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二十出头的时候,对于找工作这件事,我总是表现得惊慌失措。
原因不过在于我哥的一句话。那年我毕业,不知道该干点什么,每天躺在床上看报纸上的招聘广告,寄简历,却没什么回应。念书的时候太不够用心,曾经为了挣钱,谎称肺炎,扭身跑去给旅游团当摄像,一个月爬了四回长城。复课那天拼命往脸上擦“增白粉蜜”,同学一见我说:“噢,你脸好苍白,这一个月病得很重吧?”我赶紧配合地做出奄奄的样子。谁知到了中午,太阳很烈,“增白粉蜜”涂得过厚,被晒化了,白蜜下面晒得黑红的脸膛露了出来,同学掩口惊叫:“你这一个月到底干什么去了?”
我哥那时混得挺好,看见我每天连起床的精神都没有,幸灾乐祸地说:“还没找着工作哪?你看看报纸,上面说年龄超过22,人家就不要了,你可得抓紧。”我抢过他手上的报纸一看,是餐厅招领位的。
妈是很宠我的,我挨挨蹭蹭地问:“要是我找不着工作,你会不会一直养着我?”妈紧张地看了我一眼,严肃地正视前方,坚决果断地答:“不会。”后来她还说,她宁肯倒贴钱,也要逼我出去工作。
在22岁来临之前,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去一个广告公司作秘书。虽然这间公司规模极小,我已觉得十分幸运,因为他们是在我的简历寄出半年后才回复的。后来大家熟了,他们才说,半年前,他们就招到了合适的秘书,但半年后,这个女孩嫁人走了,该职位又空下来,他们懒得再登广告,就从从前的应聘信里,把我给扒拉出来了。
在那间广告公司,我认识了一个人,后来,我们谈了一场纠缠多年的恋爱。在恋爱的初始阶段,他最好的朋友一直强烈反对他与我交往,他说:“那个穷女孩,一看就是要‘傍大款’,你可不能上当啊。”
在那段岁月里,我是处在弱势的人,我忘记了曾经流过多少眼泪,与充满怀疑的他争吵过多少次。但我记得那时,我就许下一个愿望——我一定要让这个人,在报纸上看到我的文字,在书店里看到我的书,我一定要把他目光可及的地方,包围。
内心的仇恨,是一种强大的力量。
谈不动爱情
我已经有点谈不动爱情了。
很对不起可能是我的生活太过稳定所致。每当听见一些成年人在公众场合议论爱情,就如同听见高中生在操场上谈论人生一样让我替他们脸红。我害怕那些对爱情不大明白的人,他们提出的所有问题都让我一困二笑三大骂。当然我不是故意想嘲笑他们,但就像我不愿面对自己的过往一样——情商还没到那儿,你再怎么劝也是鸡同鸭讲。他必须自己受够伤害后,才会一念之间豁然开朗。如果阅历不够,我就是耍尽身段在他们面前疯疯癫癫演上一场,他们该不明白还是不明白,他们总要等到那些个注定在生命中留下碗大的疤的人,手把手与他们并肩出演,担正主角。
爱情不是纸上谈兵,所有快乐或不快乐的经验,都是在实践中摸爬滚打得来的。未经过的人,就是再呕心沥血地灌输,到关键时刻没有任何人的任何经验可以帮得上忙——那实在是一件需要自己去体会和面对的事情。所有关于爱情的文章,不过是文章而已,自己写着败火玩的,如果读的人有共鸣,是因为你已经经历过了。
就是因为这些年来,我只忙着恋爱,没有顾上结婚,所以,我自认对爱情懂得很多。对于每一个迥异的过往的男朋友,我心怀感激,是他们对我的好与不好,丰富了我苍白的人生。到了三十岁,我很想有个了断。就是说,我不准备再谈爱情了,我准备把人生翻新篇,结婚去了。
在我眼里,爱情和婚姻是不一样的。婚姻是一间屋子,你要在里面老实待着,窗户外边有再好玩好看的人事物,里面的人该做的也不过就是鼓掌喝倒彩,想冲出去是不对的,那叫不安于室。
现在市面上这些爱情,我不想冲,也冲不动了。再也看不出什么新鲜玩艺之后,我珍惜羽毛地想着:岁数也是资历,我犯不上以老革命的身份再去当新兵——欺负谁呢?而且,与我年岁相当的男性也都退居二线了,我要是去冲新一茬儿的小男生——我可不想混成一个“老不要脸”的名声。
所以,新一年新生活新气象,我准备洗干净手弄点柴米油盐的朴素温馨家庭琐事出来,换种活法。看手相的说,我要改三次行,我觉得结婚也是改行一种。从此当个正经人。
开春伊始,开个玩笑。信不信由你。
张继的手指
第一次到苏州,不知该去哪里玩,遂随便跟了家旅行社跑。
那天苏州下雨,一车萍水相逢的人,不言不语闷看窗外的雨线。倒也好,不用假惺惺陪笑,没人拖后腿。出来玩,就该有这种谁也不搭理的酷劲。
导游小姐操着软软的苏州话硬朗地介绍行程,可能因这行作得久了常需大声说话的故,很男性化。发到手里一堆门票,数数要跑六个地方,暗地里也觉得有点赶,想有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就不去了。某门票上有张铜像的照片,看不清旁边的花体字,没去想。
中午坐着船在河里转圈,不知道为啥在河中央停住不动。看身边的人忙不迭跑到船头留影,才发现不远处是著名的枫桥。“枫桥夜泊”,有名啊。不过看来看去也就是平常一座桥,想那张继,落泊潦倒宿于破船,听到寒山寺钟声如泣如诉悲从中来,平生郁闷于一刻至极点,闷出一首好诗,闷出声名,真是造化弄人。
导游小姐带一干人等穿过寒山寺到了个不三不四的院落,看见门票上的铜像,啊是张继纪念馆。有着任何后人假想中古人的没特点的模样:萧然长须,狷狂表情,一付不得志的样子。但听说写了《枫桥夜泊》后,此人平步青云,官做得很大呢。
导游小姐在大厅讲解时我兀自观察张继的青铜像,发现他全身虽绿黝黝,但右手的食指却金光闪闪,想来是被摩娑成这样子,正奇怪间,众人步至堂前,导游小姐道:“张继因写《枫桥夜泊》成名,于是今人至此,每每握他的食指,希望可以讨个吉利传点仙气,写出好文章,金榜题名,上个大学什么的,所以他的手指被摩得掉了青色,露出里面的铜。”一群人霎时高兴地发出尖啸,纷纷上前争先恐后握那点石成金的冰凉食指,并笑吟吟拽着它留影。
为女友拍完照,她问:“你不去吗?”
我?我可不想一辈子只写一首好诗。
两首总得有吧?!
就这样被你下毒
——读洁尘《中毒》
洁尘的书,基本上我都看了,读后感也攒了一堆,因为长时间没说,有点不知道该从哪儿张嘴。
她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酒红冰蓝》,看得我泪如雨下。其实很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儿青梅竹马,尘世颠簸后,终于在了一起。但是也许,她笔下这个男人太有代表性,听说看了这小说的洁尘的朋友,哭倒一大片。我吓出一身冷汗,难不成大家喜欢过的都是同一个人所以集体感同身受?
《中毒》是《酒红冰蓝》的续篇,但之前令我泪下的人变成了一个滑稽人物。当然那不是洁尘本意,她的本意是想写爱情里真相的残酷吧,但每个人面对残酷的反应不一,我觉得残酷是生活调皮的一面,因为理所应当,当残酷一露面,我心里反倒踏实了——这才是生活,《酒红冰蓝》里的纯情放在真实世界里,是童话,是应被成人唾弃的,洁尘她尽哄我们。
终于在《中毒》里她不哄我们了,她还原了生活的本来面目。《酒红冰蓝》里爱得要死要活惊天动地的两个人在大家眼泪的祝福后——离了。真他妈痛快,我就觉得,谁也甭想过得好。
《中毒》的女主人公与《酒红冰蓝》里那个痴情男主角婚外性行为后,因为心里有火还故意泄露给《酒红冰蓝》里的女主角,然后那俩人就分了。《中毒》里这个女的良心发现正忐忑呢,才听说其实这俩人早就快离了,那男的也不是就跟她一个,说来说去人家在不在一起跟她一点关系没有。看,什么是婚姻?什么是生活?我觉得这才靠谱。王子和公主凭什么就从此过着幸福生活了?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呀?
为什么觉得这小说真实得可气呢?就是毫不留情,洁尘一点不体恤笔下的人物。日常生活你来我往其实就是这样,彼时彼刻彼场景干出的那些事,在回首人生来时路时是非常操蛋的,但它就发生了,它在那一刻就合理了。这就是人的弱点,谁也扛不住一时的顺其自然。
看书的过程中,我有点high了的感觉,浑身发烫,两手发麻,心跳过速,最后,小说结尾,女主角在海边给那男的打了一电话,意思是说“谢谢你因为没你我写谁呀我拿谁挣钱呀?”那男的是个一本正经虚怀若谷的,也实在忍不住说“你丫有病吧?”我乐坏了,如同烧退了,虽然四肢乏力,但耳清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