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宫廷侍卫总教头,一个是洛阳节度使参军。”
“哦,当官的,不惹他们就行了。”
“不仅不能惹,还要躲着他们。”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喜欢杀人。”敖平冷冷地说。
“喜欢杀人的人很多,要看喜欢杀哪种人了,要是喜欢杀作恶的坏人,多杀几个也不要紧。”杜军满不在乎。
“问题是一个人的好坏,你能评判吗?四十年前,我也像你这样想,别人把我看作黑道,说我喜欢乱杀人,可我认为自己杀的都是该死的人。有一天,我杀了一个采花贼,江湖传闻那人专门找十三四岁的少女下手,手段残忍,最让人痛恨的是,每次行凶之后,现场都会留下一锭银元宝。”
“噢?这人倒有趣,做了这样天杀的缺德事,也晓得放个元宝来买人情。”
“不是买人情。我杀他的时候,他脚下躺着的是一个布店老板的女儿,浑身赤裸,被先奸后杀,他正伸手把一锭银元宝放到那女尸的旁边。”
“可恶,这人该死!”杜军把筷子一拍。
“见这情景,我当时气冲脑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人该死,人人得而诛之’,所以我踢门进去,一掌打在他头顶,当场毙命。”
“杀得好!”
“可是,我却杀错了。”敖平长叹。
“不会错,现场证据,他怎么赖得掉?”
“真的错了,我杀的这人,唉,其实是那个采花贼的师弟。”
“有这样的师兄,他这个师弟又能好到哪去?”
“不,他这个师弟为了阻止他师兄作案,追踪了三年,可是师兄的武功高他许多,每次他都晚了一步。他知道受害人痛失女儿的感受,但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悄悄放上一锭元宝,尽一点补偿之心。”
“也就是说,你杀他的时候,元凶其实早跑了,而他为了表示自己对受害者家人的歉意,正要放银元宝?”
“嗯。”
敖平举杯,一饮而尽。
杜军往嘴里塞了一筷子莴笋,沉默。
“你猜那师弟为什么如此有钱?一出手就是一个元宝,他师兄三年做了十五宗凶案,就算没有被他及时跟到,他也一定会悄悄跑去放一个元宝,也就是一共十五个元宝。”敖平说。
“他家里很有钱?”
“不,他是孤儿,从小由他师父带大,而他师兄就是他师父的亲生儿子,他师父死了之后,所有的钱都被他师兄拿去花光了。”
“那他怎么有这么多元宝?”
“那些钱是衙门的赏银,因为他追踪师兄,一路发现了许多别的案件,顺手替衙门做了,有的还是大案,他领到不少的赏银。”
“啊?这样的大好人,怎么江湖上从来没听说过?”杜军摇头叹息。
“被他师兄所累,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所以不愿意出名。”敖平满上一杯,又一饮而尽,脸上无限悔意。
“那你后来找到他师兄了么?”