但是要律师知道,虽然自己做了努力,但是,要想让法院采纳自己的意见,难度非常大。除了以上说的涉及国家赔偿问题和公、检、法三家的关系问题之外,还有一个属于形式上的原因就是:这个案子需要审判委员会决定,而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们没有参加开庭审判,更没有听过自己的辩护发言。却要让他们对案件的判决做出决定。这些“判而不审”的人员们是不是有底气否定公诉机关的意见而采纳律师的意见呢?这很难说。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就是按照惯性思维也会判决白兴有罪。

不过,要律师并没有绝望,既然证明白兴“不可能犯罪”不被采纳。那么,还有一条路就是:只要能证明真正的凶手“不可能不犯罪”。也就是说,只要找出了真正的凶手,那白兴就自然地会被认为是无罪的。找出真正的凶是不是可能呢?要律师认为是可能的。毕竟他已经和何少军、李全有掌握了一部分情况。只要再作一些努力,就有可能找出真正的凶手,从而救了白兴。

律师的职责就是辩护,可是,现在却需要拿出真正的凶手是谁这样的证据来为白兴辩护。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白兴不是凶手,这实际上是勉为其难。侦查犯罪根本就不是律师的工作,可是,律师为了辩护,为了达到让自己的当事人不受错误追究的目的,却还需要找出犯罪是谁,才能达到为自己当事人辩护的目的。这事想起来,就让要律师觉得可笑。可是,可笑归可笑,事还得办。如果不办,就达不到为白兴辩护的目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么?通过什么办法来查清真正的凶手是谁呢?要律师一时犯了愁。

刑事案件的侦查不是律师的工作范围,要律师想到了他的老同学何铁军和刑警队长李全有,他来到了李全有的办公室。

李全有的办公室里有许多干警正在说笑,要律师进了屋子才听出来他们在说什么,原来,李全有要提副局长了。他的一帮同事们都来向他祝贺,一群年轻人在房间里开起了玩笑,气氛非常热烈。干警们见要律师来了,知道律师肯定是为案子来的,于是就逐渐散了。

要律师等人走了之后,笑着问李全有:“怎么不显山不露水的就把事办了?看来你的经济实力还真不小!”

李全有说:“天地良心,我可没有花一分钱!”

要律师可听说过县里的官场行情,公安局副局长可是个肥差,提一个副局长会一分钱不花?他问:“什么时候提的?”

李全有说:“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上头只是说要考察。这回不光是我,还有何铁军。局里原先缺一个副局长,后来另一个副局长调到外县当了公安局的政委,这么着县局就缺了两个副局长。”

要律师问:“缺了两个副局长,这回一共考察了几个人选呢?”

李全有说:“就考察了我和何铁军两个人。”

“就考察你们两个人?而缺位又缺两个人,那考察不就等于提拔了吗?考察还不是走个形式?”你们两个人要是不花钱,那就是天上掉馅饼了,可是,天上怎么会掉下馅饼来了?”要律师觉得这件事有点奇怪。

要律师对李全有花钱没有花钱不清楚,但他知道何铁军肯定没有花钱。要律师和何铁军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他知道何铁军肯定不会为了当官而去给人送钱。这就是说李全有说的可能是真的,李全有和何铁军两个人都没有花钱,而被列为副局长的考察对象。按照惯例,经过一番“考察”之后,这两个人就是县公安局的副局长了。这事对李全有来说,面上还能说得过去,毕竟他是一个老刑警队长,提拔为副局长也是正常的事。可是何铁军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正常上班了。而且他的岁数也已经快到了县里规定的副科级干部“退二线”的年龄了。在这种情况下无缘无故地被提拔,这总让人觉得有点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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